理论教育 用人納言等七條國政管見摺

用人納言等七條國政管見摺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竊臣此次入都,迭蒙召對五次,仰見皇太后、皇上惕厲憂勤,孜孜求治。近來國事日亟,新政日繁,需材之殷,倍於曩昔。擬請飭下樞臣,以後凡有録用廢員,務宜詳加考核,查明原參,如係冤抑,即將當日原參之人,量加處分;倘原參屬實,即將濫爲乞恩之人予以懲處,而私罪獲咎人員,永不准開復,應請明發諭旨,垂爲禁令。竊維諫垣之設,原欲其匡弼國政,啓沃君心。但使其中有十分之二三可采,已於用人行政裨益非。

用人納言等七條國政管見摺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初二日(1907年6月12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兩廣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敬竭愚悃,披瀝上陳,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臣此次入都,迭蒙召對五次,仰見皇太后、皇上惕厲憂勤,孜孜求治。微臣每有所陳,均荷聖明采納。即或言近切直,亦蒙俯鑒愚誠,不加譴責,私衷感激,繼以涕零。竊以聖德若此之隆,望治若此之切,優容微臣若此之深,倘再懷忌諱,默而不言,不特自外生成,凡有血氣之倫,將視臣爲何等用?敢不避斧鉞,擇其有關國家大計者數事,臚舉上陳,以備采擇。

一、請慎重用人以杜幸進也。

近來國事日亟,新政日繁,需材之殷,倍於曩昔。在朝廷不惜破格録用,原期登進賢才,而臣工遂藉此以罔利市恩,宵小亦乘此以巧取弋獲。小人道長,君子道消,甚可危也。擬請朝廷嗣後用人,宜加審慎,凡係破格擢用,必擇道德、學問、才績、名譽四者皆著之人。若專門之學,一技之長,祗宜量能器使,循資漸進。

至於廢棄之員,非無才具可用。然往往有此省參劾而彼省開復,此人今日參劾而他人明日開復者,樞臣部臣亦不問其當日獲咎之何如。夫果其人而是,則參劾者必出私忿;使其人而非,則開復者顯徇私情。若非量與儆戒,益將無所忌憚。

擬請飭下樞臣,以後凡有録用廢員,務宜詳加考核,查明原參,如係冤抑,即將當日原參之人,量加處分;倘原參屬實,即將濫爲乞恩之人予以懲處,而私罪獲咎人員,永不准開復,應請明發諭旨,垂爲禁令。庶貪贜罔法、作奸犯科之人,知所儆矣。又唐宋宰臣進擬京外長官得失,往往賞罰隨之,恭維高宗朝王亶望以貪敗則追咎于敏中,胡中藻以事譴則追咎鄂爾泰,此可爲萬世法者也。

至疆臣舉錯,尤關治亂。周馥貽誤兩江,何以復令敗壞粤事。幸蒙聖慈鑒察,此近事之顯者。他如粤匪之亂,則鄭祖琛致之;滇回之亂,則徐之銘致之。固由諸臣材具不稱,害及國家,亦未始非樞臣薦達主張之咎也。謹按向來任用三四品以上大員,除出自特簡外,多由軍機處斟酌開單。

臣愚以爲,應令王大臣分作兩單,一單將所開請簡之員,注明有無經過明保密保,所保係出何人;一單將軍機處本日擬定何人堪以勝任,加出考語,并注明此單係何人所擬,如軍機處王大臣意見各有異同,或不深知其人,即不必一體列名,反成虚文循例之事;果有真知灼見、堪以請簡之員,即由一二人或一人注名,加考、列單均可。

以上兩單,均請留置黼座,以便隨時檢閲,就其人之賢否,以辨原保大臣及軍機處王大臣之公私,并請將兩單發鈔宣示,以昭大公。雖薦刻不使人知,固大臣引嫌之義,然爵人於朝,與衆共之,實古今之公理,如此則京外大小臣工,均記注於聖心而爲天下所共見,舉者亦各負責任,一切徇私濫保之弊,有所不敢矣。

一、請責成樞臣以裨機務也。

國家腹心之寄,惟賴樞臣。邇者時局多艱,深宫宵旰,樞臣贊理萬機,責任何等重大,仰蒙聖意體恤,凡在樞臣之列,鮮兼他項差使,所以專責成重機要也。

惟軍機每日入直時刻有限,無論大小事件,皆裁决於數刻之頃,遇章奏之篇幅稍長者,且不能竟閲其詞,則事之可否是非,更何暇細心研究。以軍國重要之寄而簡率若此,似無以昭詳慎。擬請嗣後樞臣每日在直盧辦事,宜寬以時刻而嚴其責成,所有發下章奏,均令公同詳閲,除事關緊要及缺分,必須立時擬旨外,遇有重要疑難之件,不防從容籌商,必使事之利害得失,洞澈於胸中,然後議准議駁,厘然悉當,不至模棱敷衍。

