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立法情况揭秘

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立法情况揭秘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32]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很晚,经过多方意见征集和研讨,2007年才正式颁布了《反垄断法》,有学者将其与《欧盟运行条约》的条款进行了对比,认为法律条文与内涵主要是借鉴了欧盟竞争法。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不断增加,对《反垄断法》提出了挑战,该法第55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的关系的规定已经不足以支撑当前的司法实践。

反垄断法规制的重要立法情况揭秘

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发展,竞争行为也变得丰富多样。为了规范市场经济运行体制,各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反垄断法,其中以欧盟竞争法体系和美国的反托拉斯法体系为代表,如1957年的《欧共体条约》、1992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2009年的《欧洲运行条约》,还包括欧盟理事会条例、委员会规则、委员会通知等规范,美国主要有《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以及大量的判例。[32]

我国的反垄断立法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起步很晚,经过多方意见征集和研讨,2007年才正式颁布了《反垄断法》,有学者将其与《欧盟运行条约》的条款进行了对比,认为法律条文与内涵主要是借鉴了欧盟竞争法。近年来,标准必要专利案件不断增加,对《反垄断法》提出了挑战,该法第55条关于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的关系的规定已经不足以支撑当前的司法实践。于是,我国不断研究出台有关知识产权的配套指南和规范。例如,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指明了反垄断与保护知识产权在目标上的一致性,并指出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包括实施非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内容,为其反垄断执法实践提供了更具体的指导。《反垄断指南》专门规定了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的反垄断法适用原则和思路,对知识产权中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经营者集中具体表现行为等做出了规定;涉及专利许可的部分,详细规定了以不公平的高价许可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知识产权等不同滥用行为的判断因素,在其中一些行为项下对标准必要专利内容进行了特别说明,增加了特别的考虑因素。(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