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光绪年间的冤案:抢劫犯被冤枉顶罪

光绪年间的冤案:抢劫犯被冤枉顶罪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胡体安得知后,一边准备潜逃,一边安排顶包之人。如此判决又激起舆论大哗,另一派官员则坚持王树汶是无辜的,此是大冤案。秋审司由刑部尚书潘文勤负责,他提议革去县令马翥的职,将其逮捕入京,并将犯人提部复讯。赵舒翘感到压力很大,但在调集所有卷宗,研究了案情之后,赵舒翘力主此案就是冤案,并准备好上奏案卷。最后在诸大臣的首肯下,赵舒翘的案卷得到朝廷批准,冤案才得以昭雪。

光绪年间的冤案:抢劫犯被冤枉顶罪

河南南阳府镇平县县衙有个捕快,名叫胡体安。当时有所谓警匪一家之说,一些捕快本身就是当地盗贼的瓢把子(首领),而这胡体安实际上就是当地的贼头。光绪五年(1879年)五月,胡体安到百里之外的光山县洗劫了一家豪门,席卷财宝而去,豪门告到官府,但案久未破。这家被洗劫了的豪门是退休京官尹文法的家,尹文法虽然退休了,但官场的许多关系还在,且都来头不小。尹家被如此洗劫后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便动用了所有有用的关系探查,查清了这案子是镇平县捕快胡体安所做。尹家便一个状子告到河南巡抚涂宗瀛那里,涂宗瀛责成有关部门下令镇平县衙抓胡体安归案。

胡体安得知后,一边准备潜逃,一边安排顶包之人。顶包指的是,如遇上面指定要破的案,是自己人所为,就买通几个贫民出面顶包。如果是犯了死罪,就想办法在处决之前用其他囚犯把他们替换出来,或者干脆花大价钱买命,让顶包之人顶到死。在这一过程中,即使有官员看出来,但为了能早日破案,对上面有个交代,也往往装不知道。因为只要破了案,很少会再查犯人的真假。胡体安便安排自己的童仆王树汶出来顶罪。王树汶开始不肯,胡体安的喽啰们连吓唬带私刑进行威胁,说顶了罪,保你不死,还可得一大笔钱,如果不答应,马上就杀了你。王树汶没办法,想了想只好答应。

当时镇平县的县令是马翥,接到上头指令后,便把假的胡体安抓了来。山东进士出身的马翥是个十足的书呆子,自己县里的捕快,他居然不认识,当然衙役众多也是一个原因。马翥见此捕快当堂认罪,以为案子就这么破了,心中狂喜而不辨真假,草草结案,定王树汶死刑。案子到了南阳府,知府任恺在审理中感觉有点问题,但一想何必这么认真,也认账上报了。之后,案子报到河南按察使吴直那里,吴直本来对这类小案就没兴趣,也不深究而上报刑部。刑部也就过道手续,而定谳了。由于盗窃的财产数额巨大,案情相当严重,最后给首犯定了死刑,这样王树汶的小命到秋天就得归西了。

到了执行死刑这天,王树汶才知道受骗了,不是明明说好不死的吗?怎么还要问斩?于是大呼冤枉,对监刑官说我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监刑官看王树汶又瘦又小,年纪也不过十几岁,手臂伸出来也没什么力量,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贼头,感觉他不会是这件大案的首犯。好在清朝法律规定,如果监刑官发现有冤情,可以停刑,这样王树汶的死刑就没有执行。监刑官马上报告巡抚涂宗瀛,涂宗瀛大吃一惊,下令臬司衙门重新审理。

重审此案的关键,就在查清犯人到底是不是胡体安。王树汶便把顶包之事全盘托出,说自己是邓州人,父亲王季福还在邓州种田。涂宗瀛便发函给邓州,要知州朱光第把王季福找到,好来公堂对证。就在此时,巡抚涂宗瀛升任湖广总督,接任的是原河道总督李鹤年。南阳知府任恺也升任许昌道台,知道一旦案子翻过来,当年糊涂断案的官员就会有罪责,所以任恺发函给朱光第,请求他别管,就说找不到王季福这个人。然而朱光第偏偏不买这个账,认为人命关天,案子曲直应当搞清楚,不能官官相护,害无辜之民。任恺又托了人去说情,朱光第就是不为所动,把王季福给找到了。二人一对证,王树汶不是胡体安,案子真相逐渐浮出水面。(www.daowen.com)

此案案情在邸报上一披露,就引起御史们的注意,因为这正是弹劾地方官的好机会,尤其是河南籍的御史,似乎有切肤之痛,于是弹章交加,声色俱厉。按道理说,巡抚李鹤年可以不管此事,因为这不是在他任上办的案,但他出身军人,性情粗犷,受了任恺的蛊惑,又被御史的弹章所牵连。于是,他站出来反对涂宗瀛的重审前议,说王树汶本来就是胡体安的童仆,也就是胡体安的党徒,在律强盗不分首从皆立斩,王树汶论罪也该死,所以原案所判没错。在巡抚李鹤年的指示下,重审法司给王树汶安上把风接赃的罪名,依然定为此案正凶而判死刑,对前官府之误捕,主犯胡体安之在逃,悉置之不管。

如此判决又激起舆论大哗,另一派官员则坚持王树汶是无辜的,此是大冤案。言官们也纷纷上谏弹劾李鹤年为庇护任恺诸官员而枉法。由是围绕此案,朝野分成两派,互相攻讦,吵成一片,朝廷只得派河道总督梅启照复审。一般来说,钦差治狱,都由属官审理,大臣只审阅一下结果便是,而河道官衙,十有八九都是李鹤年原属下,自然秉承李鹤年的意思,依然判王树汶为盗从,依律当斩。狱成,另一派官员的反对之声更是激烈,言官们弹劾的奏章也愈益加码。

这样,便只有看秋审司中八名官员的立场了。秋审司由刑部尚书潘文勤负责,他提议革去县令马翥的职,将其逮捕入京,并将犯人提部复讯。赵舒翘以刑部郎中总办秋审,潘文勤便令赵舒翘主审此案。赵舒翘感到压力很大,但在调集所有卷宗,研究了案情之后,赵舒翘力主此案就是冤案,并准备好上奏案卷。李鹤年又动用他的关系,找到潘文勤的原部下去游说。潘文勤被说动,遂改变态度,几毁奏稿,想依原审结论上奏。但赵舒翘不同意,声明:“舒翘一日不去秋审,此案一日不可动也!”无论谁来说情,他都给顶了回去。正当矛盾难分难解之际,潘文勤因遇丧去官守孝,由张文达继任刑部尚书。

潘文勤在守孝期间,忽然顿悟,感到自己为原部下所误,便写信给张文达,支持赵舒翘的立场。最后在诸大臣的首肯下,赵舒翘的案卷得到朝廷批准,冤案才得以昭雪。最终王树汶得无罪释放,而审理此案的县令马翥和道台任恺都被发配戍边,李鹤年、梅启照及其部下审案官员皆降革有差。此时离案发已有五年,“豫人谈斯案者,犹曰微朱公,树汶无生理也。”“此朱公”即对此冤案审理有功的邓州知州朱光第,然而此时却早已因他事被罢官,据说这是任恺唆使李鹤年所为。而此案最重要的主犯胡体安还逍遥法外,一直没被抓到,甚至有人说,他换个地方,换个名字,还在做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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