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漏洞门事件不应阻碍网络经济发展

漏洞门事件不应阻碍网络经济发展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携程网漏洞门事件凸显出我国网络经济发展中对个人数据保护存在的种种不利,不过,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不应成为大势所趋的阻碍。不可否认,漏洞门事件确实暴露出了网络金融安全的软肋,说明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时代中,强调安全同样重要。这种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却在同一领域内存在冲突,这给网络经济发展造成阻碍。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商业伦理成为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竞争的“软实力”。

漏洞门事件不应阻碍网络经济发展

虽然携程网漏洞门事件凸显出我国网络经济发展中对个人数据保护存在的种种不利,不过,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不应成为大势所趋的阻碍。网络金融相比传统方式而言,更加亲民、自由和效率,也在很大程度上打破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垄断。在一些理财产品方面,降低了门槛;在传统支付领域,方便了消费者;在网络经济中,实惠了买家,促进了就业。当然,强调效率的同时,网络经济带来的副作用也很明显:网络诈骗层出不穷、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网络金融商业伦理有待加强、网络金融与安全立法尚显不足等等。

在安全与效率的博弈中,既不能忽视风险盲目发展,也不能因噎废食固步自封。任何人都知道,如果车速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的话,交通事故就不会发生,不过,汽车时代也就不会到来。所以,风险的存在不能成为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障碍

同时,对发展中存在的风险,也不能视而不见,应该依靠法治建设予以完善。还以汽车为例,减低肇事风险的办法,不是杜绝汽车技术发展,而是制定好交通规则、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修建好高速公路。同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减少风险的办法,不是限制网络金融发展机会和技术,而是应该完善好相关法律制度、强调商业伦理和促进网络安全技术手段。

不可否认,漏洞门事件确实暴露出了网络金融安全的软肋,说明在网络经济快速发展时代中,强调安全同样重要。(www.daowen.com)

首先,完善网络立法势在必行。目前我国涉及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比较杂乱,甚至相互冲突。以“漏洞门”为例,携程网方面坚持没有过度搜集用户信息,他们的理由是:“未扣款成功的CVV码信息会被暂存7天,目的是协助用户便捷支付”,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网络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的决定》看,搜集信息范围符合“必要性”和“正当性”原则。不过,从央行制定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看,“收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储存银行卡的敏感信息”,携程网搜集和储存用户银行卡信息的行为又涉嫌违规。这种不同位阶的法律法规却在同一领域内存在冲突,这给网络经济发展造成阻碍。

其次,网络安全技术应该首先发展。网络金融的快速崛起,使得网络安全技术发展稍显落后,在互联网金融的“圈地运动”中,似乎强调效率超过了强调安全。“漏洞门”事件说明,网络金融发展不能有安全技术的“弱项”,这好比“木桶理论”,木桶能装多少水不是最高的木板决定,而是最短的木板决定,安全性就是“短板”。不管网络金融的门槛有多低,网络经济有多么快捷,一旦安全性出了问题,消费者必然会敬而远之。

最后,网络商业伦理应该加强。在目前法律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商业伦理成为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竞争的“软实力”。“漏洞门”事件中,大多数用户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信息被搜集和保存,网站这种“瞒天过海”的手段,很可能使“软实力”变成“软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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