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岳飞:永不屈服的民族英雄

岳飞:永不屈服的民族英雄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这民族危难的历史时刻,岳飞不屈不挠地投身到正义的民族战场上,出生入死,英勇机智地杀敌立功,从一般士卒晋升为大将,率领岳家军驰骋疆场,收复了部分国土,给金兵以沉重打击。然而,这样一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对祖国忠心耿耿的民族英雄,最后却在投降派的迫害下,含冤九泉。岳飞遇害后,身为执政大臣的何铸当即遭到弹劾,而被罢官贬斥。

岳飞:永不屈服的民族英雄

北宋末年,北方野蛮的女真贵族入侵中原,给经济文化发展到相当高度的宋代社会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在这民族危难的历史时刻,岳飞不屈不挠地投身到正义的民族战场上,出生入死,英勇机智地杀敌立功,从一般士卒晋升为大将,率领岳家军驰骋疆场,收复了部分国土,给金兵以沉重打击。然而,这样一位在战场上叱咤风云,对祖国忠心耿耿的民族英雄,最后却在投降派的迫害下,含冤九泉。绍兴十一年(1141年)岁末,当岳飞被害的消息传开之后,临安(今杭州)市民莫不哀痛悲悼,不少人泣不成声,“天下闻之,无不垂泣”,连一些幼稚儿童也唾骂秦桧不已。

过去的一些史书和许多文艺作品,都把这桩千古冤狱描述成完全由奸臣秦桧一手制造,而宋高宗赵构开始并未与闻。最后秦桧听了其妻王氏的阴险提示,写了一张纸条送进大理寺狱中,岳飞随即被毒死,就是所谓“秦桧矫诏暗害岳飞”。这里,赵构只是一个听秦桧摆布的糊涂皇帝而已。其实,赵构绝非无能的傀儡之辈,秦桧在当时也绝没有那么大的权势。在宋代,要谋害岳飞这样一个武功赫赫、威名远震且官至高品的勋臣绝不是这样简单的。

赵构是宋徽宗第九子,文能博学强记,读书“日诵千余言”,武能“挽弓至一石五斗”,即能拉开一百六十多斤重的劲弓,其能力在当时可算上乘。在经历了南宋初期这段艰难险恶的日子之后,至绍兴十一年,赵构已当了十五年的皇帝,由一个深宫的花花太岁而成长为深通机谋权术、极其狡猾阴险的最高统治者。这年的十月,即岳飞被杀的一个多月前,赵构还警诫众臣说:“人主之权,在乎独断!”

秦桧作为与金国声气相通的佞臣,在绍兴初年即为赵构看中而拜相当政,但由于秦桧急于植党专权,很快就被罢免。赵构还亲自写其罪状,榜告朝野,以示不能容忍之意。绍兴八年,赵构迫不及待地想与金求和,才再次任命秦桧为相。这时秦桧不得不吸取前次的教训,唯高宗马首是瞻,小心翼翼做事,以求稳步发展权势。就在这年冬天,秦桧为全面开展与金议和活动,但又心存当年罢相的余悸,害怕高宗反复,便单独对高宗说:“若陛下决欲讲和,乞陛下英断,独与臣议其事,不许群臣干与,则其事乃可成。不然,无益也。”高宗首肯后,他要皇帝“精加思虑三日”。三天后,他还要高宗“更思虑三日”。又过三天,秦桧“知上意坚确不移”时,才奏上和议方案,可见其一副看主子眼色行事的奴才嘴脸。由于秦桧善于洞察高宗复杂的内心世界,在力主和议与排斥抗金将领方面深得高宗的宠信。

绍兴九年,高宗、秦桧正大力对金进行屈膝求和活动,遭到抗战派臣民的强烈反对。枢密院编修胡铨上疏,要高宗“觉悟”,体恤民情,不忘国耻,并痛斥秦桧的辱国求和的汉奸伎俩,坚决主张斩秦桧等奸臣以谢天下。这篇声讨投降主义的雄文,很快在民间刊印出来,广为流传。街市上出现了醒目的榜贴:“秦相公是细作!”军民愤愤不平,南宋都城临安沸腾了。秦桧心惊胆战,被迫上表“待罪”。高宗自然心里清楚,下诏将胡铨“送昭州(今广西平乐县)编管”,以算了事。秦桧遭此唾骂,自然不会甘心,对胡铨恨之入骨,必杀欲之而后快。然而,在以后的许多年中,秦桧却始终对这位职位低卑的编修官无法动用屠刀,最远只是将其流放海南岛。绍兴议和后,在金人的支持下,秦桧才日益骄横跋扈,有所谓“挟敌势以要君”之说,然这已是后话了。

那么,岳飞是如何被害的呢?

