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三十日(1906年3月24日)
大清欽命太子少保頭品頂戴紫禁城騎馬賞穿黄馬褂兵部尚書署理兩廣總督部堂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岑,爲照會事。
現據署香山縣鄭令禀稱,竊卑縣著匪林大,即高佬大,又名林佩南,卑職兩次會營在澳拿獲,均被澳官率行釋放。現該犯林大恃有逋逃,附從日衆,率其黨羽高根好、阮孖愛、高缸、瓦祥、梁義華各著匪,終日游行於澳門街市,無人敢攖其鋒。卑縣接壤之區,幾無寧日。查二月初三日,縣屬大布村民柯鳳巢被匪行劫擄去事主一案,卑職勘明禀報,當即會營再三偵緝。現已查確,此案即林大所爲,勒贖事主巨金,未遂其欲,仍不釋放。似此明目張膽,無非以澳地爲護援,若不設法將犯提回,地方愈不堪問,理合禀請察核。伏乞照會西洋總領事官切催澳官,務將該犯林大,即高佬大,又名林佩南,趕緊獲回,傳證質明,交解訊辦,以除民害而重邦交,實爲公便等由,到本部堂。
據此,查著匪林阿大,即高佬大,又名林佩南,逃匿澳門被獲一事,前經本部堂照會貴總領事官,轉致澳門總督飭屬訊明交解。旋接貴總領事官照會,以該犯經在澳釋放,現澳門總督已飭屬派弁再拿等由。又經本部堂照復,請轉致澳門總督迅飭密拿,務獲交解,并迭次照催在案。現已兩月之久,究竟該犯曾否拿獲,未接照復。
據禀前情,相應照會貴總領事官查照,即希轉致澳門總督,飭屬務將該犯林大,即高佬大,又名林佩南,并其黨羽高根好、阮孖愛、高缸、瓦祥、梁義華等著匪一并拿獲收押,迅爲照知,以憑派員照章提解回縣歸案審辦,足紉睦誼。
爲此照會。順候時祉。須至照會者。(www.daowen.com)
右照會大西洋欽命駐扎中國廣州兩廣總領事官穆。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三十日。
核對委員陝西補用知縣高紹舒,監印官候選州同熊靖孚。
《署理兩廣總督岑春煊爲催辦拿解林大事致葡總領事穆禮時照會》,澳門基金會、葡萄牙外交部檔案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澳門大學圖書館編:《葡萄牙外交部藏葡國駐廣州總領事館檔案(清代部分·中文)》(第八册),廣州:廣東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41—50頁,第305—285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