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时代假货应对制度的优化探讨

网络时代假货应对制度的优化探讨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淘宝打假报告显示,个别地区的售假制假已经形成“产业链”,甚至出现“区域经济”特色。淘宝打假报告更应成为个别造假地区执法者的耻辱标记,希望他们能够知耻后勇,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对得起消费者的信任。希望淘宝打假行为可以作为一个新的开始,在为淘宝打假行为点赞的同时,也期待更多的、有良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加入进来,让网络经济时代可以成为假货的终结时代。

网络时代假货应对制度的优化探讨

2014年12月,淘宝发布了《2014淘宝联动警方打假报告》:截至2014年12月12号,淘宝根据假货网络交易大数据线索与警方联合行动,已经捣毁200多个制假窝点,破获18个制假集群,淘宝表示打假行动将常态化持续下去。

淘宝作为线上网络交易平台参与到线下打假行为是有重要背景原因的。目前,“线下制假,线上售假”已经成为假货流通市场重要环节,很多“三无”产品在现实中很难“平安”售卖,在线上却可以招摇过市。网络的虚拟性、过低的准入门槛和松散的监管体系使得网络售假大行其道。针对这种情形,立法机关在修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责任的特殊规定,淘宝等交易平台应承担提供销售者真实身份的义务,并在“明知”售假时与造假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大数据背景下,交易平台在理论上拥有销售者网络行为的一切数据,很难证明自己对可能出现的售假并不“知情”。所以,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与售假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风险,与其等到售假侵权后“亡羊补牢”,不如提前行动做到“未雨绸缪”。同时,淘宝全程参与到打假行为中,也可为保证平台信誉,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做出表率,只有净化网络交易环境,才能吸引更多的用户,达到平台与用户共赢。

我国自《消费者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出台,高压打假已有三十余年,屡打不止,屡禁不止,假货似乎已成为消费领域的“顽疾”。淘宝打假报告显示,个别地区的售假制假已经形成“产业链”,甚至出现“区域经济”特色。这充分反映出了我国打假存在制度上的原因,打假监控止于“抽检”,工商执法止于“罚款”,惩罚售假犯罪起于“投诉”,高压打假源于“曝光”。这些流于形式的打假措施从未真正有效地撼动过制假售假者追求“暴利”的野心。当然,个别地方政府的经济保护主义也为假货开了绿灯,不然不会出现造假区域如此集中的情况。淘宝打假报告更应成为个别造假地区执法者的耻辱标记,希望他们能够知耻后勇,切实履行法律职责,对得起消费者的信任。(www.daowen.com)

网络时代中,制假与售假变成了线上与线下,造假者似乎更加隐蔽,不过,假货流通渠道却更为集中,任何网络售假行为在网络上都会留下痕迹。通过平台发现这些痕迹,利用大数据找到真凶,联合执法部门统一行动,不仅是淘宝作为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也应是包括京东、百度腾讯在内各大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社会责任。

希望淘宝打假行为可以作为一个新的开始,在为淘宝打假行为点赞的同时,也期待更多的、有良心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可以加入进来,让网络经济时代可以成为假货的终结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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