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分析师的竞争行为及其优化

分析师的竞争行为及其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1.1.2分析师竞争行为关于更为微观层面的分析师竞争行为的研究,国内尚未出现较为权威、极具参考价值的文献,而国外学者针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此外,Baum等同样考察了分析师的在竞争中的相互容忍问题。作为研究分析师竞争行为的重要奠基文献,Baum等较之Bowers等考虑了评级预测数据,使得对于分析师竞争行为的影响解读更加全面。

分析师的竞争行为及其优化

2.1.1.1 竞争行为

国内外学者针对竞争行为已做了大量研究,从行业竞争(Porter,1980)到公司间的竞争行为(Baum and Korn,1999;Chen et al.,2007),从单纯的理论分析(Karnani and Wernerfelt,1985)发展为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结台(Kilduff et al.,2010),且学者试图对于竞争过程中竞争者行为的动机作出推断与检验(Lieberman and Asaba,2006;Chen et al.,2007;程聪等,2015)。在描述与刻画竞争行为的文献中,学者们尤其应关注的是,由于竞争环境的复杂性与竞争个体行为的多元化,竞争者的竞争行为不再是单一领域的竞争,而是涉及多点接触(multipoint contact)——竞争者同时在多个领域竞争的现象。Karnani和Wernerfelt(1985)首次尝试构造概念模型分析多点接触竞争问题,他们指出在遇到多点接触竞争攻击的过程中,公司有三种选择:防守、反击和全面开战。防守会导致有限战争均衡(limited war equlibrium),而反击可能带来共同立足均衡(mutual foothold equlibrium),此外,两种相对极端的不稳定均衡为全面战争或全面和平(分享市场)。Baum和Korn(1996)将焦点集中于公司角度的竞争条件与公司间对抗的问题,重点关注公司层面竞争的市场重叠(market domain overlap)和多市场接触(multimarket contact)。通过美国加州1979年1月—1984年12月航空公司制定航线数据的实证检验表明,市场重叠程度越高,选择该航线的航空公司进入退出率就越高;当市场密度较低(高)时,航空公司的进入率随着市场密度的增加而提高(降低),即市场密度与航空公司的进入率呈现倒U型关系,而市场密度与航空公司的退出率并不存在类似的规律;当航空公司与某航线在位者具有较多市场接触时,其进入退出率相对较低。

大量国内外学者针对行业与公司层面竞争行为的研究成果,从不同角度考察了竞争者的行为特征及动机,拓展了刻画竞争行为的维度,为研究分析师竞争问题提供了思路与切入点。但在微观层面的实证检验中,国内外学者基本选取航空公司制定航线的数据作为实证检验样本,鲜有关注分析师行业的文献,为研究分析师竞争行为提供了可能性。

2.1.1.2 分析师竞争行为

关于更为微观层面的分析师竞争行为的研究,国内尚未出现较为权威、极具参考价值的文献,而国外学者针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最新与该问题相关的文献为Bowers等(2014)以及Baum等(2015)。

Bowers等(2014)观察到相关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大部分学者在研究竞争者行为时往往不考虑其他局中人的反应,为了弥补相关研究文献的缺陷,从两个维度——多点接触和竞争地位(status)——重点考察竞争者间的相互影响。其中,对于竞争地位,可进一步细化为竞争均势(competitive parity)、竞争非均势(status disparity)两种情形。依据相互容忍(mutual forbearance)理论,在竞争者在多个领域相遇时,由于精力有限,他们会在部分领域占优而在其他领域让竞争者占优。将该理论应用于分析师领域,采用1995—2007年的1 229 872个盈余预测数据,Bowers等(2014)验证了在提倡竞争均势的《公平披露法案》(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下称Reg-FD)颁布后,使得面临更强多点接触的分析师发布标新立异的盈余预测的可能性更低,且明星分析师在面临多点接触时容忍行为更明显,发布标新立异观点的可能性相对更低。(www.daowen.com)

与之前的文献相比,Bowers等(2014)可谓是在考察竞争者间相互影响的条件下,将竞争理论用于解释分析师发布盈余预测行为、尤其是考虑标新立异的观点的实证文献。该文献为研究分析师竞争行为提供了分析思路,且其采用的三阶段最小二乘法(3SLS)实证方法同样值得借鉴。然而,Bowers等(2014)对于分析师竞争行为的解释仍停留在单纯的理论分析阶段,缺少相对规范的理论模型,包含一般分析师与明星分析师相互博弈的模型可能更有助于理解不同分析师行为特征。此外,采用发布标新立异的观点的可能性作为衡量分析师容忍程度的代理变量虽然无可厚非,但分析师的盈余预测存在是否准确的事后检验,可能同样会影响分析师的竞争关系和行为,完全不考虑该影响路径或许有失偏颇。

此外,Baum等(2015)同样考察了分析师的在竞争中的相互容忍问题。与Bowers等(2014)不同,在研究多点接触的分析师竞争时,Baum等(2015)将焦点集中于两个维度——预测准确度以及信息领导地位(information leadership),即分析师发布盈余预测或者评级预测对于其他竞争者的影响上。理论分析表明,对于多点接触较多的分析师(面临更强竞争的分析师),较之于在竞争对手的“势力范围内”(竞争对手占优的领域),分析师的盈余预测准确度更高、在发布盈余预测和评级预测方面处于更高的信息领导地位,且在Reg-FD法则颁布后,上述影响会更显著。通过使用1990—2013年11167位分析师针对6930只股票发布的307335条盈余预测数据,以及1993—2013年8 000名分析师就5 244只股票发布的100 672次评级数据,Baum等(2015)的实证结果表明,多点接触程度较高的分析师在他们“势力范围内”的盈余预测准确度反而更低,但他们在发布盈余预测和评级预测方面的确处于更高的信息领导地位。在Reg-FD法则颁布后,面临更激烈竞争的分析师在他们“势力范围内”的盈余预测准确度并没有显著提高,而其在发布盈余预测和评级预测方面的信息领导地位更为显著。

作为研究分析师竞争行为的重要奠基文献,Baum等(2015)较之Bowers等(2014)考虑了评级预测数据,使得对于分析师竞争行为的影响解读更加全面。同时,将盈余预测准确度作为分析师竞争行为的事后检验,有助于进一步评估分析师竞争行为对于投资者行为、市场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切实有效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政策建议。然而,针对为何出现与理论预测相反的结果,Baum等(2015)给出的解释是,在面临更激烈竞争的情况下,分析师往往会花费更少的精力最大化地预测准确度。尽管该解释具有一定的台理性与说服力,但Baum等(2015)并未给出令人信服的检验,这或许与理论分析过程中缺乏考虑较为周全的理论框架有关。

针对分析师竞争行为问题,Bowers等(2014)、Baum等(2015)已经提供了独特的切入点与较为清晰的思路,对本次研究考察竞争非均势下分析师行为的内在机理和机制极具参考价值。同时,相关文献并未针对竞争非均势情况下分析师的行为特征建立理论模型,为本次研究建立理论框架留下了空间。此外,尚未有文献就中国证券分析师的竞争行为进行系统性研究,本书试图进行探索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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