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双层安全评估体系及其关系

双层安全评估体系及其关系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规将安全评估分为“自评估”和“报请评估”两大类,结合国家网信办的安全评估目录、评估组织自律和监测巡查制度,形成了科学动态的安全评估体系。国家网信办也将适时发布和更新安全评估目录作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参考。其次,自评估是报请评估的前置性条件。最后,通过安全评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依法上线开启新技术和新应用,未能通过安全评估的则要分情况而定。

双层安全评估体系及其关系

新规将安全评估分为“自评估”和“报请评估”两大类,结合国家网信办的安全评估目录、评估组织自律和监测巡查制度,形成了科学动态的安全评估体系。

首先,新规将新增新闻舆论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应用,以及“用户规模、功能属性、技术实现方式、基础资源配置等方面的改变导致新闻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形作为开启安全评估的要件。国家网信办也将适时发布和更新安全评估目录作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参考。

其次,自评估是报请评估的前置性条件。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建立评估制度和保障制度,设置专门部门负责新技术、新应用的评估工作,畅通和配合行业评估组织和各级网信管理部门的工作。在最终评估结果出来前,不能擅自开启新应用、新技术的应用功能。自评估的主要目的是自我检查,依据《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查缺补漏,及时整改,直至消除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自评估通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就可以依法报请主管部门进行最后评估了。(www.daowen.com)

再次,在评估申请人完成自评估,并依法准备材料向国家或省级网信办报请评估后,在45个工作日内评估主管部门通过“书面确认、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全面评估审核,并完成最后的评估报告。

最后,通过安全评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可以依法上线开启新技术和新应用,未能通过安全评估的则要分情况而定。对于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新技术、新应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及时进行整改,直至符合法律和相关标准;对于那些不进行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主管部门将依法采取包括责令限期整改、暂定新闻信息更新、不予换发许可证等行政处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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