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20年,在宝坻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政法委的鼎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宝坻区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进取,务实创新,多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法律法规研究工作】 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加强合同审核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量。2020年,共审核区政府文件129件,提出修改意见400余条,为区政府出台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有效法律保障。办理市政府规章征求意见稿30件,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严格把关区政府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审核区政府或区政府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共67件,为各部门招商引资提供法律咨询指导15次,保证区政府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区政府利益,为我区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起草完成《宝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尽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2020年,先后就闲置土地收回、特许经营、国企混改、电商费、国企增资扩股、小微企业集合债权发行等13项内容提供法律咨询,并出具法律意见书35件。参与18批次征收集体土地风险评估论证,为依法征收打下基础。对万炬盘活项目、中德国际盘活项目、辉来旺非法集资项目、温泉城别墅违法建设项目等提供法律咨询,保证依法依规解决社会矛盾。
【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稳步推进复议与应诉工作。严格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受理、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纠正。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1件,上年结转未办结案件18件。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43件,其中因申请人申请撤销案件而作出终止审理决定2件,不予受理决定4件,受理后认为申请不符合复议条件驳回申请1件,其余36件对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复议决定,其中4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责令被复议机关履行职责,其余29件均维持原行政行为。从纠错的7件行政复议决定来看,复议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职能,实现行政机关法律上的层级监督。代表区政府积极应诉。深入研究行政诉讼应诉新形势、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做好答辩、提供证据,并按时参加庭审活动。2020年共代表区政府参加行政诉讼51件,其中2件原告撤诉,13件正在审理之中,其余36件区政府均胜诉。至今,区政府已保持三年无败诉案件。积极推进我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创新。充分落实好宅基地有偿退出奖励政策,对自愿放弃宅基地申请权或将宅基地退还村集体购买商品楼房的,每户补贴8万元。2020年共审核通过305户,共计发放补贴2438万元。切实解决农民购房资金困难,缓解我区农村宅基地紧张问题,推动宝坻区的城镇化建设。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切实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推进街镇综合执法。将各街镇行政执法权限由原来的292项增加至306项,进一步加强街镇执法部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的监督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把“三项制度”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下发相关文件,全面解决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范围不明确、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和分工,为深入推进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证。优化完善监督网络。将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由区人防办整体迁入区司法局,进一步配齐配强硬件设施,打造新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同时,以此为依托多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共组织线下培训5次300余人,开展线上集中培训1次2000人。2020年,全区共录入执法信息总数33216件,行政处罚1336件,其中街镇录入处罚案件176件,区直部门录入案件1160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2020年共申请执法证19人,变更执法证41人,注销执法证3批422人。
【社区矫正工作】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按犯罪类型进行分类,针对六涉人员、犯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的进行逐人谈话教育;对重点人群重点管控,全面建立受过警告处分、“六涉”人员等重点社区服刑人员台账,严格落实重点时间段外出请假提级审批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外出审批、警告、腕带佩戴、解除矫正等各个环节,围绕“教育、监管、帮扶”三大基础任务,切实将《矫正法》和《矫正法实施办法》落到实处。2020年共接收入矫435人,解除社区矫正351人,警告10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完成委托调查评估454件。多方配合保证衔接到位。积极发挥派驻警察身份优势对难以管理的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将在矫人员与公安对接排查,查看有无近期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况。与检察院及时对接,对于监管中出现的例如张某某撤销缓刑收监等疑难问题及时探讨并处理。与区看守所、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等部门联系,密切关注中止人员动态,保证各个环节衔接到位,防止发生脱漏管现象。发挥智慧矫正精准、便捷、实时等优势,运用津矫通APP、视频、微信定位等信息化手段核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根据疫情形势,加强对疫情高风险地区线索进行排查,严格疫情期间外出审批制度,与街道疾控部门、社区等相关部门做好信息衔接。鼓励特殊群体积极参与疫情防控,29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村口设卡执勤等志愿活动,65名社区矫正对象捐款捐物,累计捐款高达215200元。
【人民调解工作】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建立宽领域、广辐射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目前全区共有调委会890个,调解工作室3个,形成以街镇人民调解组织为龙头,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等其他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触角的多元调解组织网络。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访调对接”工作。建成区、街镇二级矛调中心,并以此为依托发挥区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街镇综治、信访、司法合署办公平台作用,运用“一上、二下、三结合”调解工作方法,接收、排查、化解“初访” 案件。推进“诉调对接”。强化“诉调对接”队伍建设,指导诉前调解组织做好承接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调解工作,实现“诉调对接”管理的系统化、常态化。2020年诉前调解委员会共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69件。积极推进“公调对接”。制定“公调对接”实施方案,全区24个派出所建立驻所人民调解室,每个调解室选配4名专职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2020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979件,调解成功948件。创新推动“交调对接”工作。运用“道交一体化”工作机制受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432件。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依托区委成立的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由1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区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组,强化对新时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结合“双百行动”“扫黑除恶” 和“化纠纷 送温暖 人民调解在身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熟、地熟的优势,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现源头预防、总体把控、实现基层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镇。以疫情期间社区值守为契机,坚持“五重点”排查,即对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案件采取有针对性的排查。疫情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做好复工复产引发的纠纷开展排查调解工作。五一、端午、国庆等特殊敏感时期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对突出隐患、苗头问题做到提前发现,及时介入,及早化解。2020年全区各级各类调解组织调解化解各类纠纷4005件,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www.daowen.com)
