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辽朝国主的残忍行为及其衰落

辽朝国主的残忍行为及其衰落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辽圣宗在位四十九年,是辽朝全盛时期。重元逃亡入大漠,走投无路,自杀身亡。而辽道宗和天祚帝,这辽朝最后的两位皇帝都参与害死了自己的皇后、爱妃及亲生儿子,前已详述。辽朝任意诛杀直谏大臣也时有发生。此次因谏忠言,竟被当庭绞死。

辽朝国主的残忍行为及其衰落

天显元年(926年)七月,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去世,由述律皇后当国,总摄军国大事。《新五代史·四夷附录》载:“述律为人多智而忍。阿保机死,悉召从行大将军等妻,谓曰:‘我今为寡妇矣,汝等岂宜有夫。’乃杀其大将百余人,曰:‘可往从先帝。’左右有过者,多送木叶山,杀于阿保机墓队中,曰:‘为我见先帝于地下。’”此近于野蛮人的暴行,使数百名辽国大将、官吏及其亲属冤死于其屠刀之下。

辽、金、元三朝皆为北方游牧少数民族贵族建立的政权。由于这些游牧民族在建立政权之前,尚处于较为原始、野蛮的历史阶段,一旦用武力建立政权,其初期不但法制疏陋,且沿用的习惯法中保留有相当残酷、非人的内容。其中辽朝统治者尤为生性残忍,如太祖长子耶律倍,“性刻急好杀,婢妾微过,常加刲灼”,所谓“刲灼”,就是刀割、火烙之类的刑罚;其弟耶律李胡,“少勇悍多力,而性残酷,小怒辄黥人面,或投水火中”。

辽太祖有三子,述律皇后偏袒次子耶律德光,为不让长子耶律倍继位,杀了一些反对的大臣。辽太宗耶律德光在位二十一年,征途中病死。述律皇后又想让三子李胡即位,但李胡的残忍遭到许多大臣的反对,尤其是那些拥护耶律倍而被杀的大臣的儿子们。他们联合起来拥立耶律倍的儿子耶律阮称帝,并与李胡决战。李胡战败,述律皇后也被幽禁至死。

辽世宗耶律阮在位五年,被逆臣刺杀,又引起一场皇族厮杀。部分大臣拥立太宗耶律德光的长子耶律璟为帝,是为辽穆宗,一些反对的大臣因谋逆被诛杀。李胡之子卫王耶律宛与诸人谋反,牵连到太宗次子,即穆宗的弟弟等人,被逮捕处死或死于狱中。数年后,李胡之子赵王耶律喜隐谋反,牵连到李胡。李胡被捕,死于狱中。

辽穆宗耶律璟在位十九年,遇弑。世宗次子耶律贤乘机夺位,是为辽景宗。权臣争斗激烈,宰相高勋与都部署女里合谋杀害宰相兼枢密使萧思温(景帝的岳父)。阴谋暴露,高勋、女里被杀。李胡之子耶律喜隐又谋反,被囚禁于祖州。景宗病死,其长子耶律隆绪即位,是为辽圣宗。辽圣宗在位四十九年,是辽朝全盛时期。

圣宗病死,长子耶律宗真即位,是为辽兴宗。其母法天太后弄权,不仅害死齐天皇后,还看不惯兴宗而欲谋立次子重元。重元向兄长告密。兴宗派兵包围太后寝宫,把母亲流放庆州居住,然后将太后的家族成员与党羽,处死或流放。重元因告密而获信任,封为“皇太弟”,更加骄纵不法。兴宗病故,长子耶律洪基即位,是为辽道宗,封重元为“皇太叔”,重元之子涅鲁古知南院枢密院事。数年后,重元父子谋反,很快被平定。重元逃亡入大漠,走投无路,自杀身亡。而辽道宗和天祚帝,这辽朝最后的两位皇帝都参与害死了自己的皇后、爱妃及亲生儿子,前已详述。

