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两千年的封建社会历史就是一部女性受奴役、受压迫的历史。在中国历史的绝大多数时候,这一说法都是证据确凿的。但是近年来,一些国内外学者开始对过去历史研究将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女性描述成一种完全被动的性别群体的观点提出质疑,有学者认为“一般性地描写‘妇女在传统中国的位置’失之于简单化,那样做实质上已经暗示妇女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历史以外,她们的生活不受文化、社会、经济变动的影响。把妇女首先表现为受害者,这种做法经常困扰着我,因为它似乎贬低了她们。”[28]
由于中国封建宗法社会异常注重人伦关系的和谐,每个社会个体都处在彼此密切联系的关系网络之中,建构出一种相济相存、关联互补的关系。这要求封建礼教在压迫、束缚女性的同时,也要对她们的生存权益提供一些基本保障,这就给女性的生命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弹性空间。在这一空间中,我们可以看到六朝女子的风雅与妒性,唐代“闺门失礼”的蔓延与女皇帝的政治才能,少数民族政权的皇后干政,以及“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的美丽景象。接下来,笔者将对这一弹性空间进行梳理,并在梳理的基础上探讨一下它对清末民初女性思潮的意义。
追溯中国性别观念的源头会发现,中国两性关系的探讨从一开始便被置入了宏大的宇宙背景之中。阴和阳,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元质,同时也是性别关系的根本依据。《易传》说“乾,阳物也;坤,阴物也。阴阳合德,而刚柔有体,以体天地之撰,以通神明之德。”[29]阴阳交合才能导致万物化生,因此阴阳是不可分离的。所以,男女两性也不能脱离对方而独立存在,这就为后世探讨男女平等、相敬相爱提供了哲学上的依据。
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以儒家为代表的“男尊女卑”性别观尽管强大,但是还有道家的“贵柔”思想对其加以牵制。儒家执周道崇父权,有意地将具有男权意识的盘古开天辟地的创世神话作为人类之始,而将造人神话的创世女神女娲“排挤”出三皇世系之外,从而创立了一个完全由男性传承的男系神话系列。道家执商道崇母权,将创世祖先向前提至黄帝,这更接近母系遗风的时代,所以也更多用崇母的观点来阐释整个世界:“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30]
与儒家奉行的乾男坤女、阳刚阴柔、男尊女卑的性别观念不同,道家则主张崇阴尚柔、重母尚静、男女平等,在很多著作中都体现出对柔弱/女性的赞美。比如《老子》三十六章中“柔弱胜刚强”[31],《老子》七十六章中“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32],《老子》七十八章中“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33],《老子》四十三章中“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34]。此外,庄子的“万物齐”“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35]等思想对后世也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
道家以“道”为“天地之始”“万物之母”,[36]又用“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37]来解释神秘莫测的“道”,体现出对人类创造之初女性功劳的认可和赞美。这种思想是符合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相较之下,儒家所推崇的乾上坤下、男尊女卑的性别次序倒显得牵强和人为干预了。同时,道家主张“道法自然”,人事也要顺从道的天然属性,淡化诸如名分、责任、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束缚,以唤起人们原初的道德良心,求得人际关系的谐和。正所谓“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而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38]对于儒家极力提倡的伦理道德、身份等级、名分、贞操等,道家也是极为反对的。
