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清代有关野史笔记、案例选编、档案资料的丰富保存,其民间冤狱的记载和前代相比有赫然的增加,且详尽生动,涉面广泛。
第一,借镇压会党、谋反,大肆涂炭百姓。
当时,民众不但没有结社、会党的权利,就连歃血订盟、结拜兄弟,甚至尚武练拳、婚丧聚会之类的活动都会遭到官府的捕杀、加害。
顺治十六年(1659年),郑成功率军进兵江南,民间一时兴起个叫羊尾党的组织。清政府自然全力禁止,追查得十分严厉,单江宁(今南京)一地就一连抓了数百人。城中有个百姓仅登高瞭望了一下,看看郑军是否逼近,就被巡逻兵抓紧进监狱治罪,造成平民百姓间互相猜忌,怀疑别人在出卖、陷害自己。而一些原先有些宿怨的人,便乘机诬告仇家,闹得人心惶惶,狱满冤滥。
郑兵败退之后,清廷又乘胜之威,开始大肆搜捕所谓与郑军沟通之人。一些与郑军偶有交谈、接触的百姓、士人,都以谋反罪被处以极刑。并奖励告密者,许多小人伪造名册,诬告宿敌,一时被逮捕处刑或没为官奴者无数。官府如发现有偶然同海上来客交往者,也以通匪罪处刑,家人亲属乃至故旧朋友都要被无辜牵连。
乾隆十三年(1748年),江西南丰县百姓饶令德,平时爱好拳术,崇尚勇武,时与朋友一起练武,被人谣传企图谋反。官府抓来刑讯逼供,饶令德受不住酷刑煎熬,只得胡乱编供,把邻居、好友、亲戚一股脑儿都攀引进来,最后蔓连逮捕竟达两百余人。幸亏两江总督派得力官员复审,查无实据,才使陷于死罪的无辜者获释。
清朝中期,川、陕、楚诸地连遭天灾,加上官吏的搜刮荼毒,百姓无以为生,饿殍载道。各地出现白莲教,组织民众自救。官府知晓后,追捕活动紧锣密鼓,大小贪官污吏借追查异教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不论习教不习教,但论给钱不给钱”,不行贿赂就按白莲教徒严加论处。武昌府同知常丹蔡,任意迫害民众,捕系无辜达数千人之巨。乾隆六十年(1795年),他又到荆州、宜昌一带巡捕,稍得“证据”,便施酷刑,用铁锤猛砸人犯,用铁钉把人钉在壁上,残忍杀害。被押送省城的嫌疑犯,每船一二百人,其中被迫投江而死,或被严刑拷打致死的人,多得连尸首也殓不过来。其他地区也同样暴虐悲惨,最终激起白莲教大起义。
直到清朝末年,各地镇压会党、荼毒乡民的惨案持续不断。如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湖南龙阳县一起激起民愤的命案就由此而发生。当时湖南一带会党秘密活动较多,成员都有一块书写本人姓名的“飘布”,会党发展组织称作“放飘”。绿营兵丁李国彬在某地偶然捡到一块飘布,便以把总、县令为靠山,借缉拿会党、镇压放飘活动为名,纠集一帮兵勇、差役到处行凶劫掠。他肆意诬陷不肯出钱贿赂的小商贩李开寿,上门敲诈,私刑逼供,又调戏其女,致使少妇抱婴投河自尽。乡邻闻讯,气愤难平,捆送兵差上县,要求申冤。县令与凶犯狼狈为奸,刑逼李开寿修改状词,作为少妇失足落水而亡,否则要拿他作“会匪”严办。龙阳县虚假结案后,申报府、省,层层过关,均无异议。最后刑部官员发现此案激起民愤,事出有因,不可忽视,驳回湖南重审。在按察使的亲自审理之下,案情才大白。一个绿营兵丁尚且如此猖狂,其他官吏可想而且知。
第二,酷吏丧心病狂,官府草菅人命。
康熙初年,京城有个叫阿那库的人,因家里财产纠纷告到官府。刑部判阿那库有罪,竟处以绞刑。幸亏其妻到朝廷击登闻鼓诉冤,才得以纠正,有关官员被夺职削衔。它反映了当时法律民刑不分,官员对纯粹民事纠纷案也滥施刑罚的司法特点。当时,刑部都如此断案,更不用说地方衙门了。
官员主观臆断、刑讯逼供是其草菅人命的最主要表现形式,相关案例可谓俯拾皆是。《香饮楼客谈》卷二载,泰州发生一件强盗杀人命案。被害老妇人的弟弟为地方无赖,指控是妇人的女儿、女婿所为。知州不作调查,不取物证,刑讯逼供。夫妇俩含冤诬招,被凌迟处死。后抓住真凶,知州怕暴露真相,自己被革职查办,居然派亲信到监狱中嘱咐真凶隐瞒实情,致使夫妇俩的冤情一直得不到昭雪。