绍兴十年,岳飞统率岳家军挺进中原。经过艰苦卓绝的鏖战,岳家军大败猖狂南侵的金兀术大军,连获郾城、颍昌大捷,收复北宋东京(今河南开封)已指日可待,战局发展鼓舞人心。岳飞兴奋地对将士们说:“直抵黄龙府,与诸君痛饮尔!”然而,这时宋高宗连下十二道金牌,逼岳飞班师回朝。眼看恢复中原的绝好时机白白丧失,岳飞不禁仰首长叹,扼腕而泣:“十年之功,废于一旦!”

绍兴十一年三月,岳飞回到临安,朝廷即发表张俊、韩世忠枢密使武将的最高官职),岳飞为枢密副使。宋高宗在又一次的“杯酒释兵权”中,对三大将明升暗降,剥夺了军权。秦桧为陷害岳飞,先唆使右谏议大夫万俟卨等人上本弹劾岳飞,捏造了淮西之役逗留不进,坐观胜负和公开主张放弃楚州(今江苏淮安)等罪名。高宗也说岳飞确实倡言:“楚州不可守”,意在“附下以要誉”。岳飞明白朝廷的用心,自己也绝非留恋官位权势之人,便再三请求解职退闲。八月,高宗便乘机解除了岳飞的官职,并在罢官制词中说,岳飞的行为“有骇予闻,良乖众望”。皇帝宽大为怀,“记功掩过”,“所以保功臣之终”。宋高宗声色俱厉,言语间已暗伏了杀机。

紧接着,更大的迫害阴谋开始实施。为了罗织陷岳飞于死地的罪状,先由枢密使张俊对岳家军都统制王贵进行威胁利诱。然后,秦桧党羽林大声到鄂州(今湖北武汉,岳家军大本营)就任总领,以监视岳家军,并物色了大将张宪军中的副统制王俊,绰号“王雕儿”(因其专门坑害无辜,犹如恶雕捕食鸟类而得名)。王俊正式向王贵投呈诬告状,说张宪得知岳飞被罢官赋闲,愤恨不平,欲擅统大军去襄阳,以威胁朝廷还军权于岳飞。状词中捏造的谎言十分拙劣,任何稍有头脑者都能一眼看出其中的破绽。然而,当诬告状到了张俊手中,张俊便立即逮捕了张宪,并进行非法的酷刑逼供。张宪宁死不做伪供,但张俊仍然上报:称张宪供出,为收岳飞处文字后谋反。秦桧马上奏请将张宪、岳云押送至大理寺,并召岳飞至大理寺一同审讯。高宗当即诏准:“就大理寺置司根勘”。

一开始,负责审讯的官员是御史中丞何铸和大理卿周三畏。岳飞被带到大理寺,见张宪、岳云已身戴枷锁,浑身是血渍,惨不忍睹,还是抑制住满腔愤怒,义正词严地辩白冤屈。最后,岳飞解开衣服,袒露出背部深嵌肌肤的四个大字“尽忠报国”,何铸也不由肃然起敬。在此之前弹劾岳飞的大臣中,何铸也为其中之一,现在再也不忍心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便去见秦桧,转而力辩岳飞无辜。何铸原为秦桧亲信,秦虽十分不悦,也无所提防,沉下脸来说:“此上意也。”一句话泄露天机,但何铸依然据理力争。秦桧理屈词穷之后,便奏请高宗,马上遣何铸出使金国和谈,改命万俟卨为御史中丞,继续审理此案。岳飞遇害后,身为执政大臣的何铸当即遭到弹劾,而被罢官贬斥。

