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明世宗大礼议与冤狱纠纷

明世宗大礼议与冤狱纠纷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宗仍下御札,令礼部称兴献皇帝。御史朱淛、马明衡进言反对,认为世宗不孝。世宗大怒,立即把两人逮捕下狱,严刑拷打。七月,张、桂二人进一步提出去掉“本生”二字的主张,并建议世宗追究“礼官欺罔之罪”。此后,这场大礼之争还引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冤狱。世宗对大礼之议仍心有余恨,见此情景,决定将案子推翻重审,下诏将李福达诸人押送至京城复审。世宗却表示怀疑,而予以否决。

明世宗大礼议与冤狱纠纷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病死。武宗无子嗣,由太后与阁臣杨廷和等人商议,决定立兴献王朱祐的长子朱厚熜为帝,史称明世宗。

世宗即位后,面对着一个颇为难堪的问题,就是如何崇祀自己的亲生父母,即应如何称呼自己的亲生父母。阁臣杨廷和等人依据正统礼制和比照历史上的类似情况,议定世宗应尊武宗之父孝宗为皇考(兴献王与孝宗是兄弟,世宗与武宗是堂兄弟),而尊兴献王为皇叔,祭告上笺称侄。世宗不以为然,对杨廷和等说:“朕要尊父为兴献皇帝,母为兴献皇后。”阁臣不同意,坚持再三,最后让步到称“兴献帝”、“兴献后”,就是不接受兴献王称皇帝。世宗仍下御札,令礼部称兴献皇帝。杨廷和数次封还御札,婉言拒绝。世宗心中由不快上升到愤恨,矛盾开始发酵。

嘉靖二年(1523年),世宗只想尊奉自己的母亲为太后,而不看重武宗的母亲昭圣皇太后,有意免去皇太后的生日朝贺,遂先引出一场风波。御史朱淛、马明衡进言反对,认为世宗不孝。世宗大怒,立即把两人逮捕下狱,严刑拷打。随后,御史萧一中、陈逅、侍郎何孟春、员外郎林应骢等人进谏相救。世宗更加恼怒,把他们一并打入诏狱,后贬谪到边远地区。世宗认为,朱淛、马明衡指责皇上不孝,论罪应当处死刑。最后,在其他官员的磕头哀求下,才改杖八十,削职为民。第一回合,群臣就遭如此重的惩罚,而大礼之议的僵局才刚刚开始,好戏还在后头。

嘉靖三年(1524年)正月,杨廷和终于被迫辞职。与此同时,一些企图以此求得高升的中、下级官员,开始迎合世宗的心理,提出再议大礼。进士张璁与南京吏部主事桂萼合谋上疏,认为应“称孝宗曰皇伯考,兴献皇帝曰皇考”。世宗见章深以为然,下令群臣集议,然而大多数朝官仍坚持杨廷和的主张。世宗一气之下,又将五十多名官员扣上“朋言乱政”的罪名罚夺俸禄,少数态度激烈的官员还被先后下狱审治。最后,世宗下诏,加称其父母为“本生皇考恭穆献皇帝”、“本生母章圣皇太后”,并把张璁、桂萼调入京城为官,以增加自己方面的力量。

七月,张、桂二人进一步提出去掉“本生”二字的主张,并建议世宗追究“礼官欺罔之罪”。世宗召朝臣至左顺门,下诏去掉“本生”二字。顿时又激起一场轩然大波,朝臣纷纷具疏反对。

七月十五日,两百二十九名朝臣跪于左顺门请求收回成命,高呼“高皇帝、孝皇帝”,想用太祖和孝宗的威名来压抑世宗的狂为。一时群臣号啕痛哭,声震阙廷,从辰时一直跪到午时就是不散。世宗两次下令众臣散去,但毫无效果。世宗面对这一挑战,也不甘示弱。中午,他令锦衣卫逮捕一百三十四人下诏狱,另外八十六人听候处置。二天后,不经任何司法审判,世宗下诏将为首的八人拷讯后发配充军,其余四品以上官员俱夺俸,回家待罪,五品以下官员处以杖刑,先后杖官员一百八十余人。因杖致死者十七人,其余人杖后或谪戍边疆,或削籍为民。

通过这次惨案,反对派被镇压下去。世宗正式定称孝宗为皇伯考,称生父为皇考,九月诏告天下

嘉靖七年,世宗颁发《明伦大典》,肯定其议大礼的成果。六月,他又颁发《议定大礼行罚敕》,对议大礼中的反对派首要人物进行清算,历数大学士杨廷和、尚书毛澄及有关大臣的罪状,一一予以贬黜处罚。

今天看来,可能大多数人都不会理解,这么个称呼有什么好争的?这批迂腐的官员们何苦自找罪受。要知道,在我国古代,封建皇权正统观念的毒素早已深入一般民众的心灵,尤其是知识分子们的骨髓,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士大夫对自己的生死可以毫不顾惜,但对皇权正统下的礼制名称却虔诚至极,以为“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而皇帝为了个人意志,又可不顾任何法律司法程序,随意用残酷手段对不顺从自己的朝臣进行制裁,乃至血腥迫害,以致造成这种毫无意义的可笑悲剧。