《清稗类抄·狱讼类》中“江宁三牌楼枉杀二命案”,是光绪年间有名冤狱。参将胡金传承办朱彪被害案时,采用刑讯逼供,收买伪证等手段,错杀两名无辜平民。后案子审清,胡被斩首抵命。
还有官员以成见逼出人命的冤案。《折狱龟鉴补》卷四载,江阴县少女贾荃已经订婚,却被谣传中伤,说她已怀孕,对方来退婚,乃至对簿公堂。县官听信谣传,已有成见,想用酷刑逼贾荃承认。贾荃受辱不过,当堂剖腹,以死表明清白。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湖南兴宁县民朱桂英生活窘迫,讨债被诬劫财。巡检杨振荣不审理办案,反而大加勒索,朱桂英含冤自杀。其妻为夫鸣冤,反被诬是奸情杀夫。知县李柏龄刚愎自用,根本不听当事人申辩,施用酷刑,酿成错案。直到省臬司才查清翻案,惩处有关人犯及官吏。此案中,官吏审案时明目张胆地勒索钱财,逼死人命,实在无耻之极。
还有许多案子,由于案情细节巧合,官员不仔细调查、取证、分析,就误断判决。如《客窗闲话》卷三载,新娘在新婚之夜,被一手有歧指的男人冒奸,事后自缢身死。新郎认定是平时喜欢开风流玩笑的表哥张歧指所为,告到官府。张歧指在严刑逼供下屈打成招,最后被处决。后来,邻县抓获真凶程歧指,可冤狱已经铸就。(www.daowen.com)
有些案子情节还十分离奇。《惊喜集》卷一载,江苏东台县一案令人诧异,说小叔子以为嫂嫂去世,便入棺殡埋。当天夜里,杀人犯为消灭罪迹,移尸棺中。不料打开棺木,女尸复苏。女子被胁迫带走,棺中换成男尸。而官府主观臆断是小叔子杀人移尸,处以死刑。后小叔子哥哥在外地遇见妻子,才逮住真凶。
《折狱龟鉴补》卷三载,嘉兴有个王监生,与佃户的妻子通奸,嫌佃户在家不便,就借给他本钱,让他去四川做生意。佃户走后,村里却谣传佃户被王监生谋害。县令宋荣马上派人抓来王监生与佃户之妻,拷讯结案,处二人死刑。县民拍手称快,赞县令为宋龙图,还编成戏演唱。过了几年,佃户从四川回来,看了戏才知怎么回事,到省城控告,“宋龙图”才被抵罪斩首。
安徽霍邱县,顾家上门女婿范寿子,为逃赌债潜声失踪,加上夫妻本来口角不断,人们传言范寿子被害。范父告到官府。县令本有成见,将顾氏严刑逼供,最后判顾氏及其所谓奸夫死刑,顾母、顾弟和顾家长工三人绞监候。半年后,范寿子回家,才知家中遭大难。幸亏死刑未及执行,五人才得洗冤。
尽管上述冤案中大都以查清平反结局,但许多无辜者的死刑已经执行。尤其是在清代司法审判活动中,能平反昭雪的冤案与实际存在的冤案比起来,实在是微乎其微,所占比例是很小的。光绪元年,给事中边宝泉就在奏章中说:“近来外省已经办成之案,虽经京控,而发交原省查办,平反者百不得一,久已相习成风。”甚至,有时在平反冤狱或翻案时,反而会再生出冤案来。《清史稿·温承惠传》载,一强盗抢劫泰安县富户徐文浩家时,杀害佣工柏永柱,知县却认定是徐文浩误杀,判了徐的罪。新任山东按察使温承惠了解了实情,决定为徐文浩平反,并抓获了真凶。而前任按察使程国仁已升为巡抚,对温有成见,又想掩饰自己先前任上的过失,便派遣温承惠去勘测河堤工程,而不再处理此案。温承惠一口回绝。程国仁抓住把柄,劾奏温承惠骄横放肆,不受约束。这样,温被削夺官职,后又诬以罪名,结果温被流放伊犁充军。
湖北德安府应山县民喻春杀三人,被判罪。他母亲以官府严刑逼供迫使儿子含冤招供为由到京城控告。朝廷命总督汪志伊负责复审。德安府同知刘曜唐等法官便诱供翻案,找了一个无辜平民抵命,但没有任何证据。巡抚同兴再为之平反,上报朝廷。皇上责问汪志伊,而汪还为刘曜唐等狡辩。
还有一件道光帝钦定的推翻正确判决,让凶手逍遥法外的案子更令人惊讶。道光末年,河北涿州一富家妇人谋杀亲夫,伪造现场造成自杀假象。官府查清是富妇与奸夫私通杀夫,依律判极刑。而刑部郎中耆龄负责秋审,平时总以平反冤狱来标榜自己的能力,这一次又得意地故伎重演,替俩奸凶翻案,且上报道光皇帝。道光特命予以褒奖,并要司法官员以耆龄为表率,而原审判决正确的官员受到流放和降职的处分。几年后,富妇与奸夫配为夫妻。人们虽然猜中一些内中的真相,但此案已属钦定,谁还敢出来拨谬反正呢?
