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版权权利边界界定规则的演进与优化

版权权利边界界定规则的演进与优化

时间:2023-07-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质性相似这一术语源自美国,在判断复制是否达到实质性相似的高度时,以不同的测试方法来界定,其经历了“抽象测试法”“两步测试法”的发展阶段,二者最终都是从普通观察者的角度判断被告作品对原告作品中表达的引用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是,实质性相似的明确含义并不存在统一的观点,反而随着实践的应用而更加模糊,版权的权利边界受此影响也更加不确定。

版权权利边界界定规则的演进与优化

实质性相似这一术语源自美国,在判断复制是否达到实质性相似的高度时,以不同的测试方法来界定,其经历了“抽象测试法”“两步测试法”的发展阶段,二者最终都是从普通观察者的角度判断被告作品对原告作品中表达的引用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但是,实质性相似的明确含义并不存在统一的观点,反而随着实践的应用而更加模糊,版权的权利边界受此影响也更加不确定。

根据科恩教授的观点,传统的实质性相似的测试方法存在着实践应用中的不足。对此,应当解决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在Sid & Marty Krofft Television Prods.,Inc.v.McDonald's Corp案(以下简称“Krofft案”)[1]中发展出的“外部测试法”在比较作品间思想的同时将表达也囊括其中,未明确思想与表达之间的界限,其不适当地使思想与表达二分法这一原则更加不明确,即不适当适用实质性相似的测试方法会怎样?其次,以普通观察者为判断主体的“主观测试法”使得对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更加不合理,对普通观察者抑或实际受众的界定也是实践中的难题,即应当由谁来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最后,传统测试方法在判断相似性程度时无法明确界定所应考虑的实质性相似与合理使用的范围,合理使用原则的适用使得实质性相似标准经过两次判断,导致法院审理案件的低效率,[2]即应当怎样适用实质性相似的测试方法?(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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