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诞生之刻起,人类就存在于特定的时空中。时间和空间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统一体,确定人类的存在必须同时依托这两维,缺一不可。与对时间的思索一样,空间也是一个相当古老的话题,古今中外许多圣哲都对此进行过探讨。
但是,在人类思想史上,对时间和空间的重视程度却有着天壤之别,人类对时间的探究愈加频繁、明显,但空间的问题却一直处于被忽略和被遮蔽的状态。尤其是进入现代以来,几乎各门学科都离不开“史”的研究,相比之下,对空间维度的探索显得颇为冷清。美国地理学家爱德华·苏贾(Edward Soja)认为历史决定论是“空间贬值的根源”[1]。另一位美国地理学家迈克尔·迪尔(Michael J.Dear)对这一现象颇为不满:“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历史总能成功地诉诸于通俗的想象,而地理却不能。大家都理解并且尊重追根溯源的活动,然而,在追溯空间起源这一问题上却另当别论。”[2]很长时间以来,人们一直乐于把时间看作是充裕的、辩证的、鲜活的、丰产的;但是将空间贬斥为呆板的、非辩证的、僵化的和静止的(福柯语)。以牛顿为代表,传统的空间观认为空间是一种物理事实,不受占据其中的事物的影响,也不受感知方式的影响。受这种思维模式的影响,重时间维度而轻空间维度的现象在文艺理论的研究中也广泛存在着。具体表现为:文本中的一些历时性因素,比如情节发展、叙事逻辑、因果联系等更受研究者的关注;而空间更多被视为是见证时间在场的固化场所,被当作一种故事情节的表演舞台,一种等待或承载事件发生的区位而存在,成了一个没有生机且有待意义填充的空洞容器。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西方思想界发生了所谓的“空间转向”(spatial turn),空间问题不再仅仅被当作地理学、几何学的分支加以对待,而是被诸多学者提升到哲学理论的高度进行思考,这种提升对西方当代社会、学术思想、政治、文化等多层面产生了重大影响。福柯认为“我们时代的焦虑与空间有着根本的关系,比之时间的关系更甚”[3],宣称世界已经进入了空间的纪元。当代西方许多位学者都从不同角度对日益复杂的空间问题进行了探讨,诸如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的“空间区隔”、德波(Guy Debord)的“景观社会”、吉登斯(Anthony Giddens)的“时空分延”、波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的“仿真拟像”、卡斯特尔(Manuel Castells)的“流动空间”、哈维(David Harvey)的“时空压缩”、索雅的“第三空间”等。其中,法国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的《空间的生产》和米歇尔·福柯的《不同空间的正文与上下文》标志着空间转向的开启,从政治学维度对空间予以反思,为空间问题的深入、系统探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空间转向作为当代文化思想范式的转型,是提问方式、言说方式和解释方式的转换变革,因此,它对人文社会科学的影响不是局部性的,而是整体学术研究范式的重大改变。”[4]从而,为文学艺术研究开启了更为广阔的理论视野,空间批评理论已被广泛应用到文化研究和文艺批评的领域。
曾有学者指出:“如果不从文化上探讨山、河流和天气的话,那么每当我们使用‘环境’这个词时,都在说着可怕的谎言。”[5]将“环境”一词替换为“空间”,上述说法同样成立。空间从来就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几何空间,人与空间的关系也不是距离的测量就可以揭示的。空间总是以一定的表象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由此,空间传达出一定的语义,表现出特定的政治、历史、文化意蕴。只要人们用视觉形象来表现空间,就难免要有变形的成分。文学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文化生产活动,积极参与了人类社会文化空间的生产建构,是社会文化空间建构的重要贡献力量。文学艺术并不是对空间简单的“照相式”反映,正是包含文学艺术在内的文化生产活动对空间进行编码建构,从而使空间具备了特定的精神意蕴与价值观念,参与了空间社会性、历史性和人文性的生产。在控制性、条理性的意识形态话语建构下,文化空间成为权力和政治、监督和规训的再现。“各种社会力量,权力、机构、群体、个体都可能在历史地利用空间的同时,重新塑造、表述、想象空间,并且使这种空间成为自身社会力量的组成部分。”[6]空间成为经济生产、政治统治、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的权力斗争场域。
