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兹查自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起,至三十二年閏四月止,又滿半年,共解過粤海關加放俸餉等款,連補水銀四萬四千七百二十二兩九錢二分。又,解過粤海、潮州、瓊州、北海四關二成洋税,連補水銀三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九兩,由關先後分起,備具文批,發交商號源豐潤、協成乾等銀號匯解江海關道交納,撥作新案賠款。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十五日(1906年7月6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彙報粤海關籌解過新案賠款銀數款目,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前准户部奏撥加放俸餉,於粤海關四成洋税每結提銀六千兩;又,另款加復俸餉,每年粤海關應解銀四萬兩;又,東北邊防經費,加撥粤海關六成洋税銀二萬四千兩,提出留作賠款。又准户部電飭,關税按每月收數提出二成解滬,此項賠款係還關平,每百兩加補水庫平銀一兩六錢四分三厘,各等因。均經遵照籌解。
嗣據江海關道文開,賠款銀兩,業經詳咨通飭,每年分作四批匀籌,每批解銀二萬二千兩,以歸簡捷等由。當又查照辦理,歷將匀解銀數、日期隨時咨報,按半年彙奏一次,計自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起,連閏至三十一年十一月止,解過賠款數目,業經八次彙奏在案。
兹查自光緒三十一年十二月起,至三十二年閏四月止,又滿半年,共解過粤海關加放俸餉等款,連補水銀四萬四千七百二十二兩九錢二分。又,解過粤海、潮州、瓊州、北海四關二成洋税,連補水銀三十萬四千九百二十九兩,由關先後分起,備具文批,發交商號源豐潤、協成乾等銀號匯解江海關道交納,撥作新案賠款。時届半年,理合照案彙報,以清款目而資稽核。(www.daowen.com)
除咨户部查照外,謹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十五日。
(硃批:該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八四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835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岑春煊集:第五册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