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林璧光被冤誣案附卷宗

林璧光被冤誣案附卷宗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份前謹將粘抄呈電:竊光慘遭漢商暨陳守之等串謊控累押一案,假控冤誣,悉載卷宗。光實無辜,反遭久押。《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林璧光被押案復兼葡總領事滿思禮照會·林璧光爲遭誣屈押事禀文·粘抄》,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第一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69頁,第280—1157號、280—1159號

林璧光被冤誣案附卷宗

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份(1906年11月1日—15日)前

謹將粘抄呈電:

竊光慘遭漢商暨陳守之等串謀謊控累押一案,假控冤誣,悉載卷宗。試以漢商與陳守之呈詞對校,據漢商則稱陳守之是漢棧經手人,自光緒廿七年起欠;據陳守之則稱漢棧司賬是林潤臣,伊于光緒廿九年始到漢口。既互相矛盾,再以陳守之前後呈詞合校,忽稱光緒廿九年是光請林潤臣并伊往漢協理棧務,忽稱林潤臣于光緒廿八年既在漢棧經理,忽稱伊與林潤臣是張連如所托。又前後不符,其假捏昭然矣。

尤甚者,會審時漢商等自愧年分不符,改供經手陳守之實係光緒廿八年起欠,以爲一語中的,殊不知陳守之又供伊于光緒廿八年臘底抵漢口,廿九年正月始接辦棧務,則漢商改稱廿八年起欠仍是胡謅妄指。所謂假中之假者,此也。(www.daowen.com)

論汕頭源成生理是光先四叔所創,論管賬則有陳策勳其人;論遣夥到漢坐莊,若張連如、陳秀山等則互立合同;論著各夥收□則於光緒廿九年核算;論源成號欠款;則有光四嬸母提出叻店三萬金攤償。謂漢號與源成往來,何無圖章、單據?謂陳守之是光所遣,何無信札、合同?謂漢商等偕守之來汕住源成行一年零六月,三面對明票據,光既認欠認還,并無他語,如果屬實,何以爲期既久,毫無片紙隻字爲憑?其冤誣彌確矣。

尤甚者,奸夥陳策勳掌數謀吞坐莊,陳秀山匿部私逃,均負欠源成號巨款,竟得法外逍遥。光實無辜,反遭久押。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林璧光被押案復兼葡總領事滿思禮照會·林璧光爲遭誣屈押事禀文·粘抄》,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一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69頁,第280—1157號、280—11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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