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接貴兼理總領事官六月二十九日來文,以請解凶匪萬亞保等一事,現接澳門總督復文,仍請轉飭委員帶同尸親證人到澳,以便立案辦理等由。且該犯萬亞保、梁亞嬌、黄亞莠、孔同幅等四名,早經澳官訊明,定罪監禁,是其情罪確鑿,毫無疑義。現在自應照約,迅將該犯等提交千總梁啓榮解回訊辦,以敦睦誼。應請貴兼理總領事官,迅再轉致澳門總督飭屬遵照,一俟梁千總帶同尸親人證到案,務即提犯質明交解,以符條約爲荷。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初五日(1906年8月24日)
大清欽命太子少保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岑,爲照復事。
接貴兼理總領事官六月二十九日來文,以請解凶匪萬亞保等一事,現接澳門總督復文,仍請轉飭委員帶同尸親證人到澳,以便立案辦理等由。本部堂業已閲悉。
查此案前經飭派千總梁啓榮趕緊查傳尸親人等到澳聽候質訊在案,現已札行廣州協轉飭該千總趕緊帶同尸親到澳以便證明,將犯提回訊辦。至粘抄澳門總督來文,仍有需用尸親證人八名一節,殊堪詫異。
查本案蛋民吴聖益等四人,均在船上被該犯萬亞保殺害,祇有婦女吴黄氏等五口逃出,此外除幼孩外,别無他人在塲,試問何能再覓證人?且該犯萬亞保、梁亞嬌、黄亞莠、孔同幅等四名,早經澳官訊明,定罪監禁,是其情罪確鑿,毫無疑義。現在自應照約,迅將該犯等提交千總梁啓榮解回訊辦,以敦睦誼。應請貴兼理總領事官,迅再轉致澳門總督飭屬遵照,一俟梁千總帶同尸親人證到案,務即提犯質明交解,以符條約爲荷。
爲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www.daowen.com)
右照會大英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口總領事官兼理西洋總領事官滿。
光緒三十二年七月初五日。
監印官調粤差委保升知縣四川府經歷蔣逢周,候選縣丞王璘校。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要求提解凶匪萬亞保事致兼葡總領事滿思禮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八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180—185頁,第305—205—20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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