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昌化县知县片选员调补请求

昌化县知县片选员调补请求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份再,現署廣東龍門縣事准調昌化縣知縣林鉞,於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任病故。臣覆查無異,除咨吏部及閩浙督臣查照外,所遺昌化縣知縣,係烟瘴外調要缺,應請扣留在外選員調補。[12]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29—6440—44—964號有録。[24]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79—487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接到硃批。

昌化县知县片选员调补请求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份(1906年9月18日—10月17日)

再,現署廣東龍門縣事准調昌化縣知縣林鉞,於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在任病故。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請具奏前來。

臣覆查無異,除咨吏部及閩浙督臣查照外,所遺昌化縣知縣,係烟瘴外調要缺,應請扣留在外選員調補。

理合附片具奏,伏祈聖鑒。謹奏。

(硃批:吏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57頁

[1]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5—167—462號、上海《時報》有録,《時報》題作《粤督岑奏將已革知縣正法摺片》。見上海《時報》光緒三十二年九月十四日(1906年10月31日),第4版,第1欄。

[2]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5—167—462號知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二十九日接到硃批。

[3]原作“收兩廣總督廣西巡撫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初十日”。

[4]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567號有録。

[5]時間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567號定。原作“三月分”。

[6]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568號有録。

[7]時間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568號定。

[8]原作“收粤督致外務部請代奏電。八月十四日”。

[9]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846號有録。

[10]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087號有録。

[11]原作“光緒三十二年八月”,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知時間即八月十六日。

[12]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29—6440—44—964號有録。

[13]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29—6440—44—964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接到硃批。(www.daowen.com)

[14]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硃批檔》第1707號有録。

[15]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37—6689—51—1174號有録。

[16]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37—6689—51—1174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接到硃批。

[17]此諭《光緒朝東華録》有録。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581頁。

[18]時間據《光緒朝東華録》定。見(清)朱壽朋編,張静廬等校點:《光緒朝東華録》(第五册),北京:中華書局,1958年,總第5581頁。

[19]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61—475號有録。

[20]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61—475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接到硃批。

[21]此摺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79—487號有録。

[22]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79—487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接到硃批。

[23]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79—487號有録。

[24]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79—487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接到硃批。

[25]此片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80—488號有録。

[26]據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02—5467—80—488號知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接到硃批。

[27]原未標時間,禀文在光緒三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後,批文當在禀文之後。

[28]原未標時間,文中所説贖回粤漢鐵路後第二年即光緒三十二年。

[29]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八月廿九日”。

[30]原作“收署粤督致外務部電。八月二十九日”。

[31]批示前有“日前粤路總辦鄭陶齋已有函致董事局告辭,董事局又經集議禀留,均見各報。近聞鄭□具禀岑督,請奏咨准予告退,并飭公司董事局另舉賢能等情。奉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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