若夫退食之暇,尤當籌畫至計,留意人才,仿宋臣司馬光舉士之奏,於交涉、民政、軍政、財政、學務、法律、郵傳、河工等,皆就京外大員所保及己所知者,各按材地所宜,記録一册,以備任使。如某人於某部相宜,某人於某省相宜,以及某人辦事認真,某人空談寡效,某人之欺朦出於有意,某人之過誤出於無心。樞臣能如此認真考核,事事得人,則事無不治,國家未有不富强者矣。

一、請鼓勵諫官以開言路也。

竊維諫垣之設,原欲其匡弼國政,啓沃君心。我列祖列宗勤求直言,屢頒明詔,一時建言者亦能盡心獻替,宏濟艱難,如魏裔介、陸隴其、彭鵬、郭琇、劉統勲、孫嘉淦、倭仁、曾國藩諸臣,皆其最著者。宋臣蘇軾所謂平居必常有忘軀犯顔之士,則臨難庶幾有徇義守死之臣。

今者時局阽危,政事廢弛,尤賴臺諫各官有所拾遺補闕。上年迭奉諭旨,厘定都察院官制,并特賞津貼銀兩,仰見皇太后、皇上優待臺諫之至意。近來臺諫中之敢言者,如王乃徵、黄曾源、張元奇、蔣式瑾等,或先後外放,或回原衙門,無識之流,輒妄疑朝廷有拒諫之意,臣竊以爲過矣。

即如最近之趙啓霖一事,業已奉旨革職,陸寶忠、趙炳麟等一再爲之乞恩,詞頗激直,朝廷不加譴責,且下温詔以襄勉之,海内歡呼,共稱聖德。臣昨復面蒙慈諭,趙啓霖不日當于加恩。果能早沛温綸,貸其愚戇,不特作臺諫敢言之氣,且以收薄海喁望之心,此臣感頌聖明、私衷企禱者也。

從來求治之朝,無不開通言路,西國之設議院,亦在博訪群言。中國議院未開,惟言路一途爲朝廷之耳目,蓋以顯除壅蔽,隠折權强。歷代晚季之弊,皆在言路沮塞,是以唐罪周子諒、孟昭圖,宋罪黄庭堅、姜公望,明罪楊達、萬燝,而其後遂不可救。王鳳、李林甫拑制言者,尤後世之炯鑒。

總之,時艱日棘,變態日多,全賴言路以别白異同,維持朝局,否則耳目蔽塞,我皇太后、皇上孤立於上,其爲禍患,夫豈忍言。

至於保送御史,責令部院大臣出具切實考語,并將實缺府州縣撥其尤者行取入都,仰見朝廷重視諫垣,推廣言路,已足風示天下。竊謂更宜特頒曠典,除保送外,請於召對時察有剛直明達之員,爲聖心所許者,飭查其平日立身本末,居官政績,果有可信,不拘官階大小,立授臺職。又將前此敢言之人,如王乃徵、黄曾源、張元奇、蔣式理、趙啓霖等均請記注宸衷,復置言路,并請重申諭旨,令凡有言責者,於時政得失,大臣賢否,極意直言,使天下咸知朝廷以樂聞直諫爲心,且能曲予優容,則讜論嘉謨,必可日陳黼座,而營私舞弊之臣,亦將聞而寒膽。

至於言路既開,挾條陳以干進、藉糾劾以攻訐者,誠難保其必無,然浮僞之言,無庸交議;攻訐之奏,儘可留中。但使其中有十分之二三可采,已於用人行政裨益非淺。况朝廷既重視臺諫,則臺諫益將砥礪自重,不待申儆而挾私之風絶矣。(www.daowen.com)

一、請按期會議以廣衆益也。

向來各部衙門辦事,此部與彼部不相通;一部之中,此司與彼司又不相通,遇事則互相片查,往來咨會,故往往有此司所辦之事而别司不知,此部奏准之案又爲他部所駁,即應會議之件,亦不過送稿畫諾,彼此并不會商。良由隔閡之太深,馴致因循之成習,同在畿輔之中,弊且若此,又何怪各省之自爲風氣,使外人笑我十八行省爲十八國也。

近者朝廷力除舊習,百度更新。臣日前召見時蒙皇太后諭以行政之要,全在上下一心、内外一氣。聖訓煌煌,睿慮至爲深遠。臣愚以爲,欲使上下一心、内外一氣,必以去隔閡、戒因循爲先。伏讀上年九月二十日厘定官制上諭:應增設資政院,爲博采群言。等因。欽此。此蓋仿日本元老院之制,與古者詢謀僉同意義相合。

現時資政院尚未設立,擬請先飭各部院大臣擇定地方,定爲五日一期或十日一期,按時會集,就各衙門所辦之事,除秘密不宜宣布外,凡有關政要者,皆得於會集時提議,别其可否,辨其是非,總期各抒所見,折衷至當。其各部院衙門遇有交涉與夫會議之件,亦可藉以接洽。

至軍機爲行政總匯,發令樞機,每届集議之期,樞臣必應莅會,遇有疑難之事,即可就以裁决。并請飭下樞臣妥定會議規則,專主研究本事,不雑酬應閑談,并派御史鑒察,有違規則及屢次不到者,據實糾參。其各部院衙門,亦宜有集議之所,俾得隨時提議本部院應辦事件。如此,則隔閡之弊除而因循之習亦祛矣。