【安置帮教工作】 着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突出“重点人管理”。联合公安机关,重点围绕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信息核查核实,将排查出的28名涉黑涉恶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对下落不明的刑满释放人员,申请公安机关协查。对患有精神疾病的刑满释放人员实行公安、司法联合监管“双保险”。突出“因人施教”。灵活采取电话帮教、微信视频帮教、家庭成员帮教等方式,全面掌握安置帮教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重点做好新释放人员、重点人员以及不稳定对象的稳控工作,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扶助帮困”。积极与民政、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严格落实救助政策,2020年共为258名刑满释放人员申领临时救助76.22万元,为14名困难刑满释放人员、10名服刑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发放一次性救助2.4万元,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免费就业咨询112次。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特殊人群救助,与22家企业签订刑满释放过渡性安置基地协议,先后为35名刑满释放人员提供保安、电焊工、销售、快递员等就业岗位20余个。
【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推进普法融入司法、执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推动普法工作精准化、专业化。把普法宣传作为弘扬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重要途径。积极推动落实《宝坻区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健全落实以案释法长效机制。推动民法典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全区各街镇、部门单位通过集中宣传、法治讲座、文艺汇演等形式积极开展“民法典精神七进”活动160余场。印制民法典宣传单28万张,向230个帮扶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行本近千册、法治宣传栏230套,向各街镇、村居发放民法典宣传挂图2300余套。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各村居为群众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邀请天津师范大学法学教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专题解读。组织全区70余家单位5000余名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公开课。利用多种载体进行普法宣传。全区30%以上的村(社区)(约240个)建成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适时更新普法内容。持续制作播出《法润宝坻》栏目,重点组织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消费维权、防范打击套路贷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法治宣传活动,受众人数60余万人。将公开征集的普法歌曲《渠阳之剑》《与法同行》录制成音频和MV进行推广传唱;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编写脚本,制作《民法典》学习宣传法治动漫10个。印发宪法、民法典、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近10万份、宣传品5700份、U盘1000套。开展“宝坻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播报活动,录制《疫情期间法律问题解答》《民法典》等涉及法律知识方面音频50个。在潮阳大道沿线等城区主干道设立民法典户外宣传展牌,制作并放置法治文化小品7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任前考试。2020年,共组织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5次、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3次,对拟提拔的 56名处级领导干部和285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210名工作人员按时完成2020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推荐报送郝各庄镇李台村和林亭口镇白毛庄村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区范围内对命名的第一、二、三批(142个村居)“天津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根据实地检查结果,最终确定拟建议保留122个村居、撤销17个村居和注销3个村居的名单。
2020年7月9日,宝坻区司法局与郝各庄镇联合开展“《民法典》宣讲进乡村”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深化疫情期间法律服务。开展不见面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办公电话、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寻求法律服务,安排公证、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值守,负责为不会上网的群众解答相关问题,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法律需求得到满足。开辟医疗机构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务人员提供无条件的法律援助,对其法律援助申请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疫情初期,共线上受理公证申请4份、公证书17件,接听解答电话咨询40件。夯实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积极挖掘律师资源,配齐配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律师。目前,区已建立797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服务覆盖率达100%。落实领导干部接待制度,深入街镇、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督查、培训。成立宝坻区司法为民志愿服务支队,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为依托,利用各种宣传节点,深入城镇、村居、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70场,拉近司法行政与群众的距离。切实满足社会法律援助需求。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围绕农民工、扶贫等民生问题,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最大限度满足社会弱势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助力两会筑牢维稳防线。切实做好各类服务群体法律维权工作,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的信访工作,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群众利益诉求,依法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2020年共接待来电、来访咨询1061件,代拟法律文书242份,指派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共605件,指派和办理刑事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012件,刑事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151件,审查法律援助案卷1195本,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10余万元。推动公证工作创新发展。切实发挥“12348”天津法网的便捷功能,线上线下相结合,切实提高公证服务效能。在强化法律宣传的同时,积极做好政府采购和建筑工程招投标公证,办理驻企公司申请证据保全,完成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复核工作。2020年共办理公证事项1870件,公证收费221.78万元。
【队伍建设工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党员干部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交流、讲党课、外出参观、使用“学习强国”等形式,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四史”(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进行学习,同时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两会期间的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等。2020年,党委中心组分别就国家政治安全、“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筑牢政治护城河、“三个规定”、政治建警等内容进行学习33次。认真落实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2020年各支部集中学习105次、讲党课26次、外出参观2次,到盘山革命纪念馆进行爱国主义教育1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疫情防控期间,全系统132名党员干部坚决落实联防联控要求,克服严寒酷暑等困难,到社区、交通卡口执勤,在隔离场所值守,对区内各项应急预案、指挥部通告、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组织全局党员进行捐款,全局74名党员以特殊党费形式共捐款12000余元。坚持从严治理、从优待遇。开展政治轮训,强化政治意识。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检查,对违纪干部依照党规党纪进行处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使用干部,2020年共为13名干部晋升职级,调整科级干部8人,在机关营造干事创业浓厚工作氛围。夯实基础党建。及时调整党支部设置。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宝坻公证处党支部、天津津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选举支部书记3人,补选支委1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发展党员1人。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1期,党员培训班1期。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窗口推行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不管是疫情防控,还是创城创卫,党员干部始终冲锋在前,展示了新时代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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