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准备升补冯如衡为直隶州知州

准备升补冯如衡为直隶州知州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今新升崖州直隸州知州定爲衝難烟瘴要缺,地居海濱,風俗强悍,必須精明幹練、能耐烟瘴之員,方足以資治理。因廣東勸辦捐輸助餉出力,保准以直隸州知州在任升用。該員馮如衡才具開展,身體强健,能耐烟瘴,以之升補崖州直隸州知州,與例相符,洵堪勝任。合無仰懇天恩,俯准以升用直隸州知州新寧縣知縣馮如衡升補崖州直隸州知州,俾資治理。如蒙俞允,該員係由知縣請升直隸州知州,俟部覆到日,照例給咨送部引見。

准备升补冯如衡为直隶州知州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十六日(1906年3月10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揀員升補烟瘴直隸州知州要缺,以資治理,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崖州一缺,准升爲直隸州知州,接准部咨,係於光緒三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奉旨:依議。五日行文,按限减半,應以六月十四日作爲開缺日期,歸六月分截缺,係烟瘴外調要缺,毋庸掣籤,業經截缺咨報,應即揀員請補。

查定例,各省烟瘴邊遠缺出,令於現任人員内揀選熟悉風土、能耐烟瘴之員題咨調補,不得以候補初任各項人員題補。又,烟瘴地方,知縣以上官員,准其不扣年限升調兼行。又,州縣以上應升缺出,應令先將卓異引見、回任候升之員先儘升用,其烟瘴各缺,仍擇其能耐烟瘴之員升用,毋庸拘定。各等語。今新升崖州直隸州知州定爲衝難烟瘴要缺,地居海濱,風俗强悍,必須精明幹練、能耐烟瘴之員,方足以資治理。臣督同藩臬兩司查得現任直隸州各員,非現居要缺,即人地未宜,一時實無堪以調補之員。復在於各項應升人員内逐加遴選。

查有在任升用直隸州知州新寧縣知縣馮如衡,年五十八歲,江蘇太倉州廪生,由己丑科舉人中式庚寅科進士,引見奉旨,以知縣即用,籤掣雲南,遵新海防捐例,改指廣東,光緒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到省。嗣遵例報捐本班儘先補用,准補新寧縣知縣,二十九年正月到任。因廣東勸辦捐輸助餉出力,保准以直隸州知州在任升用。任内并無承審案件、承緝盗案、徵解錢糧、已起降調、革職參限,雖有經徵光緒二十九年未完錢糧,查明實欠在民,并非徵存未解。且缺係邊要,人地實在相需,例准據實陳明。該員馮如衡才具開展,身體强健,能耐烟瘴,以之升補崖州直隸州知州,與例相符,洵堪勝任。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按察使沈瑜慶加考,詳請具奏前來。

合無仰懇天恩,俯准以升用直隸州知州新寧縣知縣馮如衡升補崖州直隸州知州,俾資治理。如蒙俞允,該員係由知縣請升直隸州知州,俟部覆到日,照例給咨送部引見。(www.daowen.com)

除咨部查照外,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訓示。

再,所遺新寧縣知縣,係外調要缺,俟奉文覆准後,另行揀員辦理。合并陳明。謹奏。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十六日。

(硃批:吏部議奏。)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二二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275—27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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