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鄒增祜調補海陽縣知縣摺

鄒增祜調補海陽縣知縣摺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九日太子少保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管廣東巡撫事新授雲貴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調補海疆要缺知縣,以資治理,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加捐本班儘先,准補新興縣知縣,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到任。臣查鄒增祜才具幹練,任事勤能,以之調補海陽縣知縣,實於要缺有裨。合無仰懇天恩,俯准以新興縣知縣鄒增祜調補海陽縣知縣,俾資治理。該員係以知縣請調知縣,銜缺相當,如蒙俞允,毋庸送部引見。

鄒增祜調補海陽縣知縣摺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九日(1906年10月6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管廣東巡撫事新授雲貴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調補海疆要缺知縣,以資治理,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海陽縣知縣王全綱開缺另補,接准部咨,係光緒三十二年五月初三日奉旨,五日行文,照限减半,應扣至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作爲開缺日期,歸六月分截缺。係海疆衝、繁、難三項要缺,毋庸籤掣,業經截缺咨報,應即揀員調補。

查定例,州縣應調缺出,俱令於現任人員内揀選調補。又,升調官員,其任内如有承審案件、承緝盗案、徵解錢糧、已起降調、革職參限者,概不准其升調。各缺如因缺係繁要、人地實在相需、爲地擇人者,應令該督撫據實陳明,查無别項不合例事故,亦即議准。此外,一切因公處分,毋庸計算,各等因。

今海陽縣知縣係海疆衝、繁、難兼三要缺,爲潮郡附郭首邑,民情强悍,訟獄紛繁,非精明幹練之員,不足以資治理。臣督同藩學臬三司,於通省現任知縣應調人員内逐加遴選。

查有新興縣知縣鄒增祜,年四十九歲,四川涪州人,由優廪生中式光緒辛卯科本省鄉試舉人,乙未科會試中式貢士,殿試三甲,朝考三等。引見,奉旨以知縣即用,籤分廣東,光緒二十一年八月初三日到省。加捐本班儘先,准補新興縣知縣,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初四日到任。臣查鄒增祜才具幹練,任事勤能,以之調補海陽縣知縣,實於要缺有裨。該員在新興縣任内并無承審積案,及承緝盗案、已起降調、革職參限,雖有經徵未完光緒二十九年錢糧,查係實欠在民,并非徵存未解,因公處分,例免核計。且海陽縣係海疆繁要之缺,該員人地實在相需,爲地擇人,例得據實聲請。據廣東布政使兼署按察使胡湘林會同署提學使段書雲具詳請奏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俯准以新興縣知縣鄒增祜調補海陽縣知縣,俾資治理。該員係以知縣請調知縣,銜缺相當,如蒙俞允,毋庸送部引見。(www.daowen.com)

除咨部查照外,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至所遺新興縣知縣缺,粤省現有應補人員,應請扣留在外,俟接准部覆,再行選員請補。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22—8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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