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唐盛松升补任赤谿直隶同知职务

唐盛松升补任赤谿直隶同知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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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又,奉通行,卓異請升,如係未經引見之員,俟准補後,給咨并案赴部引見。今赤谿直隸同知一缺,經臣督同廣東藩臬兩司,在於各班内逐加遴選,應調應補之員,均與此缺人地不宜。該員唐盛松持躬謹飭,處事精詳,以之升補赤谿直隸同知,與例相符,洵堪勝任。合無仰懇天恩,准以番禺縣知縣唐盛松升補赤谿直隸同知,以資治理。該員係由知縣卓異請升同知,如蒙俞允,再行給咨,送部引見。

唐盛松升补任赤谿直隶同知职务

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1906年5月11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請升要缺同知,以資治理,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赤谿直隸同知李達璋參劾革職,接准部咨,於光緒三十一年十月初五日奉旨,五日行文,照限减半,應扣至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作爲開缺日期,歸十一月分截缺,係題調要缺,毋庸籤掣,業經截缺咨報,應即查例揀員,查丞倅應調缺出,例准揀選調補。又,應題缺出,例准以應升人員歷俸三年以上者揀選題升,題升時令將卓異、引見、回任候升之員先儘升用。又,奉通行,卓異請升,如係未經引見之員,俟准補後,給咨并案赴部引見。各等因。今赤谿直隸同知一缺,經臣督同廣東藩臬兩司,在於各班内逐加遴選,應調應補之員,均與此缺人地不宜。

惟查有卓異應升之准調番禺縣知縣唐盛松,年五十七歲,廣西鬱林直隸州附生,中式光緒元年乙亥科舉人,己丑科大挑一等引見,奉旨以知縣用,籤分廣東,領照到省,借署粤海關粤盈庫大使,光緒二十三年二月到任。旋因大挑原班到班還署樂會縣知縣,二十四年十二月到任,試署期滿,請准實授。三十年調補順德縣知縣,是年大計薦舉卓異,三十一年三月到順德縣任,五月奉文,准調番禺縣知縣。歷任内并無承審案件、承緝盗案、已起降調、革職參限,樂會縣任内雖有經徵未完錢糧,查係實欠在民,并非徵存未解。因公處分,照例毋庸核計。罰俸銀兩,仍令完繳,參罰案件,另造清册送部。該員唐盛松持躬謹飭,處事精詳,以之升補赤谿直隸同知,與例相符,洵堪勝任。據布政使胡湘林、按察使沈瑜慶加考會詳請奏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准以番禺縣知縣唐盛松升補赤谿直隸同知,以資治理。該員係由知縣卓異請升同知,如蒙俞允,再行給咨,送部引見。至所遺番禺縣知縣,係外調要缺,應俟唐盛松奉文准升後,再行揀員調補。(www.daowen.com)

除咨部查照外,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432—4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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