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政监管机构设置来看,美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是美国证监会(SEC)、美国金融业监管局(The 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FINRA)和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PCAOB)三足鼎立。各监管机构间的职能分配如下:美国证监会是一个依照证券交易法成立的独立联邦机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由5个部门(稽查执法部、公司金融部、交易与市场部、投资管理部以及经济和风险分析部)24个办公室(包括首席律师顾问办公室、首席会计师办公室、首席运营官办公室、信用评级办公室等)履行职能部门的职责。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是经联邦法律授权的保护投资者并保障金融市场公平诚实运行的非盈利性行业自律机构,经证监会授权主要负责规制证券经纪自营商的行为。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是由国会授权建立的、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的,提供具有信息价值、准确的独立审计报告,监督上市公司和经纪自营商审计的机构。三大机构各司其职,全面监管美国证券市场的运行。
与美国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设置相比,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任务主要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承担。中国证监会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秩序,保障其台法运行的国务院直属正部级事业单位,内设1个稽查总队、3个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和行政中心)和20个职能部门(发行监管部、市场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会计部等)。
根据各机构2016年年报及公开披露数据显示,虽然美国证监会的监管人员和监管预算支出均远远高于中国证监会,但其承担的监管任务比中国证监会更为繁重(表6-3),美国证监会相对来说具有更高的监管效率。如果将美国金融业监管局、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监管资源与监管任务纳入考察范围内,可以发现美国证券市场的行政监管效率依旧略胜一筹,中国证券市场监管仍有一定的进步空间。(www.daowen.com)
表6-3 中国和美国资本市场监管资源和任务对比
注:数据截至2016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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