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权由关外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对汉族士大夫的反清思想文字,始终怀有戒心,从清初就开始残暴镇压,疯狂扑杀。清朝皇帝很清楚,单靠武力征服不了一个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民族,必须对其文化精神进行强有力的毁灭性打击,才能有效巩固自己的专制统治,从而造成有清一朝空前惨烈的文字冤祸。
《再变记》等诗文案 顺治初年,僧人函可在江宁(今南京)目睹了弘光王朝的覆灭,写了一部《再变记》载录死难烈士的事迹与清军暴行,出城时被军士搜出,当即被捕入狱,后流放辽东,病死于戍地,拉开了清代文字罹祸的序幕。
贡生黄毓祺目睹清军江阴屠城的惨局,写了一些表达反清复明思想的诗词。顺治五年(1648年),在通州(今江苏南通)被捕,从行李中又查出明王朝颁发的印信,入狱瘐死,依律戮尸。士人冯舒也因收集亡友遗诗,被常熟县令瞿四达以编“逆诗”罪名,下狱害死。降臣张缙彦曾捐资印小说集《无声戏》,其中有关明朝灭亡时煽惑人心的描写,被籍产流放,后死于流放地。
庄氏史案 此案是清初牵连最广、杀戮最惨的。顺治十八年(1661年),浙江乌程县(今吴兴县)南浔镇庄允诚、庄延父子以朱国祯的《皇明列朝诸臣传》为底本,又聘请了十余位文人名士加以润色、补充、作序、校阅,辑成一部《明史辑略》刻印发行。因为书中以明朝遗民的习惯,存有许多“违碍”的称呼和“毁谤”词组,被小人告发。康熙二年,竟有七十余人被处死,一说处死二百三十余人,牵连入狱、发配边疆者达三千余人,其中先死戮尸的有四人,凌迟处死的有二十余人,家产籍没,亲属十六岁以上男子斩首,其余流放。凡与该书稍有关联,如被署名参订而其实并未参与之人,就连刻字、印刷、书商、买书人都难逃厄运。同时一些受过贿赂或办案不力的官员也分别受到处罚,甚至斩首。直到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河南罗山县革职的在籍知县查世柱也因藏匿此书,被告发论斩。
黄培诗案与顾炎武案 山东即墨人黄培曾任明末锦衣卫都指挥使,清初隐居在家,诗作有反清思想。康熙五年,黄培家仆之孙姜元衡考中进士,向官府告发,结果黄培等十四人被入狱。康熙七年,姜元衡等人又上《南北通逆》禀文,指控顾炎武等人诽谤朝廷,密谋造反,约点了三百人的名字,企图制造大案,还说顾炎武编著《忠节集》。此案惊动朝廷,山东总督、巡抚亲自过问,顾炎武为此被入狱近七个月。后查明《忠节集》纯系编造诬陷,姜元衡诬告反坐被杀,再经朱彝尊等人营救,顾炎武与黄家多人才得出狱。
朱方旦《中补说》案 朱方旦是个名医,还是气功大师,自号二眉山人,活动于湖广一带。他著有《中补说》《中质秘书》等书,提出“中道在两眉间山根上”,即人脑是思想中枢的观点,与传统医学认定的“心”相悖,引起医界震撼,遭到群起挞伐。朱方旦不但为人看病,还广收门徒,聚众修炼,搞得颇有声势,一些地方官员也对他顶礼膜拜。
康熙二十年(1681年),侍讲王鸿绪上疏,指摘朱方旦《中质秘书》中有诬蔑君上、悖逆圣道、蛊惑民心之处。大学士熊赐覆等也认为,朱方旦“阳托修炼之名,阴挟欺世之术”,发展信徒,聚集能量,不可放任自流。康熙决定加以制裁,次年九卿议复,“乞正典刑,以维世道”。征讨吴三桂有功的顺承郡王勒尔锦十分尊敬朱方旦,想极力营救。康熙先革了勒尔锦的职,再下诏朱方旦斩首。弟子陆光旭、翟凤彩、顾齐弘斩监候,秋后处决,所有著作一律焚毁。