此后,这场大礼之争还引出许多荒诞不经的冤狱。

李福达之狱 李福达是山西崞县人,与叔父李越倡白莲教,聚众数千,劫掠数州。后明军围捕,李越被杀,李福达逃匿。李福达改名张寅,贿赂县中大姓以为同宗。嘉靖初,携巨资来京城,混入匠籍,又捐了个山西太原卫指挥使,并结交了权贵武定侯郭勋,往来频繁。

嘉靖五年(1526年)七月,李福达被仇人薛良告发,两个儿子被捕,自己也只好到官府投案。巡按山西御史马录审理此案,调来乡中父老辨认,证据清楚,案情明白,李福达也供认不讳,以谋反罪判李死刑,都察院复奏:“李福达逆迹昭灼,律应磔死。”世宗从之。至此,按法律规定,实已结案,犯人在狱等待处决而已。

然而,此案才刚刚开始。起初,武定侯郭勋知道后,曾写信向马录求情。马录不听,反以书信为证,向世宗弹劾郭勋与反贼李福达一党。朝中许多大臣也起而攻击郭勋,定要郭勋认罪连坐。而在议大礼之时,郭勋支持张璁、桂萼的观点,站在世宗一边,所以此时便向世宗诉苦:因议大礼触怒了众臣,现在要将自己置于死地。张、桂也来助郭,诬众臣私下勾结,搞朋党报复。世宗对大礼之议仍心有余恨,见此情景,决定将案子推翻重审,下诏将李福达诸人押送至京城复审。

十一月,九卿大臣会审于朝堂。在原告与证人的一致指控下,李福达只得认罪,复审结果依然判李福达磔刑,刑部尚书颜颐寿据实复奏。世宗却表示怀疑,而予以否决。刑部主事唐枢上疏列举理由,指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可置疑,并点出世宗“谓臣下立党倾郭勋”是执意要将此案改为疑狱的主要原因。世宗见章恼羞成怒,立即将唐枢罢官为民。颜颐寿等官员看出个中端倪,只得违心地称此案为疑案。

嘉靖六年(1527年)四月,世宗一不做二不休,派锦衣卫将马录等山西原审官员逮捕入京,关入镇抚司狱中。刑部诸官员为马录等人辩冤,又遭世宗指斥。颜颐寿复请会审,让马录与李福达对质。而此时李福达也无翻供,颜颐寿又将此结果报告世宗。

世宗眼看三法司官员屡次不理会自己的旨意,遂下令逮捕所有会审的三法司高官。八月,世宗彻底改组三法司,令吏部侍郎桂萼代理掌管刑部、兵部侍郎张璁代理掌管都察院、少詹事方献夫代理掌管大理寺,重新会审此案。

审讯中,桂萼等人将马录等原审官员毒刑拷打。马录受刑不住,只得诬认:“挟私情故意判李福达死罪”。桂萼等人又抄录大学士贾泳等人给马录的书信,作为朋党交结的证据,并对原三法司官员严刑审治,大打出手。颜颐寿等不胜刑楚,只有伏地叩首求饶。时京城有“十可笑”民谣,其一曰:“某可笑,侍郎拶得尚书叫”,便指此反常的司法审讯现象。

审理结果,竟然将李福达无罪释放,官复原职,郭勋就更没罪了,而原告薛良被处死刑,马录充军广西南丹卫,其他凡弹劾过郭勋,或与张、桂、方三人有宿嫌的官员,全部被牵连入狱,共四十余名官员,其中十余人被刑讯拷死,其余的或充军戍边,或革职削籍。张璁自以为平反此案有功,还编写了《钦明大狱录》,以作歪曲记载。(www.daowen.com)

世宗为了进一步达到“痛折廷臣”的目的,权衡得失,宁可宽纵一个证据确凿的谋反罪犯,也要惩罚百官,庇护郭勋,而其亲信更利用此案打击政敌,终于酿成这桩荒唐透顶的冤狱。

直到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四川白莲教组织首领事败被擒,又一次证明张寅即李福达,而此时世宗已死,案子才得以翻过来,案情才大白于天下。

之狱 给事中陈洸因被人揭发出许多卑劣的行径而被尚书乔宇等人排挤出朝廷,任湖广佥事。正好议大礼之事发生,陈洸便附和张璁、桂萼的主张,上奏要求将世宗父母称号前所加“本生”二字删掉,同时诋毁乔宇和文选郎夏良胜。世宗见奏,就把陈洸调回朝廷恢复官职,而夏良胜等人反被贬谪出京城。回京后,陈洸又肆无忌惮地弹劾许多反对派大臣。世宗见状大为欣赏,也利用陈洸来打击排挤异己。

