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十二日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衙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五批地丁等項京餉銀數日期,恭摺仰祈聖鑒事。竊照光緒三十一年京餉案内,奉撥廣東地丁銀十萬兩,厘金銀十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五萬兩,籌備餉需銀二十萬兩等因。再,廣東省奉撥光緒三十一年分地丁、厘金、太平關常税、籌備餉需各京餉銀兩,現已如數解清。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十二日(1906年4月5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衙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籌解光緒三十一年第五批地丁等項京餉銀數日期,恭摺仰祈聖鑒事。
竊照光緒三十一年京餉案内,奉撥廣東地丁銀十萬兩,厘金銀十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五萬兩,籌備餉需銀二十萬兩等因。當經飭司遵照,并籌備第一、二、三、四批地丁銀七萬五千兩,厘金銀七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三萬五千兩,籌備餉需銀一十四萬兩,先後彙同發交商號匯解,并劃鑄銅圓委員管解,赴部投納,業經臣先後具摺奏明在案。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詳稱,現再籌解地丁銀二萬五千兩,厘金銀三萬兩,太平關常税銀一萬五千兩,籌備餉需銀六萬兩,共銀一十三萬兩,作爲起解第五批,於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初三日,發交商號源豐潤等領匯,限於三月三十日到京,赴部投納等情,詳請奏咨前來。
臣覆核無異,除咨明户部查照外,謹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www.daowen.com)
再,廣東省奉撥光緒三十一年分地丁、厘金、太平關常税、籌備餉需各京餉銀兩,現已如數解清。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十二日。
(硃批:户部知道。)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九〇輯),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394—3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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