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手机等移动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孩子们开始迷恋上手游,沉迷游戏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已经严重影响学习和生活,如同当年鸦片毒害国人一样,手游逐渐变成了毒害孩子们的精神鸦片。2017年6月,杭州一名中学老师发表了一篇《怼天怼地怼王者荣耀》的文章开始在网络上流传,这篇文章道出了家长和老师们的一致担忧——不能让手游成为新时代的黑网吧。
在PC端游戏年代,很多家长都有过禁止孩子进网吧的经历,文化部等部门也多次发文要求网吧进行实名登记,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并向社会公布了12318的黑网吧举报电话。正是国家有关部门、全社会和家长的通力配合,才打掉了不少赚未成年人黑心钱的黑网吧,挽救了很多沉迷游戏的孩子。
现在到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早已超出了通信工具功能范畴,植根于手机的网络游戏逐渐变成了孩子们的新宠。以往去网吧打游戏需要实名登记,现在只要有手机和网络,就可以不分时间、地点地进行游戏。如此一来,手游的春天到来了,仅王者荣耀这一款游戏在2016年的收入就超过了68亿。可是,家长们的担心又开始了,从游戏内容的血腥色情,到孩子们荒废学业颓废身体,从盗刷家长银行卡充值,到模仿游戏情节伤害同伴。在手游暴利的另一面,孩子们身心健康作为牺牲品被遗忘,家长和学校的监管在互联网移动端时代被边缘化。
当然,手游作为产业发展本身并没有问题,既能丰富社会娱乐环境,又能促进动漫游戏市场等产业链,带动经济发展。不过,现在家长和社会最担心的就是孩子身心健康受到手游的不良影响。忽视孩子身心健康追求游戏暴利的行为是缺乏道德和社会责任的,政府必须尽早规定游戏分级制度,游戏公司也应及早完善防沉迷系统和家长监控系统。
首先,应尽早引入类似于北美的ESRB(Entertainment Software Rating Board)游戏分级系统。游戏分级系统既可以是由国家主导建立标准,也可以由行业协会自己制定。美国的ESRB就是由企业自发建立的分级标准,目的就在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了分级标准,家长才能做好孩子游戏监管。确定哪些游戏可以玩,哪些不能让孩子玩,可以让家长心里有数。
其次,网络游戏应尽早全面落实实名制。我国《网络安全法》再次重申了网络实名制,但在实践中却存在大量以手机实名制为基础的“间接实名制”。很多孩子的手机都是家长办理的,孩子用手机注册账号的行为家长很难监控。游戏领域涉及充值支付等金融渠道,也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等敏感问题,理应进行身份证和本人比对的全面实名制。
再次,游戏平台要建立和完善防沉迷系统和家长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法》鼓励网络经营者开发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系统,防沉迷和家长关联账号监控就应该是其中重要组成环节。防沉迷应该与家长监控进行关联,未成年人的登录允许、游戏时间、游戏花费等均应事先得到家长的同意。
最后,针对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必须谨慎。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8岁以下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建立账号、充值、交易等行为均属无效。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处分超过自己经济能力以外时,应该事先得到监护人许可或事后得到追认,否则,家长也应能够向游戏公司追回充值花费。因此,未成年人的游戏充值的法律结果处在非常不确定状态,若是游戏公司为了减少事后退款的麻烦,还不如开始就建立好家长监控系统。
[1]“网络购物消费纠纷明显增加”,载http://roll.sohu.com/20120315/n337764349.shtml.
[2]参见淘宝网等交易门户网站。
[3]2010年7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4]参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网络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9条规定,被侵权人在提起民事诉讼时不能提供被告真实身份的,法院应根据案件实际,告知其可以电子证据中标记的IP地址或者网络名称暂作为被告。
[5]详见来云鹏诉北京四通利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缩减新浪邮箱案,该案中,原告举证被告曾多次向邮箱中发布广告信息。
[6]网站访问量的衡量标准一个是IP,另一个是PV。访问数(IP)是独立IP数:即Internet Protocol。综合浏览量(PV)Page View,即页面浏览量或点击量,用户每次刷新即被计算一次。二者的联系与区别:PV高不一定代表来访者多,PV与来访者的数量成正比,但是PV并不直接决定页面的真实来访者数量。比如一个网站就你一个人进来,通过不断地刷新页面,也可以制造出非常高的PV。因此,消费者通过注册进入到网络服务中来的行为,在客观上既能增加IP数量,也可以增加PV数量,从而使得网站价值提升。
[7]参见用户在赶集网上注册信息被泄露案例,载http://news.cntv.cn/20101206/103534.shtml.
[8]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8页。(www.daowen.com)
[9]李震山:“论资讯自决权”,载李震山:《人性尊严与人权保障》,元照出版社2000年版,第288页。
[10]参见蓝天公司诉搜狐商誉侵权案中,因被告将发布信息者相关记录删除,所以法院判决其承担责任。
[11]各地消协已经开展了否认商家享有对“最终解释权”的行动,例如,上海消费者协会率先公开发布消费提示,对“最终解释权”条款作出明文规定:“商家的一切解释,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一切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解释都是无效的”,国内其他省市的消费者协会也将紧随其后就“最终解释权”条款作出规定。消费者协会的这一举动将对“最终解释权”条款的规制起到促进作用。
[12]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群众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13]王冠:“论人格权”,载《政法论坛》1991年第3期。
[14]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14条规定,在保护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的同时,新增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包括消费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财产状况、消费记录等与消费者个人及其家庭密切相关信息的保护。这也是消费隐私权被首次提出。
[15]参见本人拙作“论消费者知情权请求权——以‘三鹿门’为视角”,载《判解研究》2009年第1期。
[16]网站按照《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的“避风港”规则进行责任认定。
[17]此时网站承担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1款的规定。
[18]按照国家文化部对“私服”、“外挂”的定义,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破坏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的技术保护措施、修改作品数据、私自架设服务器、制作游戏充值卡(点卡),运营或挂接运营合法出版、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从而谋取利益、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19]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对外出台《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网游实名制有三个系统:一是注册系统,玩家需提供身份信息;二是面向社会的查询系统,家长可查询到孩子在玩哪些游戏及在线情况;三是认证系统,与公安部门配合对注册信息进行认证。一旦发现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的用户,将会对玩家级别、经验值、道具等清零。
[20]参见世纪天成游戏公司出品的“跑跑卡丁车”游戏,该游戏在健康时间外,仍然可以继续游戏,只是获得的游戏金币和经验减少而已。
[22]因为该法在网络专条中过分强调了网站的中立性,即首先适用“避风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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