戴名世《南山集》案 康熙时,最有名的文字狱是戴名世的《南山集》案。因书中搜集有许多南明王朝的史料,并将清朝的历史从康熙元年算起,对顺治一朝直书南明政权年号,并记录有清军的一些暴行。康熙五十年(1711年),被人告发。刑部依谋逆罪拟判戴名世凌迟处死,刻书、作序诸人斩首,家属中十六岁以上男子处斩,十六岁以下男性及妇女发配为奴,与戴名世讲学论文关系密切的朝官三十余人也被贬谪,共处罪三百余人。康熙帝看了案卷,认为判处过重,几次颁旨宽减。最后,戴名世处斩,家属流放黑龙江,刻书、作序诸人编入旗籍为奴或流放,其余朝官免议。
徐转妄造书词案 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山东人徐转拒不剃发,用布包头,在街头唱戏说书,内容多是旧时史事,被人告发,刑部根据康熙的旨意判处斩首。康熙感觉人命关天,便又看了徐转乱编的书词,然后批道:“朕前以蓄发包巾,造词惑人,曾喻立斩。复以人命关系甚重,欲详览其所造之书。及取览之,甚是粗俗,俱如街坊戏唱之言,妄行涂改,所写亦系旧事,疯癫是实。”很清楚,说书人徐转因妄改书词而遭杀头。
庄氏史案发生时,康熙才八岁。时值郑成功进兵江南退败,然人心向背,威胁清廷统治,以鳌拜为首的辅政大臣决断,不惜以最野蛮而疯狂的手段屠戮无辜,以杀一儆百。康熙亲政后,文网还算宽松,康熙帝特别注意笼络汉族士大夫,对偶犯忌讳的文字作品或能容宥,在他亲政的五十多年中,文字狱亲批杀人的就以上三案。
雍正在位十三年,大权独揽,事必躬亲,刑法严峻。他从宗教中了解到心是一切的根本,从而知道对身体的征服不是最大的征服,对心灵的征服才是最彻底的征服。为了“诛心”,在文字狱方面,有其特别的敏感和用心,发案频繁,裁夺凶刻,并以此作为排除异己、惩戒朋党的重要手段。翰林院庶吉士徐骏诗稿中仅“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一句,就犯了清朝文字大忌,说他“居心叵测,狂诞成性,在诗稿中影射讥讪我大清,按大不敬律处斩,立即执行,诗稿一律焚毁”。
汪景祺之狱 汪景祺和钱名世是雍正文字狱的首批受害者,得祸原因是投献文字攀附年羹尧。汪景祺是浙江钱塘人,通过朋友投效年羹尧为其临时幕僚,作《读书堂西征随笔》献呈,其中称颂年为“宇宙第一伟人”,又有《功臣不可为论》一篇,数列历史上“狡兔死,走狗烹”的现象,为功臣鸣不平,似乎在向年羹尧敲警钟,并非议康熙谥号与雍正年号,认为“正”字是不祥之兆。凡此种种,雍正看罢,咬牙切齿地批道:“悖谬狂乱,至于此极!”在年羹尧死后第七天将汪景祺斩首示众,妻子儿女发配黑龙江为奴,兄弟叔侄辈都夺职流放宁古塔(今黑龙江宁安县),远亲交地方管制。
钱名世奇案 钱名世是江苏武进人,与年羹尧乡试同年,故有交情。后中进士,授翰林编修,升侍讲。雍正二年(1724年),写诗赠颂年羹尧,认为年的功绩可立碑褒扬。雍正加给他的罪名是“曲尽谄媚,颂扬奸恶”,但没有杀他,而要他比死还难受。雍正将他革职还乡,御书“名教罪人”四字,命钱名世制匾挂大门上,并令京官作讽刺诗给钱“饯行”,共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雍正一一过目,交付钱名世,并令辑成专集,刊发全国学校。古人云:“士可杀而不可辱。”雍正却偏偏辱而不杀,以活活折磨人为快。同时,翰林侍读吴孝登因诗作不合雍正心意,竟被发配宁古塔为奴,还有数人也因诗句“乖误”而被革职。
