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侵权法在网络反恐中的优势与作用

侵权法在网络反恐中的优势与作用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权法通知删除规则赋予了全体网民向网站通知删除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网站接到通知后,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的义务。对这些“发烧帖”,网站监管人员有义务进行基本审核,对涉恐信息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通知删除规则和红旗规则在网络反恐中适用与民事其他领域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涉恐信息的通知,不应适用“反通知规则”。

侵权法在网络反恐中的优势与作用

网络侵权法体系中,最核心的两个原则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和“红旗规则”。

通知删除规则又称避风港规则,本来源起于网络版权法领域,后来发展成为网络侵权最主要的适用规则。通知删除规则由三部分构成:权利人向网站发出删除的通知;网站采取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网站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东突”和“东伊运”为代表的恐怖组织,目前宣传涉恐主要手段就是网络,包括网络音视频传播、移动网络传播、网帖,以及其他利用网络散布涉恐言论等行为。针对这些涉恐网络动态,以政府监管、屏蔽关键词或专人监控的传统网络反恐收效减小,因为网络虚拟性和模糊空间性使得按人头和按地域控制效果越来越差。网络反恐战争必然是一场人民战争,反恐主力也由专业人员转变成全体爱国者、全体热爱和平的人和有良知的人。

侵权法通知删除规则赋予了全体网民向网站通知删除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网站接到通知后,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的义务。按照这个规则,只要网民通过手机、其他移动终端、个人电脑等方式,发现涉恐信息,就可以通过通知删除规则向网站发出违法的通知,这就最大程度地避免了网站因疏忽、能力有限或屏蔽缺陷造成的涉恐信息遗漏。同时,这一规则也将社会公众和爱国者转变成网络反恐检测员。最为重要的事,这一规则将网站承担反恐的社会责任,转变成法定义务,如果网站未能尽到相关义务,网民事先的通知就可以转化成对反恐不利网站制裁的依据,网络民事责任就可以转化成网站的其他法律责任。

侵权法规定的红旗规则是对通知删除规则的补充,一般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事先通过通知删除规则追究网站责任。例如,网站对网民发布的信息进行置顶、推荐、置于首页、发布链接、进行转载、发布评论、给发帖人奖励、编入排行榜等所有编辑行为。(www.daowen.com)

涉恐信息在网络上有着一定的猎奇性,个别网站为了追求点击次数和关注度,甚至放任这种涉恐信息的传播,如果单靠通知删除规则,则不能完全阻止涉恐信息的传播,所以,红旗规则就达到有益的补充。

网站对于涉恐信息、涉恐音视频和其他涉恐信息必须有预先的技术性屏蔽措施、法定的举报制度和常规性检测人员。如果缺乏这些长效机制,也可以认为网站触犯了红旗规则,承担法律责任。

必须指出的是,对于一些网站虽未进行任何处理编辑的信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网站仍应承担法律责任。这种特殊情况是,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储存空间服务或交互平台服务时,一些网帖或由网民上传的信息在阶段时间内被浏览或转发次数达到“发烧帖”的程度,这种情况下,网站仍以“不知道”做抗辩是说不过去的。对这些“发烧帖”,网站监管人员有义务进行基本审核,对涉恐信息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通知删除规则和红旗规则在网络反恐中适用与民事其他领域相比有一定的特殊性。对于涉恐信息的通知,不应适用“反通知规则”。这是因为涉恐信息的处理原则就是从快从严,如果适用反通知规则,那必将使得涉恐信息存在网络时间增加,导致违法效果增强,因此,涉恐信息不适用反通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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