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网络直播信用治理模式的创新和优化

网络直播信用治理模式的创新和优化

时间:2023-07-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规定》首次将互联网信用纳入到网络直播治理模式中来,这是新规的一大亮点,对今后的其他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建立黑名单制度后,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网络直播信用治理模式的创新和优化

《规定》首次将互联网信用纳入到网络直播治理模式中来,这是新规的一大亮点,对今后的其他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规定》开创性地将网络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拥有越高信用等级的网络主播,就有可能获得越高的直播权限和收益:反之,喜欢“打擦边球”“耍小聪明”,甚至靠“炒作”或违法违规直播获取关注的主播,信用等级就会降低,信用降得越低,直播权限和收益也就越低。所以,做一个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的主播会累积更高的信用,收益也会越高,这就将信用变成了主播们竞争的砝码,让信用与商业利益挂钩,使诚实信用重新回归到网络直播市场。

第二,《规定》明文要求建立失信主播“黑名单”制度。黑名单制度在网络直播行业中的意义与其他行业不一样,很多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不惜违背法律底线去“留住”能够“获利”的网络主播,即便明知某些主播是“问题主播”,平台也不敢轻易“得罪”他们,因为担心主播们会“跳槽”去别的平台。建立黑名单制度后,对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并向省级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这样一来,“黑名单主播”将不能肆意“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也就让法治与诚信重新回归到直播市场。(www.daowen.com)

第三,《规定》鼓励建立网络直播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只有全行业适用同样的标准,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才不会让合法经营者和诚信经营者“吃亏”。这也是提高网络直播行业入门门槛,达到保护“好人经济”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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