在汉代之前,中国社会尚处于礼教的创建和发展阶段,一些母系社会的风习得以延续下来。另外,由于妇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也享有了与男性相当的权利,她们在生活和婚姻方面也享有相当的自由。《诗经》中就有大量关于男女自由恋爱的记载,其中不乏男欢女爱的情感表露。在各国的“风”中,郑风的言情诗比例最大,也最为大胆热烈。孔子说“郑声淫”,朱熹也评价郑风“皆为女惑男之语……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39]。据统计,《诗经》中《国风》161篇,其中涉及男女情爱叙事的有79篇,并且相当一部分描述的都是女性主动的情感表达与需求。比如“召南”中的《摽有梅》就是一位年轻女子大胆的求爱诗,质朴清新又明朗深情,寻觅并催促心仪的男子,呼唤美好的爱情。而《野有死麕》更为大胆,似乎还带有一点的情色意味。这些女子主动、泼辣、大胆、粗犷、天真率直、无拘无束。《左传》中也记载了许多多姿多彩的女性形象,比如在政治上发挥重要作用的卫定姜、赵庄姬、卫孔伯姬等,在爱情婚姻方面自由奔放的楚太子建的母亲、楚令尹子文的母亲等,甚至还有一些大胆的淫乱关系的记载。
随着汉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施行,儒家思想一统天下,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观念也成为中国古代社会的正统思想,并一直延续下来。但是儒家思想对女性的要求也不是铁板一块,由于儒家伦理对女性的多种要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性,这种矛盾在儒家文化对女性的强力压迫中撕开一条裂缝。在这条裂缝中间,女性生命的绽放有了一定的可能性,尽管这种可能性看起来有些微不足道。儒家文人一直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在“修齐治平”这四个人生目标当中,其他三个都可以依靠男性独自完成,而“齐家”却必须有女性家庭成员的协助才能实现。作为妻子、母亲的女性在“齐家”中担负着重要责任,王安石认为“圣人之教,必由闺门始”(《外祖黄夫人墓表》),司马光主张“有国有家者,其兴衰无不本于闺门”(《程夫人墓志铭》),陈襄也有类似观点:“致法于天下者,必起于闺门之隐”(《夫人吴氏墓志铭》)。清代学者蓝鼎元在其《女学》中也认可女性的重要性:“天下之治在风俗,风俗之正在齐家,齐家之道当自妇人始。”[40]缘于此,儒家社会期待女性在相夫教子、家庭和睦、显家兴国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中国古代历史上,一些优秀的女性抓住这个唯一的机会,努力显现自己的才华,张扬着自己的生命色彩。
在这里,笔者要对中国“孝”文化体系中的“尊母”现象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历朝历代,中国的学者文人无论政见主张有多大分歧,在“尊母”观念上都取得了共识。中国封建伦理中没有“女权”“妻权”的存在空间,却对“母权”极为推崇,形成了十分强大的“尊母”的传统。但是如果挖掘一下该现象的本源的话会发现,“母权”是依靠亲缘宗法关系获得的。易言之,“母亲”赢得尊重是通过夫贵妻荣、母以子贵的途径得以实现的。在这一脉络中,女性仍然是一种男性的附属品,要通过为夫家延续香火来换得权利,要遵从男权政治的模式。(www.daowen.com)
另外,女性群体内部也存在着复杂的权力网络。首先,不同阶层的女性在各自家庭中的地位也是不同的。一般来说,由于下层妇女在家庭生产生活中起的作用比较大,所以拥有较高的家庭话语权,为了生计又需要经常在外抛头露面,所受封建礼教束缚也相对较少。而从另一方面讲,权贵妇女与平民女子之间地位悬殊,母女、姑媳之间的权利也泾渭分明,有着十分森严的等级划分。
(二)明清——中国古代女性主义思想的巅峰
到了明代中叶,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出现了一个明显变化。在东南沿海地区,手工业和商业领域开始出现资本主义的萌芽,生产、流通、消费方式的变化促进了城市市民阶层的兴起。这个新兴阶层推崇个性解放和人道主义,要求破除封建礼教的束缚,社会上兴起了一股中国本土化的启蒙思潮。这股思潮时强时弱,但是一直延续到清代中期。其中,女性解放思想成为这股个性解放启蒙思潮的题中之义。
“明清时期远远不是所谓女性受到绵延不断的压迫的时代,事实上,这是长达数个世纪的一个动态的、多样化的时代,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导致了社会性别关系的深刻变化”[41]。由此,中国古代的女性主义思潮也在这一时期到达顶峰,一批男性知识分子有感于女性解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著述为女性据理力争,比如李贽、归有光、韩君望、徐汝廉、谭元春、汤显祖、冯梦龙、李汝珍、唐甄、颜元,等等。他们其中还有一些人以身作则,率先在自己的周围推行放足,主张自由恋爱,并招收女弟子、出版女性诗集,成为中国女性解放运动的先行者。