查嗣庭之狱 此案发生在雍正四年(1726年)。查嗣庭被派充江西乡试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中有“维民所止”一句,“维”、“止”两字正是“雍正”去首之意。而这实为《诗经》中句子,如此牵强附会的罪名居然都能成立。查嗣庭从江西回京,即被捕入狱。案件尚未了结,查就病死狱中。抄家时,又查出许多“谤讪”文字,其罪状中还有趋附隆科多一条,说明与隆科多狱也有直接关系。最后,查嗣庭被戮尸枭首,儿子查潭判斩监候,另一子已病死狱中,其他三个幼子、二个侄子流放三千里,家产籍没。其兄翰林侍讲查嗣瑮流放陕西,后死于戍地。其他受牵连官员多人,被贬降或夺职。
曾静、张熙、吕留良之狱 雍正七年(1729年),曾静、张熙异想天开地想搞策反活动被捕,其行为是受学者吕留良著作影响所致,致使吕留良等三人被开棺戮尸,门生和亲属多人被斩首,其余流放宁古塔为奴,家产籍没。刊印、收藏吕留良著作的车鼎丰等四人判斩监候,家属流放三千里外,还有十余人受杖责。雍正却特赦了曾静、张熙,将曾静的供词、忏悔及自己嗣位问题的一些解释集成《大义觉迷录》一书,刊后在全国发行。在官员监视下,命曾静、张熙分别到江浙、陕西一带宣讲。雍正十三年(1735年),乾隆即位,十月就将曾静、张熙凌迟处死,并将《大义觉迷录》列为禁书。
乾隆皇帝好标榜自己“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然而事实恰恰相反,乾隆一朝,文字狱愈演愈烈,有人统计其总数至少有一百三十余起,超过顺、康、雍诸朝的总数。这一时期文字狱非但数量庞大,且获罪原因也五花八门,奇出怪样,无论是官员还是文士学子,几乎动辄得咎。乾隆把政治独裁与思想专制紧密结合起来,其文化统治的淫威令人窒息。
伪孙嘉淦疏祸大案 乾隆十六年(1751年),云贵总督硕色密奏从一旅客身上搜查到一份传抄的伪“孙嘉淦奏疏”,上附伪造“朱批”,内容大肆讪谤朝政,反对乾隆南巡,并斥乾隆失德,有“五不可解”,“十大过”。孙嘉淦历任都御史、吏部尚书及直隶总督等要职,虽有直言敢谏的名声,但对朝廷忠心耿耿,不可能写此奏疏,此疏稿必伪无疑。
乾隆见奏震怒,怀疑别处也可能流传,便命令各地总督、巡抚秘密缉访,一有踪迹即行拿办。果然,随后各地纷纷奏报查获传抄的伪疏稿,但都不知伪造者是谁。乾隆帝见如此多的伪疏稿,怒火中烧,要求全国官府大张旗鼓地追查,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一时闹得人心惶惶,各地鸡犬不宁。(www.daowen.com)
十七年(1752年),缉查达到高潮,传抄案已达八十多起,逮捕人犯超过一千人,上至提督、道员,下至商贩、僧侣,几乎各色人都有,就是伪造犯仍杳无踪影。乾隆帝怪罪各地督抚办案不力,山东巡抚准泰、两江总督尹继善、江西巡抚鄂昌都先后被罪贬黜。御史书成同情各地被监禁的无辜者,上疏请求宽释,却被乾隆斥为“丧心病狂”而革职服苦役。
