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5日,阿里系的网商银行正式开业,作为央行首批的五家民营银行的最后一家,该银行一上市就引起外界广泛关注。从网商银行的互联网性质上看,加上之前开业的腾讯系微众银行,中国互联网+银行的模式基本形成。
传统银行业并非仅是线下业务,几乎所有的银行都有网络交易模式,从互联网渠道所占比重看,传统银行业的网络化趋势日益加强。不过,传统银行业的互联网模式,仍停留在业务+互联网的工业3.0模式中,网络对它们来说,只不过是工具或渠道,并非业务本身。反观网商银行和微众银行的经营模式,则更倾向于互联网+业务,将网络服务、信息交互和网络信用变成主体,传统银行的借贷业务则变成了配角。这种平台化的经营模式,到目前为止尚未有明确的盈利数据,可能还需要时间的检验。
从传统金融服务与社会需求角度看,传统银行的发展方向并非一成不变,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需要它们不断扩展业务方向,甚至调整传统业务范围去将更多的客户纳入其中。不过,传统银行业的门槛较高,店大压人和长期以来的供方市场,使得它们过于骄傲。相比资金需求更为灵活和迫切的社会刚需来说,传统银行的转身过于华丽,缺乏实用性。这样一来,银行市场的空白在十几年来,直接促进了民间金融业的发展,包括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和典当业在内的民营资本,开始试探着进入到金融服务领域,并在最近十几年间已经取得巨大成就。
一些民间资本成功进入传统金融循环的伟大尝试,不单改变着传统银行业改变自己的业务扩展模式,而且还吸引着不少互联网大公司的跃跃欲试。腾讯和阿里这两家重量级网络公司,几乎在同一时间进入到银行业务中。这意味着,除了大量热钱进入金融资本市场以外,传统银行业也将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挑战的来源,不仅是大量潜在用户的竞争和现存业务的分流,而且更是“互联网+”模式对新业务和新市场的雄心壮志。
网商银行自己宣称,未来的业务的对象是小微企业、消费者和农村用户。微众银行则更多的依赖通过互联网信息得到的信用数据,以及人脸识别等科技技术,发放侧重于消费者个体的小额贷款。两家新型银行的主攻方向有两个,一是传统银行业所“忽视”或“抛弃”的人群,二是传统银行业所不具备的信息数据平台。
从互联网与银行等金融行业的关系看,既是一个工具服务与主营业务之间的关系,也是一个数据提供信用与传统金融业合作的关系。这种观念自工业3.0时代以后,就变成了金融+互联网的主流观点。传统银行对此抱有信心,依靠自身的强大资本能力和入门门槛的限制,完全可以将互联网作为自己的工具。
可是,传统银行的信心逐渐被“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打败了。互联网公司的资本日益强大,已经足以匹及任何一家大型银行,互联网公司的用户数量和数据拥有量也早已超越了传统银行。特别是在“互联网+”的风口下,一直被当作工具的网络,反过来,在工业4.0时代早已不甘心继续被当作工具,尤其是央行等国家政策的开放与发展,使得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有机会去进行尝试。网商银行与微众银行就是最先试水的典范。
在业务领域,网络新型银行没有首先选择传统金融机构的核心业务领域,至少他们目前是这样宣称的。新型银行主营业务与传统银行的有意剥离确实是一步好棋。这样做,既能减少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又能弱化自身业务风险,充分扩展客户范围。(www.daowen.com)
从客户服务角度看,对传统银行业来说是借贷者,理财、保险、信用贷款等传统业务类型中,银行赚取的仍是以利息差价为主,对用户和客户的考察还是以传统信用为基础。新型银行则不同,它们的客户来源于社交媒体和电商平台,这部分人之中,绝大多数是伴随着这些互联网服务成长起来的人,本身与这些网络服务提供者具有天生的粘连性,用户的使用习惯往往决定着对新型银行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型银行虽然从未涉及过传统银行业,不过,却可以拥有世界上最广大的潜在用户群。而“潜在”用户与“实际”用户的差别,仅在手机端新增的一个APP而已。在互联网这个神奇的时代,有时候仅需要一个新的端口,就可以推动一个新的时代产生,当然,也可以将一个传统产业终结。
新型银行的定位除了对小微用户之外,还在于建立平台。结合现有资料,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必要分析,基本上可以判断出互联网+银行平台的大致模样。
首先,这个新的银行业务平台将以其他网络服务数据为基础。数据资源的共享将成为新型银行拓展业务的基础。这些海量的数据,完全可以通过大数据方式作出精准营销。这种营销模式将颠覆传统银行的被动性。精准营销几乎可以在用户本身没有迸发出贷款思路前,预知或提醒用户可以选择贷款模式。新型银行不再需要业务员,更不需要柜台,甚至不需要与用户之间的交流。它们可以完全依靠大数据,来判断哪些用户正有贷款的需求,额度应该是多少。这些数据既可以确定营销方向,也可以调整资金流。传统银行可能最终沦为这些数据的“奴隶”。因为,大数据的预测能力早已超过传统业务员的伶牙俐齿,以后的传统业务可能也会依赖于这些数据。而数据的拥有者,并非是银行,所以,在激烈竞争之中,“客户是上帝”将转变为“数据为王”,毫无疑问,掌握数据者,在任何行业都是“王”。
其次,新型银行业务平台将重新定位信用概念。民间征信已经开展,特别是互联网信用的基础在于庞大而长期的数据积累。如果说一个人或企业可以在一定时间内“骗人”的话,但是,这个人或企业将无法掩盖长期以来的行为数据。人的信用最佳体现,并非仅仅是自我积累的信用额度,而是一种长期的、综合的、跨领域的行为标准问题。即便在工业3.0时代,这些复杂的信用模式还处在科幻状态,但在工业4.0时代,则完全可以通过大数据和移动客户端的普及变为现实。新型银行的业务基础与传统银行重合——信用,最有价值的信用标准恰恰掌握在网络服务提供者手中。也许,新型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可能会减少坏账发生,提高资本的良性循环。同时,新型信用体系,也会让失信者无法得到必要的满足,那么,借贷的方式:抵押、质押、典当、担保等会更加昌盛起来。后者恰恰是传统金融业所擅长的领域。从这个意义上讲,新型银行的诞生不会必然导致传统金融业的萎缩,只不过是重新划分下能共定位而已。
最后,新型银行的“轻资产”平台化模式改变着金融风险和法律责任,需要立法和监管的审慎应对。传统理念上讲,吸收存款与放款比率之间的关系是引发风险的主要因素。然而,在互联网+银行的模式中,新型银行可能并非依靠向社会的吸储来运作,没有资金的社会性来源的模式,并非一定不会引发新的风险,只不过转嫁了风险的承担。若在新型银行平台化时出现问题,可能带来的影响将会是连锁反应,在这个方面,平台的风险问题往往比传统银行业更大。这些都需要央行等监管部门对“银行”的概念进行重新定位,趋利避害,在保证安全和稳健的前提下,需要加强对新型银行的引导性示范,必要的时候,应出台针对性规范。
此外,网络信息的安全性,以及用户信用、用户数据等数据产品的搜集和使用也应符合国家法律规范。在“互联网+”的模式下,传统隐私权的范围也需要重新界定。数据与隐私之间、信用与隐私之间、用户被遗忘权与知情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并非是银行业一个行业的问题,更需要国家最高层面的及时应对,也许,尽早出台一部面向“互联网+”时代的数据保护法,才是真正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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