一、請親貴出洋以擴學識也。

東西各國砥礪游學,多自其君主提倡,至於皇室懿親諸王胄子,鮮不身經數國,學貫重譯。俄皇尼古拉士第二爲太子時,曾歷聘中國、日本;德皇威廉第三爲太孫時,即通習數國語文、藝術,餘若俄之耋親王、德之亨利親王、日本之小松宫親王、威仁親王等,皆屢歷歐亞,爲近時所最著。蓋不徒表率,自上觀感易興,尤以貴胄天潢,朝夕左右,見聞誠當,獻替自多,如小松宫親王在日本以骨肉之親,專師干之任,而國人悦服。良由其人才識足孚衆望,非徒恃恩澤以保禄位者比也。

我國優禮宗親,樂育後乂,特於京師設立貴胄學堂,近支王公聞多入學,惟限於域中,所遵究未達大。竊謂宜擇親貴中之聰穎超異、於中學稍有根柢并能習勞苦者,分派出洋游歷,爲時不妨稍久,所費不宜太多,誠以時久則閲歷較深,費節則易於爲繼,倘更有志留學,即可就其程度相當之校入而肄業,以優游之歲月,培偉大之人才。

往歲醇親王載灃、貝子載振、溥倫亦常次第奉使歐洲,所至歡迎,迨考察政治大臣既出,外人尤爲忻動,雖匆匆一過,所得未多,然如載澤歸國,力主君主立憲政體,鞏我國家萬年不拔之基,較之他臣,所持尤爲堅定。查五大臣之行,隨員過衆,經費較宏,款項艱難,賡續不易,擬請近支宗室嗣後有願出洋游學者,仰懇明諭奬勵,以數人爲一起,酌帶品端學粹之文員暨誠懇可靠通譯數人,一切照游學章程,經費概從節省,辭名取實,收效較多,裨益國家,計無有過於此者矣。

一、請定會計制度以裕國用也。

財政盈絀,爲一國命脈盛衰之表證,關繫重大,學理至精。中國近以外應賠款,内舉新政,需材日廣,度支日絀,議者莫不引爲重憂。臣竊謂國家不患無財,特患取之非其道,用之非其術耳。今不必遠言歐美,請以情形最近之日本言之。

日本預備立憲即公布預算,明治八年制定歲出歲入預算表,逐次改良,以迄完備,故財政整齊畫一,量出爲入,其下不以爲苦。

我國自上年九月欽奉明詔預備立憲,即改户部爲度支部,俾綜全國財政,其情形與日本明治初年相似。亟宜及時公布豫算,使取財之道、用財之法悉有定制,民間曉然於應負租税之責任與國家愛人節用之苦心,多取少取,一出於正式用費,無上下相蒙、官吏侵蝕之弊,民志自定,民氣自舒。

至豫算用款,頭緒雖繁,不外先分國家税與地方税兩項,畫清界限,舉地方之財以辦地方之事,合通國之財以濟通國之用,嚴核出入,力杜漏卮,綱舉目張,何患財之不理。又度支部爲全國財政總匯,統籌全局,綜攬宏綱,當酌盈以劑虚,不宜損外以益内,但能除去墨守部章、毛舉細故之舊習,與各省疆臣同心規畫,表裏洞然,則外銷隱匿之弊,不難一舉而廓清矣。

一、請修訂法律以伸法權也。

查修訂法律,原期華洋訟案皆可通用,藉收領事裁判權。上年法律大臣沈家本等纂擬民事、刑事、訴訟各法,頒行各省試辦,經各督撫多以情形未宜,議請從緩,誠以法因民立,政由俗成。中外民俗既殊,法政因而亦異,欲求合轍,事本綦難。現在編纂民法刑法及民刑訴訟法等項,將來告成以後,各國是否公認,遇有華洋交涉訟案,能否援照辦理,尚無把握。

考歐西各國修訂法律,皆取最有名譽之人;日本改纂法典,亦延聘歐西精通法律名家,參互考訂,故能推行盡利,遂以收回領事裁判權,此舉關繫綦重。法部政務殷繁,沈家本總司修訂,一人精神恐難專注。查由刑部出身、深通法律者,尚不乏人,應請特旨添派精熟法律之大臣三數員,并飭令采訪東西各國法律名家爲時推重者,聘之來京,互相商榷,訂爲華洋通行之法律,再行請旨頒行。庶研究較爲精詳,推行不致扞格。臣上年議復沈家本等纂訂刑事、民事、訴訟各法,業將此節附片具陳,事關重要,不敢不煩複上瀆。是否有當,伏候睿裁。

以上七條,似皆卑之,無甚高論,然苟能實行,於時政必有涓壤之助。臣受恩深重,報稱毫無。今將銜命出都,自揣久病之軀,再叩君門,未知何日,恐臣所欲言有終不得言者矣。謹披瀝上陳,慺慺之誠,惟聖明垂察焉。

所有敬竭愚悃緣由,理合繕摺具奏,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三年五月初二日。

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8—5619—11—603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