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投资者作为中国投资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具有三大优势。第一,机构投资者的资金规模较大,相对于个人投资者能够持有相对更为分散的投资组台,从而具有更高的风险承受能力;第二,机构投资者具有更多更为可靠的信息来源渠道,能够更为及时地获得市场异动信息,调整投资组台,将损失最大限度地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第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具有更为理性的投资风格,由于机构投资者往往是由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经理作为专业人士,与个人投资者相比能够以更为专业和理性的眼光看待与分析市场,在投资决策上更为理性。尽管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具有资金规模、信息来源渠道与投资风格上的优势,但基金经理在管理基金时仍然是以个人的身份进行投资决策,分析师的研究报告仍然是机构投资者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渠道的重要来源,且越来越多的个人投资者倾向于将资金投资于基金,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间的关系愈发密不可分,考察机构投资者的持股行为从某种意义上也反映了个人投资者的持股特征,对于相关监管部门剖析投资者行为特征、制定投资者保护政策具有现实意义与参考价值。
分析师发布的研究报告对机构投资者持股行为颇具参考价值。基金经理往往会参考分析师针对上市公司的估值预测形成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与投资价值的判断,进而作出投资决策。而在分析师严峻的竞争环境与竞争形势下,分析师的行为特征对机构投资者的参考意义是否依旧明显?分析师竞争对机构投资者持股造成何种影响?中国现行的分析师声誉机制又在机构投资者持股行为中发挥怎样的作用?本节将在分析师竞争的前提背景下,考察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及其变动与分析师行为特征间的联动关系,以对上述问题一一解答。(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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