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实名制对表达自由的影响及优化方案

网络实名制对表达自由的影响及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隐私保护和表达自由一直是学界、业界和网民抨击网络实名制的主要武器,尤其是表达自由,这个被“神圣化”了的宪法权利,更给予这些反对者以有力的宪法论据。很明显,以上所谓的“表达自由”受到限制,并非因为网络实名制,而是法律对“表达”本身的限制。因此,网络实名制非但不会影响表达自由,反倒可以通过对表达自由具有的潜移默化的规范作用,推动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民社会责任感。

网络实名制对表达自由的影响及优化方案

隐私保护和表达自由一直是学界、业界和网民抨击网络实名制的主要武器,尤其是表达自由,这个被“神圣化”了的宪法权利,更给予这些反对者以有力的宪法论据。他们认为,网络或者微博总算是提供一个可以说话的平台,一旦推行实名制,很多话不敢讲了,表达自由就受到了侵害。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任何自由都不是无条件、无界限的,“表达自由”亦是如此。在联合国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就对表达自由的界限予以明确的规定。该公约第19条第2款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即是对表达自由的一种宣示。第3款规定,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道德。即表达自由应该受到限制,并且限制本身也是应该受到限制的。这已经是普世的价值。

其次,审视我们的规定中对表达自由的界限。《北京市微博客发展管理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违法利用微博客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细数一下,这十一款关于表达自由界限的详细规定,不仅都囊括在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中,而且也是在我国《宪法》等上位法框架内的具体化。

再次,既然关于表达自由的界限本身并未违反公民表达自由的宪法性权利,那么在网络实名制下,只要你的“表达”未超出自由的界限,实名制能耐你何?总结实践案例中,涉及的对表达自由的限制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五种:(1)侵害人格权,例如网络骂人,造谣诽谤,公开他人隐私,“人肉搜索”等;(2)侵害法人人格权,例如侵害公司商誉等,“微博第一案”即属此类;(3)涉及版权领域,例如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等;(4)危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例如造谣引起社会恐慌等;(5)涉及刑事犯罪领域,例如利用网络诈骗等。其中以第一种最为常见。很明显,以上所谓的“表达自由”受到限制,并非因为网络实名制,而是法律对“表达”本身的限制。即使没有实名制,网络也不是法律的“无疆之地”,网民也必须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借助实务界人士的说法,通俗地讲,“你觉得因为实名制,所以很多话你不敢说了,或者这个事不能说了,无非就是几个方面:你骂人了,对别人的权利造成伤害了;或者是色情的,对公共利益造成伤害;要不然就是攻击政治的,对国家造成伤害。如果都没有,那有什么不敢说的?”(www.daowen.com)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在网上按部就班做一个理性人,实名与否对他影响大吗?更何况我国对于网络实名制的处理遵从“前台自愿、后台实名”,为何加了实名制就不敢说话了?笔者不禁要问,实名之前你在虚拟世界都说了什么话?用了多少“马甲”?

或许实名制的推广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网民对于网络虚拟环境的适应心理,但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实名制并不足以使其产生困惑。只是对于那些常以耸人听闻的“小道消息”、赚人眼球的言论闻名的表达者而言,实名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他们的言行,使得他们需要有所忌惮。普通网民以后可能会因此少了些所谓的“看点”和“花边新闻”,牺牲自己一些“猎奇”心理,但是它带给我们的却是更为干净、诚信、高效、和谐、文明的网络环境。在实名制环境下,“网络水军”“网络暴力”和网络欺诈将极大减少,电子商务和网络交易将更为安全和高效,这无疑是我们一直追求的。

曾有人针对实名制撰文说,当发现自己13岁的侄女在微博上关注他时感到很忐忑,因为他认为实名制下自己的一些言论很可能会对侄女产生不好的影响。比如,以前可以和朋友说些肆无忌惮的话题,但是现在有了实名制,在侄女面前可能不太好说了,所以,他认为实名制干涉了他的言论自由。其实这是一种误读,因为网络实名制仅存在于注册阶段和后台之中,前台仍可以用昵称或别名,而不必担心自己侄女发现。这里我更想强调的是,上网低龄化趋势越来越明显,13岁大的孩子上微博已成为风尚,他所担心的只是对自己侄女的影响问题,难道对于其他同年龄的孩子就没有问题了吗?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也是实施实名制的重要原因之一,毕竟我国网络没有分级制度,每个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为可能浏览你言行的孩子负责。在网络或者微博环境中的表达者应该有一个社会责任感在里面,明确身份本身就是一种宣示。中国资深网络人士谢文老师,在新浪微博公约专家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中,建议新浪微博公约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不仅要后台实名,前台也要实名。他指出,当专家委员在判断一件事情的时候,他所行使的是专家委员的权利,是大家赋予他的权利,这个时候前台实名了,才能显示判定意义的庄重性,才能成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的宣示。

因此,网络实名制非但不会影响表达自由,反倒可以通过对表达自由具有的潜移默化的规范作用,推动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民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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