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破不立”。在未来社会所有制问题上,马克思采取了“破”“立”相结合的方法。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写道:“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50]可见,马克思将私有制分为“剥削性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非剥削性的、原始形态的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并将二者明确区分为对立的“两极”。对于资本主义私有制,马克思是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51]。“我们要消灭那种以社会上的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为必要条件的所有制。”[52]而对于劳动者个人所有制,马克思认为:“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本人的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53]所以,对于劳动者个人所有制,马克思并没有全盘否定,而是认为财产是“构成个人的一切自由、活动和独立的基础”[54],但由于这种劳动者个人私有制是排斥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的,所以,这种私有制由于“工业的发展已经把它消灭了,而且每天都在消灭它”[55]。
马克思在否定私有制的基础上,提出了“重建劳动者个人所有制”的重要命题:“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56]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主张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绝不是重建私有制(这一点理论界大多数文章已分析得很透彻[57])。根据马克思的否定之否定辩证法(如下图),以本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个人所有制被社会化大生产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否定,而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必将是外表上具有分散的个人所有制某些特征,但实质上又与分散的个人所有制根本不同的更高级的所有制。在这种所有制下,消除了劳动异化,劳动者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生产更加社会化,个人是联合起来的整体,个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一致,社会为个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生产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是解放人的手段,而不是奴役人的手段,真正实现了人的自由解放。
马克思主张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究竟是不是重建国家所有制,对这一点学术界存在争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主张的“重建个人所有制”绝不是重建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因为在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佣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但是在顶点上是要发生变革的。生产力归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这里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58]。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笔者认为,马克思是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的。在早期,马克思主张生产资料的全盘的纯粹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的100%的国家所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59]“要做到这一点,当然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的干涉。”[60]接着,马克思又指出了最先进的国家对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强制性干涉的十项具体措施。[61]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入,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思想发生了变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在无产阶级革命的一定阶段是不可避免的和必要的,但它并不是最终的、最高级的公有制形式,而只是一种暂时的、过渡性的选择,“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质”[62]。如果权力得不到制约、管理和监督能力又不够成熟,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仍然不能化解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相分离的矛盾,这种矛盾,妨碍着劳动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的发挥,一定程度上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这种情形下的国家所有,由于劳动者不直接占有任何生产资料,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是通过国家这个中介而间接实现的,而国家又是通过“国家雇员”掌管财产的分配、使用和收益,这样,国家所有实际上蜕变为政府所有、部门所有,甚至官僚特权所有,劳动者从对资本的依附转为对国家的依附、对政府的依附,以致对官僚特权阶层个人的依附,政府“作为唯一的雇主”,完全具有“使离经叛道者就范的力量”,因为“反抗就等于慢慢地饿死”。[63]“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个旧的原则,已为“不服从者不得食”这个新的原则所代替。[64]本质上并没有改变工人的被雇佣地位,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仍然会产生劳动的异化,而劳动异化的产生是违背马克思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解放的根本目标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所极力鞭挞的。(www.daowen.com)
对未来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马克思恩格斯说得非常明确:“一方面由社会直接占有,作为维持和扩大生产的资料,另一方面由个人直接占有,作为生活资料和享受资料。”[65]“共产主义革命就是同传统的所有制关系实行最彻底的决裂。”[66]这种所有制是“社会占有”和“个人占有”的有机统一。社会是由单个人所组成的集合体,与单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社会所有不同于纯粹的国家所有。既有社会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也有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直接结合,主张劳动者个人的财产权,“生产资料从奴役劳动者的手段变为劳动者自我解放的工具”[67]。解决了劳动异化,工人完全彻底摆脱被雇佣的地位,生产劳动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是解放人的手段,而不是奴役人的手段,真正实现了人的自由解放,真正成为国家和企业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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