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寧陽鐵路擅改寧佛,商部請飭停止并懇咨明鄭觀應禀

寧陽鐵路擅改寧佛,商部請飭停止并懇咨明鄭觀應禀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至新寧鐵路第六條勘定幹綫,由新昌至三夾海止。今聞寧陽鐵路推廣另築至佛山枝路,改曰“寧佛鐵路”。合據實禀,懇憲恩俯念公司已經成立,寧佛枝路原係推廣,且在以上五枝路之外,與公司大有違礙,飭令停止,仍由公司日後查看禀築,以符原議。《禀岑督寧陽鐵路擅改寧佛請飭停止并懇咨明商部》,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16—717頁

寧陽鐵路擅改寧佛,商部請飭停止并懇咨明鄭觀應禀

光緒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二日(1906年8月11日)後[11]

竊照商辦粤漢鐵路公司,已禀聘總工程師,于六月二十二日高塘幹路開工,禀報在案。前奉商部咨行,幹路未成,不准先築枝路。

查各善堂行商集議禀定簡要章程第四條内開:全粤枝路除九廣、黄埔、潮汕、新寧、廣澳經已准辦外,此後凡有枝路,均准本公司陸續招股承築。如確係粤人自集華股,照本公司章程聲請勸辦,須經本公司許可,轉呈商部核準存案。等語。是此五路之外,原不得另築枝路,誠以公司關係全省,與合興公司收回自辦,款巨工大,全賴幹路築成以後,再籌另築枝路,以圖公益。至新寧鐵路第六條勘定幹綫,由新昌至三夾海止。又枝路由水步墟至三益埠止,計長華里一百三十餘里,有案可稽。

今聞寧陽鐵路推廣另築至佛山枝路,改曰“寧佛鐵路”。廣貼告白招股,未免侵奪公司權利,且與該路原擬章程及公司集議章程均不相符。職道等當經集衆共議,僉云不能退讓。公司現計小股八百餘萬,築路之費倍溢有餘,將來各處枝路均可隨時禀請接築,倘此時寧陽鐵路推廣築至佛山,只圖私利,不顧公司大局,實屬顯違商部幹路未成不准先築枝路之條訓。(www.daowen.com)

合據實禀,懇憲恩俯念公司已經成立,寧佛枝路原係推廣,且在以上五枝路之外,與公司大有違礙,飭令停止,仍由公司日後查看禀築,以符原議。是否有當,伏候宫保察核轉咨商部示遵。

《禀岑督寧陽鐵路擅改寧佛請飭停止并懇咨明商部》,夏東元編:《鄭觀應集》(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716—7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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