最后,江西巡抚鄂容安奏称,查获撰造伪疏稿的首号罪犯,是抚州千总卢鲁生和南昌守备刘时达、刘守朴父子。十八年(1753年)二月,卢鲁生被凌迟处死,其两个儿子与刘时达父子判斩监候,秋后处决,家属按律缘坐。同时,江西有关官员也难辞其咎,从巡抚、按察使到知府,都被革职治罪。其实,卢、刘有关的口供矛盾百出,疑窦甚大,八九只是替罪羊而已。然而,不找替罪羊,督抚们无法交差,乾隆帝也下不了台。该稿传抄如此普遍,说明所谓的乾隆盛世潜伏着深重危机,而案子查不出结果,更说明清廷的不得人心。
胡中藻《坚磨生诗抄》案 伪疏稿案刚刚平息,乾隆帝又亲自查找出一部诽谤朝廷大逆不道的诗集《坚磨生诗抄》,并牵强附会地批驳勾画出其中“悖逆”诗句五十余处。作者胡中藻,进士出身,曾任过诸省学政,是大学士鄂尔泰的门生。胡一向依附鄂尔泰,与大学士张廷玉一派相仇。鄂尔泰死后,胡失去依靠,仕途无望,不免有些牢骚托于字里行间。最后,胡中藻被斩首弃市,鄂尔泰被撤出贤良祠。鄂尔泰侄子甘肃巡抚鄂昌,为胡世交,二人常相诗文酬唱,被赐死,其他有关官员也被一一贬黜。
蔡显《闲闲录》案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七十一岁举人蔡显出版诗文集《闲闲录》,中有引用古人《咏紫牡丹》的诗句:“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被人举报诗文含沙射影,诋毁清朝夺取朱明天下。乾隆从中又发现一些影射的诗句,并有“戴名世以《南山集》弃市”的句子,认为都是发泄对现实政治的不满。结果,蔡显与十七岁的儿子被处死,两个幼子判给功臣为奴,朋友、门生多人杖刑后充军,受此案株连之人达二十四之多。
齐周华著书案 浙江天台诸生齐周华,在雍正时就草拟《请求释放吕留良子孙疏》,被关进监狱。乾隆时出狱,著书立说,不过精神有点问题。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七十一岁的齐周华向浙江巡抚献所著书《名山藏初集》《诸公赠言》《半山学步时文》及《请求释放吕留良子孙疏》等。又呈递状纸诬告妻子犯奸,齐召南寄银生息,齐轩南(他的另一堂弟)包讼陷人等。熊学鹏翻阅其所呈书,当即把他逮捕。齐周华状没告成,祸却惹上了。其中《狱中祭吕留良文》极力推崇吕留良,比之伯夷、叔齐和孟子。乾隆降旨,齐周华凌迟处死,子孙斩监候,还牵连各地许多与他有过联系的文人。
王锡侯《字贯》案 乾隆四十二年的王锡侯《字贯》案,是当时文字狱中最冤者。王锡侯是江西新昌(今宜丰县)人,由于科举屡败,遂专事著述,看到《康熙字典》收字繁多,检索困难,便用数年之功编成一部便于查检的《字贯》刊印发行。不料被仇家告发,谓其贬毁钦定之书,私自删改《康熙字典》。乾隆过目后,又发现该书的凡例中,对诸帝的御史不加避讳,只作缺笔处理,于是勃然大怒,认为“此实大逆不道,为从未有之事,罪不容诛”。最后判王锡侯斩立决,子孙斩监候,其他亲属贬为奴,家产抄没。如此治小学、编字典也会得死罪,足可见乾隆之世文化专制的程度。
徐述夔《一柱楼诗集》案 江苏举人徐述夔去世后,其子为纪念亡父而刊印《一柱楼诗集》。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仇家蔡嘉树检举其诗有辱骂清廷之意。乾隆帝看后更是牵强附会,如说诗中“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有“兴明灭清”之意等等,于是成为大案而酿成大祸。乾隆批示,徐述夔罪大恶极,当剖棺戮尸。结果,徐述夔与其子(已死)都被开棺枭首示众,两个孙子处斩。两个族人徐首发、徐成濯,因名字有嘲笑清剃发之制,以大逆罪处死。已故大臣沈德潜因给徐述夔写过传记,被革职夺名,碎尸扑碑。其他徐姓族人被抄家骚扰,很多人只能隐姓改名以躲避追究。
