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俄罗斯与反恐怖主义报道:一个公约的重要合作

俄罗斯与反恐怖主义报道:一个公约的重要合作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给社会提供值得信赖的信息,媒体有权利和责任就有关恐怖主义的问题进行一场公开的讨论,告知社会其与恐怖主义斗争的过程,开展调查并告知人们真正的问题和冲突。应当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国际社会反对将恐怖主义与任何特定的宗教、种族或国籍联系起来。

俄罗斯与反恐怖主义报道:一个公约的重要合作

为了给社会提供值得信赖的信息,媒体有权利和责任就有关恐怖主义的问题进行一场公开的讨论,告知社会其与恐怖主义斗争的过程,开展调查并告知人们真正的问题和冲突。

我们坚信恐怖主义的威胁下,不应该被当作向言论自由权利和大众媒体施加限制的借口和理由。

与此同时,应当意识到与恐怖主义有关的危险以及在此情况下信息工作的责任,我们意识到有必要采取以下的媒体行为规则,并承诺用它们指导我们的工作。

1.新闻工作者一定要明白,在与恐怖行为以及与恐怖主义行为斗争期间相比其他的任何权利和自由,对人们的救援以及个人的生命权是首要的。

2.在获取处于准备中或已开始实施的恐怖行为相关信息的过程中,新闻工作者一定要在信息发布之前,与其所在媒体的行政部门进行沟通。

3.新闻工作者必须有记者证或其他能够证明个人和职业的文件,这也是新闻生产的第一要求。

4.媒体的行政部门一定要立即将他们已经知道的并且能够用来救援群众的信息交给处理(恐怖活动)的总部或官方机构处理。

5.假装接近媒体来陈述他们自己的立场,是大多数情况下恐怖分子的主要目的之一,媒体不应该采取如下行为:

(1)在恐怖活动中主动采访恐怖分子,除运营总部要求或授权采访的情况之外。

(2)在没有与运营总部进行初步协商的情况下提供给恐怖分子逃生的可能性。

(3)独立承担调解员的角色(当这是运营总部认可或要求这样做时的特殊情况除外),如果媒体代表发现自己是谈判代表中的一员,他应该停止传播信息直到危机解除。

(4)媒体工作者必须明白,手中持有武器或身穿迷彩服或任何其他的制服,只要手中持有武器,他们将不再是媒体从业者。

(5)为了成功获取视频片段或照片,邀请恐怖分子、人质或其他人员介入到冲突中。

(6)对手中持有人质的恐怖分子进行辱骂和羞辱。

6.媒体应该这样做:(www.daowen.com)

(1)要记住,直播电视或无线广播节目可能被恐怖分子利用来向位于其他位置的同谋传输事先安排好的信号。

(2)避免详细叙述从事救援的专业人士的行动。

(3)要委婉和体贴地对待恐怖行动受害者的亲属和爱人的情感

(4)在展示恐怖主义事件及其参与者的现场时,要避免不必要的种族主义,并且要尊重观众的道德、民族和宗教感情。

(5)新闻事件报道应谨慎选择措辞,不应报道恐怖分子散布的那些对他们自己有利的言语。

(6)要意识到这样的事实,即恐怖分子的人质也是该局势下的人质,在某个时刻将会成为公众舆论压力的工具。

(7)未经同意,避免报道人质或潜在受害者的亲属和朋友的身份。

7.在报道恐怖主义行为和反恐行动的过程中,有必要这样做:

(1)要记住其职责是告知公众而不是散播恐慌。要注意的不仅是话语的意思,还要注意其语调。

(2)要记住媒体的报道是可以被所有人接触到的,包括那些故意制造危机情况的人。

(3)应当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国际社会反对将恐怖主义与任何特定的宗教、种族或国籍联系起来。

(4)应该明白,在沟通中不应该包含任何有利于提高恐怖分子地位的信息,如支持他们诉求的陈述,这一严格的准则适用于对人们生活构成直接威胁的情况,但是可能不适用于在宪法范围内发起的政治、经济或社会斗争的事件。

8.媒体可以告诉他们的观众:在反恐怖主义的行动中,出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考虑,运营总部认定一部分信息是秘密(而不予公开);这一原则的例外情况,即只在为了保护人民生活并得到运营总部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发布这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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