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实名制起源于2005年,此时的网络技术尚处于初级阶段,个体网站几乎不可能全面建立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韩国实名制竟然将网民身份信息资料保存在商业网站,这无异于自寻死路。作为营利为目的商业网站,既缺乏安全防护措施,也不愿意花过多成本去保护网民信息安全。因此,这种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上和技术上的缺陷直接导致韩国2011年3500万用户资料被泄密。
也就是在2011年,大数据技术正式崛起,对数据的应用产生了互联网免费模式,这种模式反过来又依靠于数据的采集。韩国政府认为,数据应用不可避免,非特定化的使用与实名制之间的关系难以协调,同年底,李明博总统宣布将重新“检讨”实名制。因此,韩国网络实名制的寿终正寝,正是由于数据保存与数据应用都是商业网站,这种商业利益、效率和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无法调和造成的。说到底,缺乏制度保证和技术保证的“乌托邦”实名制,让韩国实名制建设“始乱终弃”。
与韩国截然相反,我国网络实名制最初是自下而上的,从婚恋网站开始,到后来的网络交易平台,再到未成年人防沉迷系统,这都是一步一步,踏踏实实走过来的。我国网络实名制中,用户身份信息并不保存在商业性网站,而是保存在公安部的第三方平台,在技术上和制度上都非常健全。实名制的全面建立,不仅不会影响到用户信息安全,而且还会将用户身份信息由风险性较高的商业性网站,转移至安全性高的第三方平台,实际是加强了用户个人信息安全。(www.daowen.com)
同时,我国《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侵权责任法》及其司法解释等一系列法律规定,都反复明确了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数据安全已经被提到了国家最高层面,对个人信息的使用、采集等都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明确的法律授权,并遵循“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在这种背景下的实名制,无疑与韩国“乌托邦”式的实名制有着天壤之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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