辽朝诸帝中,以辽穆宗最为暴戾酷虐。《辽史·刑法志》载,辽穆宗嗜酒与狩猎,不理政事,动辄要残害周围的近侍、厨师、掌酒人、养兽人、手工作坊工人等。如所养野兽飞禽有走失或伤亡,那饲养员就会遭殃。一次饲鹿圈出了点事,六十五名养鹿人全被囚禁,斩杀四十四人,余悉痛杖之。如近侍私自回家,或超假未回,有召不及时到来,或问话时回答稍不如意,或饮食饭菜不对胃口,马上就会加以炮烙、铁梳之类刑罚。他有时甚至拿起刀剑就刺,或拿起弓箭就射,断人手足、折人腰颈、划人头脸、碎人品齿、燎人肩股,直至肢解身体,弃尸于野。辽穆宗还听信女巫之言,取人胆合延年之药,杀人又无数。《辽史·穆宗纪》载,他几乎月月要滥杀人,被害死之人,不计其数。(www.daowen.com)

辽朝最后一个皇帝天祚帝,在危机四伏,义军纷起,叛逃接踵的情况下,救亡无策,就愈加残暴,“由是投崖、炮掷、钉割、脔杀之刑复兴焉。或有分尸五京,甚者至取其心以献祖庙”。其冤死之人,又不知多少。

辽朝任意诛杀直谏大臣也时有发生。如天显元年(926年)十一月,辽太祖死,述律皇后欲立次子耶律德光。南院夷离堇耶律迭里上谏,认为帝位宜先嫡长,且太祖长子耶律倍已赴朝,当立。述律皇后素不喜欢大儿子,由是忤太后意,诏逮捕耶律迭里下狱,在审讯过程中,加以炮烙等酷刑,要其承认与东丹王联谋,图夺帝位。耶律迭里就是不认罪,最后被杀,并籍没家产、人口。耶律迭里自幼跟随太祖,南征北战,讨伐党项、渤海诸地,屡有战功,仅因上谏立嗣之事,即遭屠戮。

辽道宗清宁七年(1061年),东京留守萧阿剌赴朝廷参加民族古礼——瑟瑟礼。礼后,道宗虚伪地征询大臣对时局的看法。萧阿剌便直爽地指出朝廷各项政策的利弊,认为所行措施并未收到实际效果,百姓大受其扰,总之是弊多利少。言辞虽有些激烈,但实出于一片忠诚。道宗听了心中不快。奸臣萧革看有机可乘,便向道宗谗言道:“阿剌恃宠,有慢上心,非臣子礼。”道宗听了,果然大怒,马上令护卫将士把萧阿剌拖下殿阶,立即绞死。萧阿剌乃宰臣之子,幼年在宫中长大,辽兴宗甚为喜欢,娶公主为妻,拜驸马都尉,为人忠勇果敢。道宗即位,他还曾任北院枢密使,进封陈王,执掌朝政,后因看不惯萧革之佞,二人矛盾加深,被出为东京留守。此次因谏忠言,竟被当庭绞死。

辽初,实行蕃汉分治制度,“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对契丹及诸部胡人适用习惯法,并且采用民族歧视政策,如契丹人与汉人相殴致死,用法轻重悬殊。至辽中期,圣宗初年,睿智皇后摄政,才蕃汉一等科罪。统和十二年,下诏,契丹人犯十恶大罪,亦以汉律断之,然民间用刑仍十分蛮酷。“五院部民有自坏铠甲者,其长佛奴杖杀之”,自坏铠甲,大约是不愿打仗之故,即被杖杀。

统和二十四年(1006年),朝廷下诏:“若奴婢犯罪至死,听送有司,其主无得擅杀。”说明此前,主人可任意杀害奴婢,不过此时总算法律上规定不准擅杀。直到辽兴宗重熙五年(1036年),统治者才对习惯法进行整理,参以“古制”,即唐朝的法制,编定《新定条制》五百四十七条,史称《重熙条制》。辽道宗时增删重修,史称《咸雍条制》,对契丹、汉人一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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