万俟卨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主审此案后,完全秉承高宗、秦桧的旨意,残酷炼狱,并再次捏造罪名,说岳云曾写信给王贵、张宪,意图谋反;岳飞还有“指斥乘舆(皇帝)”的弥天大罪,如说“国家了不得也,官家(指高宗)又不修德”等等,并拉了王贵等三四个软骨头将佐来作伪证,便算定案。经过两个多月罗织罪名的“审理”,万俟卨结案上报尚书省,再由尚书省呈报高宗“合取裁断”。

御史台上报的定案判岳飞“合依斩刑”,张宪“合于绞刑”,二人是重刑。岳云等七名将佐是轻刑,“徒三年”之类。高宗看到案卷后当即批复:“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将兵防护。”(《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二)其他六名将佐也由徒刑升格为流刑,且“永不叙用”。万俟卨和秦桧没有判岳云死刑,只判了三年徒刑,但尚不能使高宗满意。既然要杀岳飞,就必须斩草除根,赵构内心之恶毒昭然若揭。(www.daowen.com)

随即,岳飞在狱中被拉胁而死,张宪、岳云被绑赴闹市问斩。临刑时,临安府各城门都重兵把守,戒备森严,以防百姓闹事。岳飞死时三十九岁,岳云才二十三岁。此案诛戮之惨,株连之广,冤屈之深,宋代少见。

宋太祖赵匡胤曾特别传下秘密誓约:“不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官”。北宋历朝皇帝都谨守此约,只是到北宋末年的钦宗,在非常时期开了杀戒。而徽宗认为钦宗杀了童贯等奸臣“不祥”,并通过大臣转告高宗引以为训。岳飞先后任宣抚使、枢密副使等执政级大臣,其生命照理应受太祖誓约保护,然而所发生的这一切,说明这是一场反常规、肆意加害的虐杀。其元凶应是宋高宗,而秦桧、张俊、万俟卨则为无耻帮凶。

那么,宋高宗为什么要杀岳飞?许多人认为,是因为岳飞北伐要迎回“二圣”。“而徽钦既返”,高宗便保不住帝位了。这是后人想当然的猜测,不太可信。一则,高宗在即位诏书乃至之后和金人的谈判中,都提到“迎还二圣”之事,绍兴八年的求和活动口实之一,便是迎还钦宗(当时徽宗已死),且差点成功。高宗还下诏:“渊圣皇帝(即钦宗)宫殿令临安府计度修建”,准备让钦宗回来优养天年。高宗心里清楚,经过如此惨痛的俘虏生涯,钦宗早已心力交瘁,回来也不会威胁自己的宝座。后因金兀术变卦,不放钦宗,以为人质,高宗自然也不力争。再则,岳飞虽时有“奉迎二圣”之词,但此乃当时抗金人士的普遍说法,无足多怪。绍兴七年,岳飞在《乞出师札子》中就已不提钦宗,只说“奉邀天眷归国”,而出师的主要目的是使高宗“高枕无北顾之忧”。可见,高宗无须在“迎还二圣”问题上深忌岳飞。

赵构对岳飞产生间隙,继而到后来“始有诛飞意”,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此间有一个发展积累的过程,其中与岳飞的个人脾性也大有关系。

绍兴七年春,凭着岳家军辉煌的战绩,岳飞的官品和声誉也与日俱上,已“官至太尉,品秩比三公”,成为宋高宗最器重的武将之一。高宗在一时感情冲动之下,慷慨允诺岳飞指挥和节制除张俊、韩世忠部外的各路军队,这大约包括了全国七分之五的兵力,以大举北伐,并授以亲笔手诏,委以中兴大业,这在宋朝是没有先例的。此也正合岳飞平素之大志,欣喜若狂之余,自然十分感激高宗的信任和倚重。既而,宰臣张俊和秦桧提醒高宗,莫忘祖宗家训,让岳飞掌握的军权太大,一旦功盖天下,威震人主,就后悔莫及了。高宗如梦方醒,立即取消成命。岳飞不料事情突然变卦,愤慨至极,一怒之下,上奏请求解职,并不经皇帝批准,便擅离职守,上庐山给亡母守孝去了。岳飞此举也使高宗大为震怒,指斥岳飞骄横跋扈,但权衡利害得失,也只得命官员去请岳飞出山。岳飞清楚,再倔强固执下去也无裨益,只得受诏出山,并至建康(今南京)向高宗请罪。高宗给予一席形似宽慰,实则儆戒之语,其中有太祖谓“犯吾法者,唯有剑耳”等等,已隐隐含有杀机。岳飞转眼成为高宗最为猜忌的武将。

