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儿童报道:伦理原则与指南

儿童报道:伦理原则与指南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某些情况下,报道的结果可能将儿童置于招致报复和侮辱的危险情境下。《儿童报道中的伦理原则和指南》的目的是支持那些有道德的记者抱有最良好的意愿:既要满足公众利益,还要不伤害儿童的权利。在可能并且适当的情况下,应该获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在征得同意的过程中,应确保儿童及其监护人完全出于自愿,他们完全了解自己将出现在报道中,而报道可能会在当地或全世界发表。

儿童报道:伦理原则与指南

报道儿童和年轻人议题常会遇到特殊的挑战。在某些情况下,报道的结果可能将儿童置于招致报复和侮辱的危险情境下。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已经确立了以下一些原则来帮助记者报道影响儿童的议题,相信提供这些原则可以帮助媒体以更适合儿童的方式开展报道,尊重儿童的权利。《儿童报道中的伦理原则和指南》的目的是支持那些有道德的记者抱有最良好的意愿:既要满足公众利益,还要不伤害儿童的权利。

【一般性原则】

1.在任何情况下,每个儿童的尊严和权利应该受到尊重。

2.在采访和报道儿童时,应特别注意每个儿童有隐私的权利,他们的意见应该被听到,他们有权利就有关他们的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或参与决定,有权利受到免于伤害的保护,包括免于受到潜在的伤害。

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应该放置到优先地位,包括儿童议题的倡导和促进儿童权利的报道。

4.在权衡什么是儿童最大利益时,需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心理成熟程度,相应决定在何种程度上尊重并采纳儿童的意见。

5.任何报道应该考虑到儿童所生活政治社会文化的多元环境。应该咨询对儿童处境最为了解并最有能力对儿童情况进行评估的人士。

6.不要发表任何可能置儿童及其兄弟姐妹或同伴于危险境地的报道和图片。即使该报道或图片已对儿童的身份进行修改、模糊处理或者匿名,也不能予以发表。

【儿童采访指南】

1.不伤害任何一名儿童;避免使用批判性或无视文化价值差异的问题、态度或者评论;避免将儿童置于危险或使其受到羞辱的境地;避免重新勾起不幸事件给儿童带来的痛苦和悲伤。

2.在选择采访对象时,不因儿童的性别、种族、年龄、宗教信仰、地位、教育背景或身体状况等差异而有所歧视。

3.不要让儿童表演或“做戏”:不得要求儿童讲述或者做他们没有经历过的事情。

4.确保儿童或监护人知道他们是在与记者交谈,并说明采访的目的和用途。

5.在进行任何采访和录像时,必须征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同意,在拍摄纪实性照片时,如果有可能也需征得他们的同意。在可能并且适当的情况下,应该获得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在征得同意的过程中,应确保儿童及其监护人完全出于自愿,他们完全了解自己将出现在报道中,而报道可能会在当地或全世界发表。通常需要用儿童所能理解的语言征求其同意,并且儿童是在与其信赖的成年人协商后作出的决定,才能确保其知情权

6.注意采访儿童的地点和方式。限制采访者和摄影师的人数。尽量确保让儿童感到舒适,在不受任何(包括采访者)外界压力的条件下讲述自己的故事。在电影、录像和广播采访中,媒体人要充分考虑选择何种视频或音频作背景,可能间接提供有关这名儿童的信息及其生活经历。确保音频和视频展示儿童的家庭、社区或大致所在地之后,不会给儿童造成负面影响或带来危险。(www.daowen.com)

【儿童报道指南】

1.不要使儿童受到侮辱;回避那些将儿童暴露在负面的报复(包括心理和身体的伤害以及终生虐待等)中的描述,以及歧视和被地方社区排斥的结果。

2.始终为儿童的故事或图片提供准确的背景信息。

3.对下列儿童,应使用化名并且对其形象进行模糊处理:

(1)遭受性虐待和剥削的儿童;

(2)被施行暴力或性虐待的儿童;

(3)艾滋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患者,除非该儿童、其父母一方或监护人在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公开其身份;

(4)被起诉或被定罪的儿童。

4.在存在危险、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或使其遭受报复的情况下,要对下列儿童使用化名或对其形象进行模糊处理:

(1)目前或曾经是儿童兵;

(2)寻求庇护者、难民或国内流离失所的儿童;

5.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儿童真实姓名或可辨认的形象应符合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当儿童身份可辨认时,他们必须仍然处于免于伤害和受到支持的保护之中。

上述特殊案例发生在如下情况下:当儿童主动和记者联系,希望行使言论和表达自己的权利,希望他们的意见得到聆听;参与可持续性的活动或社会动员方案,希望为他人所认识;当参加心理活动方案时,表明他们的姓名和身份有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6.向其他儿童或成年人(最好两者兼有)确认儿童讲述内容的准确性。

7.当无法确认某个被采访的儿童是否正在处于危险之中,应该考虑到儿童利益而放弃新闻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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