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理学分析的基础上,以下通过实证研究,对涉及《审查指南》的专利民事和行政案件进行检索与分类统计,从而对《审查指南》在专利诉讼中的适用情况和整体发展趋势有一宏观认识。
1.取样方法
本次取样数据来源于知产宝数据库,涵盖截至2018年2月6日知产宝数据库中收录的所有涉及专利的裁判文书。[6]
具体取样方法如下:针对民事诉讼,以“案件性质:民事”与“案件类型:专利”与“关键词:审查指南”为检索字段进行检索;针对行政诉讼,以“案件性质:行政”与“案件类型:专利”与“关键词:审查指南”为检索字段进行检索。
2.整体统计、分析
图1 知产宝专利相关司法案例数量统计
统计显示,截至2018年2月6日,知产宝中共收录专利民事诉讼案件51 457件,专利行政诉讼案件8 971件。裁判文书全文中涉及《审查指南》的案件比例分别为0.7%和32%(见图1)。
3.专利民事诉讼中的统计、分析
《审查指南》在专利民事诉讼案件中的适用较少,主要涉及专利侵权纠纷中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释这一核心问题,例如封闭/开放式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解读、[7]外观设计相同/近似性判断,[8]而这种考量也已体现在了司法解释的制定中。(www.daowen.com)
例如,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原庭长宋晓明在谈及第7条时,认为其明确了封闭式组合物权利要求的解释规则,并与历次版本的《审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致。
4.专利行政诉讼中的统计、分析
统计结果显示,有接近三分之一的专利行政诉讼涉及《审查指南》。经分年统计发现,涉及《审查指南》的专利行政诉讼案件绝对数量从2006年起整体上呈现增长趋势,并于 2010—2013年达到高点,之后有所减少。[9]其中,《审查指南》涉案比例在2010—2016年整体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见图2 右侧纵坐标轴)。
图2 专利行政诉讼案件逐年统计
基于对裁判文书的整体分析可知:[10]
(1)对《审查指南》在专利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及相关行政诉讼中的适用,人民法院(司法审判机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审查指南》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有关当事人(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无效请求人等)具有普遍共识。
(2)以上各方对不同版本《审查指南》中的具体规定的解读和适用标准存在争议,对在《审查指南》的多次修订/修改中相关规定是否发生变化、如何变化存疑。
(3)《审查指南》涉案比例下降,部分可归因于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对于《审查指南》的适用逐渐达成共识,而司法审判对于专利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与反馈也在不同主体之间形成良性互动与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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