编撰《四库全书》是中国文化的又一场厄运。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四库全书》的编撰工作完成,其中共收录书籍三千四百六十一种。然而在这个编撰过程中,因为“违碍”、“诞妄”诸原因,被乾隆抽毁的书籍至少有三千多种,各地自行毁书更无法统计。如江西巡抚海成,焚毁“违碍”书籍达八千多种,受乾隆夸奖,浙江只收缴到“违碍”书籍五百多种,令乾隆不满意而遭申斥。在访求“违碍”书籍期间,还发生了十余起文字狱,如《字贯》案、《一柱楼诗集》案等,残酷之状,亘古所未有。如此恐怖的政策之下,各地士民为了避祸,私自销毁的“违碍”书籍,更是不计其数。
《四库全书》的编撰表面上是完成了一部篇幅巨大的丛书,实质上是将统治者认为不好的书,甚至许多存留书中的“违碍”文字都予以销毁,其销毁文化的程度比秦始皇不知又要重多少倍。它还有一个结果,就是让大批文人都去抄书,其三部《四库全书》都是抄出来的,而抄书者所谓的学术大都只是训诂、考据,没有多少人再敢去思考国家、民族的大问题。或可说中国文化的厄运,自秦始皇焚书坑儒后,此次最为厉害。
尹嘉铨“假道学”诸案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大理寺卿尹嘉铨退休,回到老家河北博野。父亲尹会一是位道学家,他便上奏为父亲请谥,并请从祀文庙。乾隆看后大怒,以行为狂妄,革去顶戴,下狱治罪。刑部又称尹嘉铨所著书中,多有毁谤时事的狂悖之语,以“假道学”欺世盗名。乾隆见尹嘉铨还自称“古稀老人”,认为自己称“古稀老人”之事,早已布告天下,尹嘉铨岂敢也自称。于是数罪并罚,尹嘉铨被处绞刑,禁毁著作。
其他诗文诸案 江西生员祝庭诤编《续三字经》,死后其孙用以教子,被族人诬告为“逆书”,祝庭诤被开棺戮尸,孙子斩立决。常熟文人朱思藻写《吊时文》,发发灾年无望的牢骚,被小人告发处斩。山东文人魏塾抄批《徙戎论》,联系当时回教事件,被斩立决,家属从坐。湖北生员程明禋因收藏禁书,代撰寿文中有“狂悖词句”,就被处斩。安徽贡生方芬的诗集中有“蒹葭欲白露华清,梦里哀鸿听转明”一句,被刨坟戮尸,祸延子孙。河南生员李一作诗“狂悖”,被同乡好友乔廷英告发,李一也指控乔有“悖逆”诗,二人被凌迟处死,家属从坐。湖南增生贺世盛因不得志,著《笃国策》一书,议论朝政,指斥当道,被处斩首。安徽教书先生戴世道,及其一子二孙被判斩立决,妻女家属为奴,只因其高祖戴重(明未官员)编有《河村集》,曾祖戴移孝编有《碧落后人诗集》,祖父戴昆编有《约亭遗诗》。同时,已故之戴移孝与戴昆都被刨坟戮尸。江西永新县知县沈大绶,七十大寿时,其子孙好友为其编《硕果录》《介寿词》二书,六年后事发,被指书中有不少违碍之处,结果沈大绶被开棺戮尸,兄侄子孙好友十余人被斩立决,其余人被充军或为奴。湖北监生石卓槐因编《芥圃诗抄》,以大逆罪凌迟处死,家属缘坐为奴。
