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九日(1906年10月6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署理兩廣總督管廣東巡撫事新授雲貴總督臣岑春煊跪奏,爲廣東隨辦洋務人員三年届滿,異常出力,擬懇援照成案,酌給奬叙,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隨辦洋務出力人員,經前督臣張之洞奏准仿照南北洋章程,每届三年保奬一次,歷歷經先後遵章奏請奬叙,奉旨允准在案。
伏查粤東一省,遠控南洋,近連港澳,口岸林立,各國交通交涉之繁,實爲各省所未有。加以會盗猖獗,輒恃洋界爲逋逃,訟案紛紜,動藉外人爲抵制,無一事不隱虞掣肘,即無一時不慮啓争端。蓋自庚子而後,其機日迫,其事倍難,維持權利而外釁所不敢開,顧全邦交而國體有不敢失。兹就臣在粤三年以來辦理交涉,約舉其尤重且大者,一爲我皇太后、皇上陳之。
光緒二十九年二月,前署督臣德壽任内拿獲逆首洪全福一案,臣抵任後,即准外務部咨駐京英使,以有人在英國屬境之内被中國官員購綫殺害等詞,照請查究辦理。咨行到粤,當經臣選派洋務委員分省補用道温宗堯等,將全案證佐,會同司道等確細研訊,迭與香港總督磋商議結,於三十年二月奏報在案。
又,三十年十二月,潮汕鐵路公司因築路工人在馬隴鄉地方遷墳啓釁,與鄉人齟齬,激動衆憤,致殺斃日本工人二名,毁搶公司材料。日本領事索賠六款,任意恫喝,意在引爲國際交涉。經臣派委道員温宗堯等再三駁拒,以該鐵路係公司與日商自訂合同,應由公司自行了結,始終堅持,日領事始無詞可藉,旋經酌懲凶犯,和平議結。
三十一年十月,連州鎮龍廟建醮酬神,美國教士麻義士以所建醮棚占用教會地段,奪取醮炮,激動鄉民焚毁教堂醫院,傷斃美國教士醫生男女五命,美領事始則牽合拒約,繼乃歸咎裁兵,枝蔓吹求,多方要挟。又經派委道員温宗堯等與美領事一再磋磨,嚴詞駁拒,并飭該道員等親赴連州,督同文武拿獲凶犯多名,分别懲辦,將該教堂醫院被毁物業核實,估價賠償銀四萬兩,全案議結。
又,三十年間,日俄構釁,全局震動,奉旨頒發中立章程。其時人心惶惶,各處匪徒造言煽惑,中外商民交相疑懼,經臣督飭各員,悉心籌劃,相機布置,卒能恪守中立章程,毫無貽誤。
以上各案,皆屬關系重大,因應略失,即可釀成巨釁,猝發禍機。(www.daowen.com)
此外,路政礦務,皆爲外人注重之端,稍涉遷就,利權即非我有。而抵制工約一事,民情尤爲急激,外人屢有責言,應付之間,頗難措手。其餘一切交涉案件,迭出環生,各該員筆舌辯争,殆無虚日,而隨時隨事胥能詳慎辦理,據守約法,動協機宜。
查南北洋隨辦洋務各員,經直隸督臣袁世凱、前兩江督臣劉坤一奏請,按照異常勞績奬叙,均奉特旨俞允。廣東交涉事件,較之南北洋同一繁重,而港澳逼處,亂黨潜踪,其事機之緊迫,變故之迭乘,辦理棘手情形,尤非尋常可比。
兹自光緒二十九年四月請奬後,已逾三年届滿,所有在事出力之員,似非從優給奬,不足以昭激勸。查有二品銜分省前先補用道温宗堯,擬請賞給三代從一品封典;廣東候補知府胡銘槃,擬請免補知府,以道員仍留原省補用;已保分省補用知府丁平瀾,擬請俟核準後,免補知府,以道員分省補用;四品銜奏留廣東補用知州朱紘,擬請免補知州,以直隸州知州仍留原省補用;同知銜奏留廣東補用知縣薛永年,擬請免補知縣,以直隸州知州仍留原省補用;指分廣西分缺先用知縣張錫澐,擬請俟補缺後,以直隸州知州補用并加四品銜;通判職銜陶紹彬,擬請以通判歸部,不論雙單月選用;廣東試用縣丞徐瑞祺,擬請免補縣丞,以知縣仍留原省補用。
以上各員,均屬始終在事出力,卓著勤勞。合無仰懇天恩,俯准照擬給奬,以示鼓勵,出自逾格鴻施。
除將各該員履歷分咨外務部吏部查照外,所有粤省隨辦洋務出力人員三年届滿,援案請奬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九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819—82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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