这时,许多大臣纷纷上奏章弹劾陈洸,并将陈洸以前卑劣行径的记录呈献给皇上,世宗只能派郎中叶应骢和锦衣卫千户李经审理此案。结果审查出陈洸的罪名有一百七十二条之多,除去赦前不问和可罪可不罪之外,尚有具体的十三条罪名当论处,可谓罪大恶极。按律应判处陈洸斩刑,其儿子也应处绞刑

陈洸得知后惊恐万状,向皇上自辩谓:“因议大礼遭群臣侧目加害”。世宗接到案卷与申诉,有些左右为难。此时又有许多大臣接二连三地上章要求法办陈洸,皇上只得下令复核。张璁、桂萼又起而为陈洸辩护,说因为陈洸坚持世宗尊亲生父母为皇帝的主张,而被众大臣所攻击。世宗最后下令,仅将陈洸削职为民以结案。许多大臣不服,起而抗辩,世宗不予理睬。

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世宗因李福达之狱而改组三法司,由桂、张诸人掌握司法大权。此时,桂、张诸人且正将李福达案翻了过来,处于炙手可热之际。陈洸认为有机可乘,也想把自己的案子翻过来,便上书揭发叶应骢等人隐私,说自己“以议礼为奸党所诬”。桂萼接到申诉,为其侧应,说陈洸一案,“非尽逮诸臣从公鞫问不得其情”。世宗以为然,便派锦衣卫逮捕了此案的前审官员叶应骢等人。同时上章弹劾过陈洸的许多官员也受牵连,共达四百余人,而逮捕入狱者就有一百数十人。

嘉靖七年(1528年)五月,桂、张为首组织了九卿与锦衣卫会审,明显偏袒陈洸一方。叶应骢坦然陈词:“我们只是根据国家法律审案罢了,如果你们一定要为陈洸翻案,也听凭诸位处断了。”有些官员心知陈洸罪重,又怕重演李福达案的惨祸,只得违心地附和桂、张诸人意思,判叶应骢有按事不实之罪。

最后,由世宗亲自定案,认为陈洸虽有过,但狱情起于议礼,“朋比成冤,姑从宽”,而叶应骢“首酿冤狱,法当抵罪,其谪戍极边”,居然判流放辽东,其他许多官员分别受到降职、谪黜的处罚。《明史·叶应骢传》谓“是狱也,始终八载,凡攻洸与治洸狱者,无不得罪。”

此案,世宗以人废法,放纵罪犯,反而冤谪正直的执法官员,理由还是一个,以议礼画线,定功过,别亲疏,而根本不把是非与法律当回事。

张福之狱 明世宗故意制造冤情,草菅人命,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

嘉靖八年(1529年)七月,京城百姓张福母亲被杀,张福指控是张柱所杀。东厂受理此案,随即将案情详细报告世宗。世宗令刑部定张柱之罪,刑部判处张柱死刑。张柱不服,同时张福的姐姐到官府哭诉,说家母乃张福自己杀死。张福的邻居也证明张母是张福所杀,并为张柱鸣冤。

刑部郎中魏应召奉命复审,事实与张福姐姐所说相符,因此改判张福死刑。东厂向世宗奏告说:“法司妄出入人罪。”世宗一听,十分震怒,将魏应召打入监狱,又命三法司及锦衣卫复查。右都御史熊浃复查之后,仍坚持魏应召的判决,认定张福死罪。世宗更为愤怒,将熊浃革职,并对魏应召、张柱等严刑拷打,逼迫他们认罪。刑部官员也个个惶恐不安,不敢多说话。

唯有给事中陆粲上疏直言,摆出充分事实,证明张福是真凶无疑,且杀害自己母亲,死有余辜,又委婉地指责世宗故意制造冤狱。接着,给事中刘希简也上疏支持陆粲的意见。但世宗不仅不采纳这些正确的建言,反而将陆粲、刘希简二人一起下到锦衣卫狱中拷讯。

最后,刑部侍郎许赞等只得迎合圣意,以张柱杀人抵死,魏应召及有关作证的邻居全部流放边地充军,连张福的姐姐也被处杖刑一百。

京城百姓都知道这是件冤案,那么,世宗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张柱是武宗皇后娘家的仆人,而世宗在议大礼时,抬高生父,贬低孝宗、武宗的地位,自然引起太后和皇后的不满,世宗与太后、皇后的矛盾日深。碍于先帝的名分,世宗不便直接发难,而现在正好利用此案来打击一下武宗后家的气势。至于杀几个无辜百姓,贬谪几个正直的官员,对世宗来说,根本不放在心上。

明世宗一意孤行,炮制出一个又一个冤案,以罕见的专制、凶狂的手段操纵着司法杠杆,变合法为非法,拿非法当合法,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总之,以自己的意志为法律,拿司法的刑罚当儿戏,一切围绕着扩张皇权的政治需要运转,而朝廷中没有任何力量能对这种疯狂暴行加以制约,一些正义耿直的官员只有杀头、坐牢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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