明清时期的女性主义思潮,着重批判了中国封建伦理的男尊女卑观念,提倡男女平等。首先,李贽从哲学本体论上论证了天下万物都是由两个同等重要的要素构成的,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尊卑的次序关系:“然则天下万物皆生于两,不生于一,明矣。而又谓一能生二,理能生气,太极能生两仪,何欤?夫厥初生人,惟是阴阳二气,男女二命耳,初无所谓一与理也,而何太极之有!”[42]这一观点从根本上反驳了“三纲五伦”的理论基础。由此出发,李贽对五伦顺序进行重新审视,并且把夫妇关系放到了最重要的位置,他认为“夫妇,人之始也。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兄弟,有兄弟然后有上下。夫妇正,然后万事万物无不出于正。夫妇之为物始也如此。”[43]在此基础上,李贽给予女性极高的评价,他赞扬妇女“才智过人,识见绝甚,中间信有可为干城腹心之托者”,甚至认为“男子不如也。”[44]与李贽的观点类似,唐甄也认为“人之生也,无不同也。”[45]从人是平等的观点出发,他认为“父母,一也;父之父母,母之父母,亦也男女,一也;男之子,女之子,亦一也。”[46]他进而提出,如果夫上妻下是一种自然现象的话,男性主动位于女性之下则是一种美德的表现:“盖地之下于天,妻之下于夫者,位也;天之下于地,夫之下于妻者,德也。”[47]
在男女平等思想的观照下,一批知识分子对封建礼教片面强调的贞操观进行了猛烈的抨击。李贽主张女性拥有再嫁的权利,并痛斥那些维护封建礼教,鼓吹寡妇守节的腐儒是“不成人”,“大不成人。”[48]归有光有感于女子未嫁而守节的现象,为之鸣不平:“女未嫁人而或为其夫死,又有终身不改适者,非礼也。”[49]俞正燮《节妇说》指出,如果要讲求贞节的话,男女都应当遵守,不可偏颇,“妇无二适之文,固也,男亦无再娶之义”。男子不守贞节单让女人守之,“是无耻之论也”。对于惨无人道的室女守节,俞正燮最为反对:“未同衾而同穴,谓之无害,则又何必亲迎,何必庙见,何必为酒食以召乡党僚友,世又何必有男女之分乎。”[50]
对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女性教育观,明清女性主义知识分子也给予了坚决的反对。李贽指出中国女性在智识上的低下是由于被剥夺了正常的受教育权利,如果没有外在的束缚,女性能够达到的高度则不差于男性:“设使女子其身而男子其见,乐闻正论而知俗语之不足听,乐学出世而知浮世之不足恋,则恐当世男子视之,皆当羞愧流汗,不敢出声矣。”[51]袁枚引经据典,批驳了限制女性进行文学创作的传统:“俗称女子不宜为诗,陋哉言乎!圣人以《关雎》《葛覃》《卷耳》冠《三百篇》之首,皆女子之诗。”[52]不仅如此,他更用实际行动挑战了传统道德与规范,袁枚先后招收女弟子30人,并多次筹划举办女子诗会,为女诗人们出版《随园女弟子诗选》,向世人证明了女性的文学才华。叶绍袁在为其家族中女性编的诗文集《午梦堂集》的序言中高度评价了女性的才华:“丈夫有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而妇人亦有三焉,德也,才与色也,几昭昭乎鼎千古矣。”[53]在这样的观念影响下,明清时期的女性文学创作拥有了一个较之前宽松的环境,出现了一批女性文学作品,并涌现出了沈宜修、叶纨纨姐妹等吴江女性创作群和“绛纱弟子三千辈”“三千天女尽门生”的随园女弟子创作群。
在前现代时期,上述男性启蒙家们仅是极个别的先觉者。在僵化稳固的封建传统面前,其启蒙思想所能达到的力度和广度是微弱和有限的,也就无法在社会上形成广泛的影响。但如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女性主义思想萌芽作为一种进步的民族文化遗产,其对后世的启发和影响要远大于当时。相较于清末民初的现代妇女解放运动的功利性,明清时期的女性主义启蒙思想远离“救亡图存”的话语背景,它在传统文化的框架内对女性问题加以思考,源自对自己民族文化的审查和反思,从而在精神立场上更倾向和同情妇女,在思想核心上也显得更加朴素和公正。
综上所述,在西方思想登陆近代中国之前,在中国本土文化中已经孕育出了女性解放思想的萌芽。这些思想根植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思考,为清末民初的女性主义思潮起到了思想拓荒的作用,对后世中国女性主义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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