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返利实际上是一种经营模式,最先起源于美国,主要的经营理念在于以“返点”的形式进行促销。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是最近几年因网站作为销售平台“异军突起”,逐渐形成了电子商务与传统销售模式的结合。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和第三方平台的完善,网络购物返利模式已经成为最为常见的促销手段。
从购物返利商业理论与操作模式本身来看,确实可以达到销售者、消费者和网站三方“共赢”的局面。一方面,销售者为了促销,主动让利于网站,后者则通过一定比例将这部分让利分担给消费者;另一方面,消费者通过网络购物中的各种“返点活动”,减少了消费成本。这样一来,三方皆大欢喜,销售商达到了“薄利多销”的促销目的,网站从销售者那里得到相应返利,消费者也得到了实惠。
这种经营模式在理论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经常被“变相”“非法”使用,成为滋生传销和非法集资的温床,究其原因就在于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虚假购物”的情况。以本案为例,万家购物网提出消费者可以在消费中提交一定佣金后得到“百分百”返利,在这种高利的诱惑下,很多人已经不把网站作为销售平台来看待,而是作为一种类似于可以收到高利回报的“金融机构”看待,他们并不实际购买商品,而是直接将佣金交给网站,以达到“坐收渔翁之利”的效果。这样一来,网站虽然不能从商家那里得到返利,但是却可以成为非法汇集民间资本的“吸金器”,短时间内积累大量非法所得。同时,随着网站对“虚假购物”行为的默许和纵容,以“返利”为诱饵的网越织越大,风险也越积越多,终于有一天当资金链出现问题的时候,投资人血本无归,网站不是被依法查处,就是携款跑路。(www.daowen.com)
毫无疑问,网站这种“空对空”的销售模式,已经完全符合传销的基本特征。同时,很多此类非法网站还出现了“团队”运作方式。以本案为例,万家购物网建立了“六级代理商”,根据代理的级别不同,分别给予不同的佣金优惠,以鼓励会员以“拉人头”的方式积累资金,用后进入者被骗的钱去堵住前面的“窟窿”,这种行为也与传统传销中常见的犯罪手段相吻合。所以,以万家购物网为代表的经营模式不管从实质上,还是从形式上都符合传销犯罪的基本特征,这种以“购物返利”为幌子的经营模式实际上从事的就是非法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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