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北京、上海、广东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概况

北京、上海、广东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概况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分别统计了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权利人胜诉率、权利人请求额、法院判赔额、判赔方式、诉讼周期、诉讼费、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在笔者统计的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的300个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胜诉的案件分别为71、60、79个,权利人败诉的案件分别为29、40、21个,权利人胜诉率分别为71%、60%、79%。

北京、上海、广东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概况

笔者分别统计了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专利侵权案件中的权利人胜诉率、权利人请求额、法院判赔额、判赔方式、诉讼周期、诉讼费、权利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

在笔者统计的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的300个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胜诉的案件分别为71、60、79个,权利人败诉的案件分别为29、40、21个,权利人胜诉率分别为71%、60%、79%。据笔者统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赔偿请求额平均每件分别为137 万元、108 万元、36 万元,而法院判赔额平均每件分别为27.9 万元、16.9 万元、13.27 万元,法院判赔额分别为权利人请求额的20.3%、15.5%、36.8%。在权利人胜诉的专利侵权案件中,采用法定赔偿标准的分别占94%、93.3%、95.7%,采用实际损失、侵权人非法获利、参照合理的许可使用费的分别占6%、6.6%、4.3%。三省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平均每件分别为2.41年、2.34年、2.1年。历时最长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为5年,历时最短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为1年。相较于一般民事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费用较高,平均每件需要缴纳诉讼费分别为2.79 万元、2.23 万元、0.75 万元。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能够举证证明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也在法院判赔范围之内。三省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平均每件法院判定侵权人赔付权利人合理费用分别为2.81 万元、2.6 万元、0.8 万元。

1.专利维权成本分析

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包括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其中经济成本又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与承担的诉讼费用。

首先,关于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笔者综合以上300个案例的统计结果,得出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平均每件法院判定侵权人赔付权利人合理费用2.07 万元。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调查取证需要支出的差旅费,聘请公证员对证据进行公证需要支出的公证费,聘请专家鉴定专利侵权需要支出的鉴定费,聘请律师代理出庭需要支出的律师费等。实际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费用远高于法院判定的合理费用,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权利人都能提供相关证据,使法官采信。

其次,关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笔者综合以上300个案例的统计结果,得出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平均每件需要缴纳诉讼费1.95 万元。根据统计的数据,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权利人胜诉率为70%左右,权利人的败诉率约为30%。也就是说,大约30%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原告需要自己承担诉讼费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大约60%的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使得权利人既可能承担一审诉讼费用,也可能承担二审诉讼费用。(www.daowen.com)

最后,关于权利人的时间成本。根据统计的数据,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平均每件为2.28年。我国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短则1年,长则5年。正如上文讲述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一审结束后,大约60%的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会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这是导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诉讼周期长的重要原因。

2.专利侵权代价分析

从侵权人的角度出发,法院判令侵权人承担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为侵权人因实施侵权行为所付出的代价。专利侵权代价主要包括赔偿权利人遭受的损失以及赔付专利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笔者在本节主要讨论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对权利人所遭受损害的判赔情况。

据笔者统计,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权利人请求额平均每件93 万元,而法院判赔额平均每件19.35 万元,法院判赔额仅为权利人请求额的20.9%。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人民法院判决赔偿额大部分集中在20 万元以下,50 万元以上的案件很少,这是相当不合理的。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权利人既难以举证自身实际损失,也难以举证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且,在专利权人未与第三人签订专利许可实施合同的情形下,法院只能在1万元至100 万元范围内适用法定赔偿。相较于人民法院适用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利、参照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标准确定的侵权损害赔偿额,法院综合考量专利权的类型、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的损害赔偿额明显过低。并且,人民法院适用法定赔偿标准确定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区别不大,难以体现不同专利侵权案件的特殊性。综上分析,相较于权利人进行专利维权的成本以及专利权人承担的败诉风险,侵权人因专利侵权所付出的代价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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