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十六日再,廣東省光緒三十二年分京餉,前經户部奏撥粤海關洋税銀十萬兩,新增盈餘銀六萬兩。又,東北邊防經費,撥粤海關六成洋税銀十二萬兩。又,籌備餉需撥粤海關四成洋税銀十二萬兩,六成洋税二十萬兩。又,内務府廣儲司公用每年撥粤海關税銀三十萬兩,向係匀分四批籌解。除分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15頁
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十六日(1906年5月9日)
再,廣東省光緒三十二年分京餉,前經户部奏撥粤海關洋税銀十萬兩,新增盈餘銀六萬兩。又,東北邊防經費,撥粤海關六成洋税銀十二萬兩。又,籌備餉需撥粤海關四成洋税銀十二萬兩,六成洋税二十萬兩。又,内務府廣儲司公用每年撥粤海關税銀三十萬兩,向係匀分四批籌解。
兹光緒三十二年分籌解第一批京餉内洋税銀二萬五千兩,另加平銀三百七十五兩,飯銀七百二十五兩;又,新增盈餘銀一萬五千兩,另加平銀二百二十五兩,飯銀四百三十五兩;又,東北邊防經費銀三萬兩;又,籌備餉需四成洋税銀三萬兩,六成洋税銀五萬兩;又,内務府廣儲司公用銀七萬五千兩,另加平銀一千一百二十五兩;又,新增歸公加平銀一千八百七十五兩,抬費用項銀六百兩,共該銀二十三萬三百六十兩,發交票商志成信、協成乾、天順祥、百川通、源豐潤、義善源、大德恒、大德通等號匯兑至京,札委奏調兩廣差委陝西補用知州岑郊麟領賫匯單文批,於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二十八日起程,進京支取銀兩,前赴户部、内務府分别交納應用。
除分咨查照外,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鑒。謹奏。(www.daowen.com)
(硃批:該衙門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415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有关岑春煊集:第五册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