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在网约车服务中,安全应该优先考虑而非效率

在网约车服务中,安全应该优先考虑而非效率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媒体报道,一女子酒后使用网约车回家时,发现司机驾驶的车辆与软件显示的车辆型号不同,该车司机还在行驶中屡次对其进行猥亵。可见,保障网约车的出行安全的抓手就在于平台。尽管“互联网+”已经成为产业变革的大势所趋,不过,如何保障用户安全才是真正产业发展的“瓶颈”,“互联网+”的相关产业若尽快完成工业4.0产业革命,就不能仅依靠资本与技术,还应将保障用户安全放到第一位。

在网约车服务中,安全应该优先考虑而非效率

据媒体报道,一女子酒后使用网约车回家时,发现司机驾驶的车辆与软件显示的车辆型号不同,该车司机还在行驶中屡次对其进行猥亵。这是一起网约车引发的侵害乘客权益的事件,不管调查结果如何,都足以引起网约车平台和监管者的警惕。

互联网+”的实质就是将包括交通出行在内的传统产业的信息化,网络平台代替传统产业变成链接消费市场上下游的核心纽带,它在“互联网+”经济形态中起到的是“一手托两家”的实际作用。平台既掌握了车辆和司机的备案信息,也掌握了乘客和出行路线的相关信息。可见,保障网约车的出行安全的抓手就在于平台。从法律层面看,在网约车侵权的责任分担中,平台因其对车辆、司机和乘客信息的实际控制力,已经不能单纯定性为信息提供者,还应依法承担网络平台其他责任形态。

在这个事件中,用户预约的车辆不是实际接单车辆,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涉事车主拥有多辆车却使用同一个号码;二是可能出现注册人违规将约车信息转给他人的情况。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涉事车主都应承担直接责任。网约车平台的责任则需要分成三个层次:首先,平台在接入车辆和司机信息时应录入和核实真实注册信息,若事情发生后平台无法提供涉事车主真实信息的,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其次,平台应该建立内部监管机制,对“人车不符”的情况必须有完善的管理措施和畅通的举报通道,如果缺乏事后惩罚和监管渠道,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最后,平台应依法配合事主和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所有相关信息记录均应依法保存6个月以上,若事后无法提供就需要承担行政法上的责任。(www.daowen.com)

必须强调的是,出行安全问题绝不仅是网约车的“专利”,传统出租车也存在相关问题和隐患。因此,这个事件并不是说传统出租车与网约车哪个更安全的问题,而应该是网约车的“车与人”到底应该归谁管和怎么管的问题。从未来的发展来看,专车安全的监管应该是“动态”的监管,相比较传统行政仅对车辆和司机资质的“静态”监管来说,网约车平台更具有动态监管的可能性。一方面,在充分落实实名审核基础上,注册车辆和人员的信息将结合乘客评价的信用体系,形成“实名信息+信用”的保障机制,既让用户提前了解到车辆和人的具体信息及评价,也可以达到“末位淘汰”,净化出行市场。另一方面,未来网约车动态数据,可以将行驶中的网约车随时动态定位,包括乘客安全的一键呼叫、避免司机违规绕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以及车辆安全的动态监控等都可以通过平台来全程监控。

不管未来发展如何,就当下网约车发展现状来看,平台对用户安全保障义务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尽管“互联网+”已经成为产业变革的大势所趋,不过,如何保障用户安全才是真正产业发展的“瓶颈”,“互联网+”的相关产业若尽快完成工业4.0产业革命,就不能仅依靠资本与技术,还应将保障用户安全放到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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