第三,地方豪绅勾结官府,荼毒乡里,欺压百姓。
《清代档案史料丛编》第五辑中《徐乾学等被控鱼肉乡里荼毒人民状》一篇,收录了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至三十一年(1692年)间,民众控告这些官宦子弟、土豪劣绅罪恶的呈状三十四件,可谓件件满含血泪、凄婉悲凉、冤比海深,然都投诉无门。
如康熙二十九年九月,苏州府嘉定县王玉呈控拥有权势的官宦家属叶廷玉等人抢夺财产,叶反诬王玉是盗贼。当时王玉有个仇家名时益,侵吞了王玉的钱粮,王玉要去衙门告状,谁知时益拿了一千两银子去贿赂叶廷玉,请求庇护。三月初十那天,王玉路过叶廷玉府宅门前,叶竟令家仆二十多人把王玉抓来,衣帽脱尽,抢去了行李、银钱,又将王玉打得遍体鳞伤,然后把他送捕快张俊家里,诬指点王玉是盗贼。捕快又施酷刑对王玉吊打拷问,而后把王玉押解到衙门。衙门典吏差投都受叶廷玉的控制,对王玉施行夹棍重刑,逼迫王玉认罪,致使王玉生命垂危。一时众口沸腾,百姓都为王玉叫冤,但因叶家的权势,因而官府不给公正的判决。尽管有人为王玉到各个衙门奔走上控,也依然号冤无门。
还有松江府华宁县民刘衡控告高槎客等倚势占产,强拆房舍的诉状:刘衡家原有居住房舍二十多间,正毗邻于太常卿公子高槎客的花园旁。高家为了扩建花园,硬要刘衡让房,刘衡没有同意。高家即以有碍他家好风水为由,勒令刘家拆移。但未及刘衡回复,即于五月七日傍晚,高家就喝令凶狠的豪奴戴三、吴四、夏二等统领着一百多人威胁刘家。他们手持殴人器械,层层包围刘家,然后就破门抄家,见人就打,见物就毁。顷刻之间,房屋就被扒塌,衣物银两被抢,妻子女儿四下逃散,人影不见,邻居闻讯也一个个闭门关户不敢相救。刘家父子被抓去关了起来,高家还动用私刑。民众见此惨状都震惊不已,多次向府县控告,但因为高家交通官员,府县不肯审理沉冤。结果,刘家全家十二口人无有栖身之所,只能在街旁支起几块破板露宿,也不能遮风挡雨,愁苦不堪。
又有浙江湖州府归安县儒生计过庭控告势宦赵察院家人张瑞杀人占产。计过庭世籍归安县,但他父亲寓居常熟,自己在安徽教书,两个儿子寿朋、寿眉跟着祖父也住常熟。后来父亲因病去世,儿子依旧住常熟,同住的还有他的一个孀居的妹妹计氏。张瑞贪图计氏有钱,便与计氏勾勾搭搭,日子长了被侄子寿朋、寿眉发现。孩子当面骂计氏与奸夫不要脸,因而触犯了张瑞和计氏,张瑞和计氏便杀害了两个侄儿,还贿赂了有关亲戚焚尸灭迹,并将所有房屋田产变卖所得的三千多银两,也公然吞占。直至计过庭回到常熟,询问了亲属才得知实情,为此历诉县府道台。然官官相护,对此案不加过问,计过庭始终无处申冤。
土豪劣绅与官宦亲属仗势欺人,胡作非为,又有官府做靠山,更是肆无忌惮。民众有冤无处申,实际上也是一种冤狱,这种现实生活中的“冤案”要比官府审理后错判的冤狱大概还要多。
道光、咸丰年间,福建漳州、泉州一带还盛行一种叫作“宰白鸡”的现象,更令人愤慨,就是富豪若犯了法,尤其是犯了死罪,可以出钱买穷人的命去抵罪偿命,自己仍逍遥法外。由于替罪人把口供背得滚瓜烂熟,几无破绽,即便是清明的官员也常受蒙蔽。如此肯替富豪顶罪偿命的穷人,自有说不出的苦衷,甚至有父母将儿女出卖抵罪的情况。当时穷苦民众如何在水深火热中挣扎,已毋庸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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