众文人表忠心自投罗网诸案 当时还有一个很值得反思的普遍现象,就是许多文人想炫耀才华和表现忠诚,以求进用,而自投罗网成为皇帝的刀下之鬼。如乾隆十六年(1751年),穷书生王肇基乘万寿节(太后生日)献祝寿诗、联,结果被乾隆下令“立毙杖下”。十八年,七十多岁的刘震宇向湖南布政使投献所著《万世治平新策》,请转呈御览,乾隆将其处斩。二十一年,山东平民刘德照抄录《春秋建论词》,赴京城呈献,被凌迟处死。二十九年,童生邓文亮逞递《戒淫说》《戒暴文》及诗,当场被捕,斩首立决。三十四年,江南生员李超海献《武生立品集》,被安徽官府斩首。三十九年,直隶人王珣编成四本书来讨好清朝当局,让兄弟王琦进京呈献,最后以“造作妖书”律,判王珣斩首,王琦充军新疆。四十一年,山西平民严增投呈奏折,要褒彰皇后,被斩首。四十三年,八十六岁的刘翱来省城投献《供状》,称颂清廷诸帝,被充军新疆,创充军年龄纪录。四十四年,直隶人智天豹编造《本朝万年历》,意在颂扬清朝国祚长久,叫徒弟张九霄呈献,最后智天豹被判斩首,张九霄斩监候,秋后处决。四十五年,生员吴英献《时务策》,被凌迟处死,二子、一弟、一侄斩立决,家属为奴……
如此络绎不绝的读书人向皇上献忠心,表才能,其唯一的愿望只是想做个效犬马之劳的奴才,结果都被下至地狱。可见,在如此的思想文化专制下,不仅只是屠戮异己、迫害文人,还是把所谓民族精英的知识者都团捏成一具具僵尸,抽掉其独立人格,塑造成一个个奴才。从某种意义上讲,蹂躏人的灵魂,比消灭其肉体更为刻毒!由是作为民族精英的文人士大夫,在社会中非但发挥不出其应有的精神力量,且素质的日益下降,其中许多人已沦落到奴颜婢膝、不知羞耻的地步,这不能不说是中国社会的悲哀与倒退。这一文化现象到底蕴含着怎样的民族基因?实在需要我们认真思考。
据有关统计,顺治朝十八年间,文字狱有五起;康熙朝六十一年间,约有十一起;雍正朝十三年间,约有二十五起;而乾隆朝六十年中,至少在一百三十五起以上。可见,雍正、乾隆两朝不管是从用文字狱整人的数量、频率、力度、方法,还是打击面之广度与深度各方面,都比前两朝更为密集、阴毒、荒唐、残暴,对中华文化的破坏也是空前的。
嘉庆即位后,对父皇大兴文字狱的做法颇不以为然,还要求赦免徐述夔、王锡侯诸案牵连的亲属,并认为文字诗句的解释不必牵强附会,否则会让挟仇报复者有机可乘,“既开告讦之端,复失情法之当”,即使偶以笔墨不检,也不必与叛逆同科定罪。因此,嘉庆帝在位期间,就没有再搞文字狱。之后的道光、咸丰、同治诸朝也没有文字狱的记载。其实,清朝前期残酷的文字狱,几乎已经将国人思考的勇气和能力摧毁殆尽,大多数文人已从精神上沦为奴才。文人们纷纷逃避现实,埋头钻进故纸堆作些考据文章,形成中国学术史上一个著名学派,即乾嘉学派。
光绪戊戌变法失败,清廷对康、梁变法派进行文字书籍之禁,随后又开始镇压革命党人。光绪二十九年的上海《苏报》案大概是清末最有影响的一桩文字狱。此案是革命派以推翻清王朝为目的,进行的文字宣传,如从清王朝方面来看,其用极刑镇压也符合当时法律。然而,报馆地处外国租界,清政府无权管辖,只得与租界的领事团、工部局谈判。最后,清政府充当原告,向租界的会审公廨起诉。清政府在自己的土地上,与臣民打官司,大家请律师对簿公堂,都有公平的申诉权与辩护权,这实在是中国司法制度史上的一次革命!虽由外国人干涉所致,并且结果也并不是很令人欣慰(主要是邹容瘐死狱中),但其中所显示出的文化、制度之进步,对中国思想文化界及中国司法近代化进程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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