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宣布以下基本法各章节撰写分工:
第一章 绪论
负责人:强世功教授
第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
负责人:邹平学教授
第三章 中央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权力
负责人:陈端洪教授
第四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负责人:陈欣新教授、王振民教授
第五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体系
负责人:焦洪昌教授
第六章 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负责人:黄志勇副教授、田雷副教授(田雷副教授负责撰写香港居民的定义)
第七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主导政治体制
负责人:徐静琳教授、傅思明教授(傅思明教授负责撰写两个产生办法)
第八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制度(www.daowen.com)
负责人:任进教授
第九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制度
负责人:朱孔武教授、夏正林副教授
第十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制度
负责人:董茂云教授、吴天昊副研究员
第十一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制度
负责人:郭天武副教授
第十二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社会文化制度
负责人:魏健馨教授
第十三章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对外事务权
负责人:饶戈平教授、曾华群教授
第十四章 香港基本法的解释和修改
负责人:胡锦光教授、郑磊副教授
【注释】
[1]根据基本法教材编写工作计划,基本法教材编写委员会于2011年5月31日至6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的中心任务是审议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大纲(讨论稿)和基本法教材编写规范(讨论稿),并确定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任务分工。会议原则通过了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大纲(讨论稿)和基本法教材编写规范(讨论稿),确定香港基本法教材编写大纲分为14章,21位专家学者根据研究专长,优化组合,分头负责撰写各章初稿。会议结束时,乔晓阳同志作了总结讲话,对基本法教材编写的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基本法教材撰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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