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知识产权立法的博弈优化

知识产权立法的博弈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立法是实用主义的,但立法的公众参与同样也是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的目标。本章将介绍和分析博弈论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体现,以进一步解释公众参与知识产权立法的有限性。本书导论关于公民赋权阶梯和利益相关人矩阵部分论证了与博弈论在其他财产领域的体现不同,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博弈可以是正和博弈。本章将用博弈论模型所关注的关键要素分析知识产权立法的公众参与现实。

知识产权立法的博弈优化

无论是20世纪以应对国际规则为重心,还是21世纪重心转移到国内市场,由于最终目标是促进国内经济发展,我国知识产权立法总体而言是以实用主义所讲求的效率为导向。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意味着公平被置于效率之后。立法的公众参与,其本质是强调通过立法公平的程序设计促进结果的公平,它是将公平置于效率之前的制度设计。因此,实用主义的立法与立法的公众参与这二者之间可能存在冲突,前者对后者在某些时候可能有抑制或阻碍作用。

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立法是实用主义的,但立法的公众参与同样也是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的目标。从20世纪90年代之后,中国立法逐步走向公开,全国人大强调公布立法草案征求意见。2000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立法法》第5条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第58条规定: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2000年6月,《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立法法的通知》进一步指出要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另外,我国的法律也总体上逐步顺应经济全球化以及法律全球化的时代要求。入世之后,根据立法透明度原则,成员国影响贸易活动的政策措施须及时公开,使得其他成员国能够获取信息,进行公平游戏,成员国在立法程序中要遵循民主原则并充分征求各方尤其是相对人的意见。因此,在实用主义的立法策略与公众参与的立法原则之间存在冲突时宜进行调和,尽量消解两者之间的矛盾。(www.daowen.com)

本章将介绍和分析博弈论在知识产权立法中的体现,以进一步解释公众参与知识产权立法的有限性。本书导论关于公民赋权阶梯和利益相关人矩阵部分论证了与博弈论在其他财产领域的体现(零和博弈)不同,知识产权立法中的博弈可以是正和博弈。本章将用博弈论模型所关注的关键要素(参与者、战略、信息和支付)分析知识产权立法的公众参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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