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道路资源不宜设立资质门槛

道路资源不宜设立资质门槛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共享经济和公共利益角度看,很多批评网络约车的人,指责网络约车平台滥用了“道路资源”,客观上造成了拥堵。其实,道路资源本身就是公共资源,是为社会全体服务的,并非只为那些取得“许可”的经营者服务。经过许可的运营者,本身也具有商业利益,如果以道路资源是公共资源作为门槛,那么,实际就是为商业利益服务。我国出租车行业长久以来的许可体制,从价格、准入、资质开始,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管理模式。

道路资源不宜设立资质门槛

从共享经济和公共利益角度看,很多批评网络约车的人,指责网络约车平台滥用了“道路资源”,客观上造成了拥堵。其实,道路资源本身就是公共资源,是为社会全体服务的,并非只为那些取得“许可”的经营者服务。经过许可的运营者,本身也具有商业利益,如果以道路资源是公共资源作为门槛,那么,实际就是为商业利益服务。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并非是一个维度,当然,公共利益并非一定排斥商业利益,商业利益也不一定违反公共利益。商业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博弈,更多的应该交由市场来决定,而非是行政计划来决定。市场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其中的核心在于价格调控供求关系的体系,真正决定市场未来的,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用户。用户可以用“脚来投票”,大多数用户的投票,反映在价格之上,价格又在调控供求关系,从这个角度说,市场调控就是最大的公共利益,或者是市场经济实际是反映出来最真实的公共利益。

我国出租车行业长久以来的许可体制,从价格、准入、资质开始,形成了比较固定的管理模式。不可否认,这种模式在相当长时间内发挥了比较积极的作用。不过,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膨胀超过了计划经济的预见性,缺乏市场的管制,最终引起了畸形的供求关系。本来出发点是好的监管目的,变为阻碍市场规律障碍。(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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