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廣東九善堂及總商會七十二行,公司成立,由股東投筒,舉查察員唐彤階、尹茂全,照商律查核妥協,照章呈請注册。除將章程規條另行呈送外,禀懇咨部立案注册等由,咨部查照等因前來。現在該公司大股尚未全收,自應舉員查察,以符定章。至唐彤階一員,既被股東攻訐,公議注銷,亟應另舉妥員查察一切事宜。所有注册費洋三百元暫存,俟公司各事妥協,將章程規條呈明到部核定後再行核辦。
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十七日(1906年11月3日)報載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初六日接准咨稱,據廣東商辦粤漢鐵路公司禀稱,公司欽奉諭旨,飭歸商辦,於光緒三十二年五月初二日設立總局,擬在南海縣屬黄沙地方路成專做運貨載客貿易營業,并無期限,集股每股五元,以□毫爲本位。截至四月三十日止,已收到第一期小股銀八百八十一萬七千五百六十二元,合八百八十一萬七千五百六十二股,共伸計本四千四百零八萬七千八百一十元,即截止不復再招創辦人。廣東九善堂及總商會七十二行,公司成立,由衆股東投筒,舉查察員唐彤階、尹茂全,照商律查核妥協,照章呈請注册。
除將章程規條另行呈送外,禀懇咨部立案注册等由,咨部查照等因前來。并據該公司禀,同前由附繳注册公費洋銀三百元到部。旋據該公司電稱,請示查察員之權限,并呈明查察員唐彤階近被石龍股東攻訐,公議將名注銷等情。
本部查商律第十八條所載,由衆股東公舉一二人作爲查察人,查察股數是否招齊及公司是否妥協等語,意在稽核股款,檢查公司辦事情形,以昭大信於股東,與查帳人之查閲帳目、董事局之會議事務者,權限各有不同。現在該公司大股尚未全收,自應舉員查察,以符定章。至唐彤階一員,既被股東攻訐,公議注銷,亟應另舉妥員查察一切事宜。(www.daowen.com)
所有注册費洋三百元暫存,俟公司各事妥協,將章程規條呈明到部核定後再行核辦。相應咨行貴督查照飭遵可也。等因。當經札行。
《岑督准商部咨札粤路公司文》,上海《時報》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十七日(1906年11月3日),第3版,第3—4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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