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906年2月21日)
太子少保頭品頂戴兵部尚書銜署理兩廣總督兼管廣東巡撫粤海太平兩關事務臣岑春煊跪奏,爲廣東省光緒二十九年錢糧奏銷已未完分數、叙參各官職名,改題爲奏,并繕清單,恭摺具陳,仰祈聖鑒事。
竊照廣東省遞年各屬額徵民屯、地丁、正雜錢糧及本折米石定例,次年五月内截數,六月内造報。嗣奏准仿照鹽務成案,扣限於九月内題咨,歷經照辦在案。
兹據廣東布政使胡湘林將光緒二十九年分通省額徵民屯、地丁、驛傳及雜税、爐餉、當餉、煤餉、商税、地租,并光緒二十八年舊管存剩等項,造册詳報。又,准前任廣東學政臣朱祖謀將收支學租銀兩數目,造册移送前來。
臣伏查徵收及舊管各款,除改徵本色米價鹽課另册報銷外,實共應徵銀一百二十一萬四千四百一十五兩零,内新收連舊管共銀九十六萬四千四百二十二兩零,開除支銷銀九十五萬五千六百一十三兩零,實在餘剩銀八千八百九兩零,未完各項共銀二十四萬九千九百九十三兩零。
又,額徵民屯米三十四萬三千六百七十九石零,内已完米二十八萬三千八百三十九石零,未完米五萬九千八百四十石零,另地丁隨徵一六九、耗羡銀一十八萬三千二百五十八兩零,内已完銀一十四萬三千三百一十八兩零,未完銀三萬九千九百四十兩零,向係彙同地丁正項統計考成。所有未完一分以上各員,業經遵照部行,先行開單奏報。其徵收全完及未完各分數,應叙應參各職名,現已另繕清單,隨同黄册恭呈御覽。
至布政司及兼管督糧道庫存錢糧,經臣親臨盤察,并無虧空及挪新掩舊情弊,相應出具印結保奏。
除將各册籍分送部科查核外,謹遵照通行,改題爲奏,并繕清單,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敕部核覆施行。(www.daowen.com)
再,本届奏銷照依定限,各州縣應於光緒三十年五月底截數造報司道,彙造總册,仿照鹽務辦法,予限三個月,應於九月内詳請奏咨。因陽山縣册籍屢催未到,至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始行繳司,計自三十年六月初一日起,至三十一年十一月十五繳册到司前一日止,除程限外,實遲延一年四個月二十四日。
所有造册遲延一年以上職名,係陽山縣知縣葛長春,理合隨摺附參,候部核議。至藩司彙造總册,於光緒三十二年正月初九日詳賫。臣覆加查核,即於本年正月二十八日具奏,均無遲逾。
合并陳明。謹奏。
計恭呈黄册一本。
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
(硃批:該部議奏。單册并發。)
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光緒朝硃批奏摺》(第六九輯),北京:中華書局,1995年,第624—6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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