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陝西時募改裁遣軍隊的湘軍銀數造册情形片

陝西時募改裁遣軍隊的湘軍銀數造册情形片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六日再,臣於光緒二十六年奉扈蹕陝西時,因兵力尚單,不足以資拱衛,奏准募改信軍中、前、後、左、右五營,旋復陸續裁遣,月需薪餉,先經户部咨,令在於帶晋部款一百萬兩内動支。核與在陝時咨部章程相符,經臣於二十八年七月飭令支應委員將收支各款,按月分開四柱清册,咨部核銷。

陝西時募改裁遣軍隊的湘軍銀數造册情形片

光緒三十二年八月十六日(1906年10月3日)

再,臣於光緒二十六年奉扈蹕陝西時,因兵力尚單,不足以資拱衛,奏准募改誠信軍中、前、後、左、右五營,旋復陸續裁遣,月需薪餉,先經户部咨,令在於帶晋部款一百萬兩内動支。除前後左右四營招費及遣撤前後兩營恩餉,先已專案咨部核明准銷外,其薪餉一項,計自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起,至二十八年二月裁并止,在陝、在晋共收過部款湘平銀十五萬三千三百三十五兩一錢八分六厘八毫,折合庫平銀十四萬七千二百一兩七錢七分九厘三毫二絲八忽,共支過湘平銀十五萬三千九十八兩一錢二分一厘二毫,折合庫平銀十四萬六千九百七十四兩一錢九分六厘三毫五絲二忽,發還司庫湘平銀二百三十七兩六分五厘六毫,折合庫平銀二百二十七兩五錢八分二厘九毫七絲六忽。核與在陝時咨部章程相符,經臣於二十八年七月飭令支應委員將收支各款,按月分開四柱清册,咨部核銷。旋准户部兩次咨,查營制餉章及已報招費恩餉,各在案。

又經臣在川、在粤兩次抄案咨送。現准山西撫臣咨,稱户部以各項報销向係一面具奏,一面造册咨部,此案并未具奏,且所造册籍按月分開,亦與向來銷册不合,行令補行具奏,并另造四柱清册,送部再行核銷,等因前來。

伏查本案請銷薪餉,部中早有案據,前送銷册照章開支,毫無浮冒。其分月列册,因係在陝、在晋領款處所不同,且陸續添裁,月餉總數亦異,是以每月分列四柱,眉目更較清晰。

合無仰懇天恩,俯准敕下户部,按照前咨册籍,核明准銷,免其另行更造,以省煩牘。

除咨户部及山西巡撫查照外,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訓示。謹奏。(www.daowen.com)

署理兩廣總督臣岑春煊

八月十六日。

(光緒三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奉硃批:户部知道。欽此。)

中華文史網:《國家清史工程數字資源總庫·録副檔》第3—124—6176—18—87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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