最使高宗恼火的,莫过于岳飞坚决抗金的态度及其一系列行动。宋高宗对金国入侵中原的基本国策是屈辱求和,这在赵构还没有当皇帝之前已成心理定式。北宋末年,赵构为康王时,就已参与了对金国的投降求和活动,对女真贵族所提的割地、纳款、人质等等苛刻条件,均表赞同。当上皇帝之后,在金兵的不断攻势面前更是软蛋一个,只想与金妥协而苟安江南,所以接二连三地派遣使者至金国卑辞厚礼,屈膝求和。

岳飞在南宋众将领中是反对议和最坚决的一个。绍兴九年,宋金讲和初定。岳飞出于深重的负疚感,沉痛提出辞呈。翌年,金兀术毁约大举南侵。岳飞领兵出击,鏖战初胜之际,却被迫班师,“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又愤而辞职。解除岳飞军权,高宗求之不得,但是迫于当时形势,又不敢冒此风险,毕竟岳家军之实力和威名是防止金人毁约的最好保障。高宗虽对岳飞的屡递辞呈均照例不准,但对岳飞刚直不阿行为的忌恨不断加深。根据秦桧党羽所撰笔记《王次翁叙记》透露,约在绍兴十一年的二三月间,“上始有诛飞意”。应是在宫廷密议中,高宗将此旨意秘密传下。

把毕生献给抗金事业,且正义凛然,性格倔强的岳飞,哪里会想到这些。岳飞不顾一切禁忌,执着抗金的种种行为,一次次触怒着高宗,致使高宗在收缴三大将兵权之后,仍不想放过岳飞。随着宋金绍兴议和的告成,杀害大将岳飞便成定局。

岳飞入狱的消息传开,朝野震惊。尽管许多富有正义感的官员,乃至一般百姓,不顾专制淫威,纷纷出面营救,但都毫无用处。韩世忠罢闲在家,听说岳飞遭冤,也鼓起勇气去质问秦桧。秦桧只冷冰冰地回答:“其事体莫须有。”韩世忠气愤不过地说:“‘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莫须有”的意思是“或许有”、“大概有”,秦桧这一若无其事的回答,也充公说明朝廷已决意要杀岳飞。至于用什么罪名,这些罪名是否属实,已无关紧要。

宋代司法审判原有一定的程序和制度,如大理寺治狱,由哪一级官员审理、详断、判刑、评议、审查、定判等,都有详细规定,包括所谓“鞫谳分司”,就是审讯和量刑不能为同一个法官。并且大理寺所详断的案件,都须经门下省复核,如门下省认为审理不当,可依法驳斥或给予纠正。必要时中书省还得评议,或由皇帝交付大臣共同评议。法律还规定,已宣判而未执行的死刑案件,犯人或家属都可诉冤,一旦翻供上诉,便须遣派原审官以外的法官重新审理,这叫“翻异别勘”。这些法律程序和制度,在岳飞狱案中都完全置之不顾了,不仅不准受害人申诉,也不准任何人评议,连经办的其他官员提出疑问都要受罚。可见在皇权至高无上的专制统治之下,所谓的程序和制度只是摆设。

宋代法律体系虽照抄或模仿唐律,但其中恶性膨胀着皇帝“以敕代律”的法制特权。中国封建专制由来已久,而皇帝的个人意志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明文规定,却是在北宋开的先河。元丰二年,宋神宗决定实行“以敕代律”,这样,皇帝的命令、批示、断例等便可明目张胆地代替法律,成为司法的主要依据。宋高宗更是滥用此特权,任意践踏法律。总之,在君主专制体制之下,法律其实只是皇帝的奴仆,随其意志的好恶而左右。所以宋代出现像岳飞冤狱那样的“莫须有”司法逻辑,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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