通过思想性和谋略性的生产活动,与现代社会其他方式的产品一样,文化空间也是一种充溢着意识形态的产物。列斐伏尔坚称:“空间并不是某种与意识形态和政治保持着遥远距离的科学对象。相反,它永远是政治性的和策略性的……空间一向是被各种历史的自然的元素模塑铸造,但这个过程是一个政治过程。空间是政治的、意识形态的……空间,看起来好似均质的,看起来其纯粹形式好像完全客观的,然而一旦我们探知它,它其实是一个社会产物。”[7]作为社会空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空间的每一个细胞都渗透着政治文化权力,隐蔽地规训着人类的生存状态。文化空间的作用不仅限于为人物形象的存在和行为提供一个处所,为叙事的进行提供一种“托盘”,故事空间的再现本身就是人为选择的结果,是属于整体叙事策略的一个部分。故事空间既是文本框架、叙事结构的重要组成要素,又联系着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体现着创作者与所属社会的深层意识形态。因此,在权力统制面前,文化空间生产与意识形态之间达成了某种共谋关系。文化空间也因而具有了隐喻政治权力的功能。(www.daowen.com)
性别空间(gender space)这一概念的提出,重点不在生理性别上的男性或女性所占据的物理空间,而是强调被传统性别秩序和两性价值观念所规划的空间,是“性别化”的空间。性别权力的铭文体现在空间的方方面面,“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影响着空间的呈现方式和存在形态。在男权至上的社会中,空间由男权意志来主导和分配,成为维持对女性的统治的一种手段,以起到限制女性、维系权力关系的工具,正如英国学者多琳·梅西(Doreen Massey)所言:“空间既反映也影响着我们社会中性别构建与理解的方式。”[8]
西方女性主义曾从社会生产的角度追溯性别空间划分的由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相关观点,“交换性生产的出现,导致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逐渐衰落,从而改变了家庭的性质,改变了妇女家务劳动的重要意义和她们的社会地位。妇女不再为整个社会工作,而只是为丈夫、家庭而工作了。”[9]随着社会生产性别分工的形成,女性的家务劳动由于只有使用价值而不具备交换价值而被定性为一种没有创造性的劳动。在此基础上,男权社会不仅贬低女性的家务劳动为无价值,还将她们的活动领域定义为“私人性”的,进而将她们排除在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公共空间之外。久而久之,人类社会被分割成两个对立的部分:一个是公共领域,一个是私人领域。前者是男性扬名立万的天地,而后者则成为囚禁女性的牢笼。
无论中西方,较之男性,女性的生存、生活空间历来受到更多的束缚和局限。在历史上,女性始终被排斥在一些空间之外,或被严格限制于某种空间之内。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宜室宜家”是衡量一个女性贤良与否的重要标准,从而将女性束缚在“室”“家”等私人领域之中;在西方历史上,也一直有着类似“妇女注定主内,不应该走出家庭”[10]的说法。从娘家到婆家,女性的一生被限制在狭窄的私人领域之内,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无法逾越。这种建立在性别秩序之上而对男女个体生存、生活范畴所做的严格区分,以及强加在此之上的道德伦理观念,就是男权社会的性别空间原则。
马克思曾说:“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11]女性的解放是一个两性社会地位的逐渐平等化过程,女性身体的自由和平等地出入社会空间是女性解放的应有之义。清末民初,中国的女性解放也是沿着这条道路铺开的。伴随着“天足”“开女智,兴女学”“男女社交公开”等社会运动的逐渐展开,广大女性开始走出家门,步入广阔的社会空间,成为现代社会的一大表征。这一历史进程也体现在中国早期电影的文本中。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