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是网络经济和法治发展的基础,没有实名制去破解虚拟性,就好比“与虎谋皮”,达不到网络治理的效果。
我国对网络实名制的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从回帖实名制到电信实名制,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到中央网信办《账号十条》。实名制一路走来发展至今,应该说取得了很大成效,极大遏制了网络诈骗、黄赌毒泛滥和网络侵权情况的出现。
APP新政将网络实名制分成两大层次:一是要求APP提供者对注册用户的实名制;二是要求APP商店对上架产品提供者信息的实名制审核。对APP提供者注册信息的实名制内容并非是单一的,用户既可以通过移动电话号码实名,也可以通过身份证等其他信息实名。目前,我国电信实名制落实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绝大多数移动电话都有了实名认证。当然,如果可以的话,APP经营者也可以通过与其他平台合作的方式达到实名制效果。例如,通过某某平台账号登录,而其他平台实际已经通过《账号十条》等法律法规完成了实名制,所以,这样做也不妨是一个节约成本的好办法。但是,若实践中那些合作平台的相关实名信息是虚假的,那么,APP经营者和这些平台也都需要承担民事法律和行政法律的处罚。(www.daowen.com)
APP商店平台对APP提供者真实信息的审核也至关重要,这是双向实名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按照新政规定,这些实名制将作为备案和信用体系建立制度的基础。
可见,实名制并非是目的,而是达到网络法治化、减少网络侵权、维护网络诚信的基础,也是构建网络诚信制度的基础。如果APP经营者或平台没有履行实名制程序,除了按照新政等行政法律承担行政责任外,还要依据我国《侵权法》及其司法解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为他人的侵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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